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884553
 陈国发【发哥】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網路交友要小心廁所女屍命案偵破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問天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女騙子
作者: 陈国发【发哥】 日期: 2011.09.05  天氣:  心情:
貼美照騙倒癡男 女網友涉詐財【中國時報2011-09-03】
       
       
        宜蘭一名廿四歲女子,冒用貌美的同窗相片,在某交友網站上招搖撞

騙,  憑藉著假照片及謊言
,包裝自己楚楚可憐的身世,騙倒一名癡情男;

子連面都沒見上,就匯出五十五萬供她花用
,最後經警方協助見面才如夢初

醒,驚覺上當!

       
        廿四歲的犯嫌李欣怡,找上貌美的林姓國中同學,謊稱久未見面要一同出

遊,再趁出遊時拍攝同窗照片,上傳到網站上,並假造交友資料為身高體重一

六八公分、五十二公斤,職業是護士的「白色系」(暱稱)的女子,以「欣怡

變欣儀」的方式,企圖讓男網友上鉤。

       不到幾天,果然有名住在台北的詹姓男子看見「白色系」女孩照片,驚為

天人
,展開熱烈追求。李女得知詹男上鉤,沒多久就稱他為「老公」,讓詹男

意亂情迷,然後開始打造一連串謊言,包括父母雙亡、祖母得癌、車禍住院等

理由向詹男要錢
,詹男在網路美色當前的誘惑下,前後匯出五十五萬元給李



       
         李女還以「祖母過世」為由,向詹男索取錢財,卻因為詹男積蓄早已被騙

光,轉向父親借錢,事情才曝了光。詹男發覺受騙後,仍抱一絲期望,聽從警

方指令,與李女相約在宜蘭見面,並向她表達「不論妳和照片長得像不像,我

都愛妳!」才讓一心耍詐騙錢的李女卸下心防赴約。
 

         詹男一看見李女與照片上的「白色系」女孩相差十萬八千里,這時警方出

現,將李女逮捕,詹男失望之情溢於言表,直說:「差太多了!我真的沒辦

法接受
!」宜蘭地檢署日前偵結,將李女依詐欺起訴


發哥的論點刑法第339條 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 

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1."意圖":須犯罪者主觀上(本身)有想要騙取他人之物之意思。

2."詐術":須使用詐術,並使他人陷於錯誤,誤以為是真的。

3."交付":他人須將物交給犯罪者,並因此交付而受到損害。

此三點為   構成  詐欺罪之要件

構成詐欺罪必須三點同時滿足,缺一不可



1詐欺罪之構成要件該當解剖

(1) 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一切有關犯罪行為的客觀條件,例如,行為人特

質、  行為結果等。詐欺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術行為、他人因

詐欺行為陷於錯誤、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

失、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以及上述各個不法要素間必須存有

因果上的關連。

(2) 主觀不法構成要件

關於犯罪行為人的內心要素,例如,全部犯罪皆有的「故意、過失」,或特定

犯罪所有的「意圖」。詐欺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欺行為之故

意、謀取行為人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特定意圖。

2. 對於本票債務人是否構成詐欺罪,原則應從上述構成要件來判斷,本票債務

人須具有詐欺罪的主觀不法構成要素,而使外在客觀不法構成要件充足。也就

是,本票債務人須具有故意且有牟取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意圖下,為詐欺

的票據行為,他人因詐欺的票據行為陷於錯誤,因錯誤而為財產上之處分,導

致被詐欺者或第三人財產上的損失,且本票債務人或第三人獲財產上利益。

3. 管見以為所述事實,僅有在證明票據債務人在為票據行為之時,主觀上即具

有以票據行為詐欺之故意和意圖,票據債務人始具有「詐欺罪之構成要件該

當」。如無法為上述證明時,不能以票據債務人未履行票據債務即認為有詐欺

罪之嫌疑。在此僅能以民法「債務不履行」之規定,加以追訴其民事上之責




標籤:
瀏覽次數:582    人氣指數:1762    累積鼓勵:5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網路交友要小心廁所女屍命案偵破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問天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9-16 19:38
她, 39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