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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工作
作者: 家興 日期: 2015.06.22  天氣:  心情:
今天真是非常不高興。今天差一點就要被電到,一位甚麼都不會,只會做公司裡面有的電機的東西而已就自認為是師傅了。平常在那裏搞小動作,丟東西,亂拿東西我都不管。但今天卻在試電的時候,把電線從我腳跟牽過去,連告知我都沒有。等到我要拿東西時,還沒轉身,也還沒做任何動作,只有將腳抬起而已,就勾到電線了,還差一點帶電的電線甩到我。我氣到當下不管電線有沒有電,就直接拿起電線,要往他身上插去。同事看見我這樣,趕快把總開關關掉。事後在那理直氣壯的說:我在試電ㄟ,你都沒有看喔!把電線勾到。我氣到快一拳打下去,他見狀趕快跑去老闆那哩,在老闆那裏亂說我在他試電時勾到電線,害總開關,和隨偶器燒掉。
他甚麼都不會,連電機實作經驗都沒有,也不會電機工程的理論,沒證照,也不是本科系的人。我做了十幾年的電機,又讀電機的,想不到今天會碰到這樣一位白目的人。才因為他要我教他,但他違反了我當初跟他所定的原則性,所以我不教他,是他先違反,現在才在那裏怪人家怎樣,為甚麼不先想想自己怎樣做?
這幾年哩,在電機業裡常常遇到這種同事,我又沒有犯到誰,又沒惹到誰,只是不教人不行嗎?我學那麼久,也是用很多時間及金錢,去換來的。但也讓女友覺得我沒時間,沒有心在他身上,而跟別人走了。而他們呢?年輕時又在作甚麼?
哎!既然民間企業哩,沒有我容身的地位,我還是甘願一點,回去警政單位。反正我已經考完警察考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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