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白色恐怖 = 黑心醫師 + 包案官
黑心醫師:
1.先父吳昭淵102/9/30 14:25 於雲林虎尾若瑟醫院,施作無痛大腸鏡
17:15 在恢復室表示胸悶喘不過氣,緊急插管後直送加護病房於
18:30發病危通知單.
2.隔日中午醫院以心臟指數不正常若瑟醫院設備不足為由要求轉院
並語帶威脅說病人不能等要求立即轉院,把我父親當人球。
到斗六成大後心臟醫師立即檢查說心臟正常後於102/10/21成大醫院加護病房
去世.
3.感謝律師劉人瑋 醫師劉富山 說無過失不提告,可免費幫看看病歷報告.
4.雲林縣衛生局調解,指出麻醉方式,麻醉藥過量且誤用等缺失,衛生局
長說只要求170萬對方會賠,太可怕了他一年作兩次大腸鏡檢查,
之後醫院打電話罵劉富山醫師,調解不成.
包案官:
1.104年1月13日開庭只傳喚告訴人,檢說因為案件要繼續有期限需傳喚,問要不要送私人醫院鑑定,說他知到案子有問題但除非遇到正直的醫師否則會不了了之,要我送私人醫院鑑定,還是要直接起訴,我想已經等了
快7個月所以回答要等醫審會鑑定報告,檢說如鑑定報告下來會馬上通知,
最後檢察官說我看這件案子就算了。
2.104年9月7日送不起訴書,距鑑定報告完成104年2月 4日完成長達7個月的時 間,不是案子要繼續要定期 傳喚嗎 ?不是鑑定報告下來要立即通知嗎 ?是根本不 知鑑定報告下來也完全不知內容。
檢查官吳文城104/1/13單獨傳喚,欲退回鑑定書,要求送私人醫院鑑定,應已知鑑定結果不利於醫院,鑑定報告104/2/4完成不傳喚,一直拖延至104/9/7送不
起訴書,原想拖過損害賠償民訴訴訟兩年追訴期,讓案件不了了之,在得知要提起民事訴訟後,才送不起訴書.
您在本部部長信箱所提問題已確認
列管案號為:1050122-00003
案件查詢密碼為:XBRuHEgqy6
您所提問題如下:
主旨:
檢舉違反醫師法
內容:
雲林縣虎尾天主教若瑟醫院醫師劉建國 麻醉醫師江誌雄檢舉函:
主旨: 違反醫師法第25條 一.業務重大過失 四.執行業務違背醫學 倫理
說明: 1.父親吳昭淵102/9/30 於雲林虎尾若瑟醫院,施作無痛大腸鏡檢查,麻醉醫師江誌雄
於14:20麻醉藥誤用未依規定處理藥物誤用,停止手術,主治醫師劉建國於 14:25施作
無痛大腸鏡檢查手術 14:30結束, 父親於 17:15 在恢復室表示胸悶喘不過氣,緊急插管後
直送加護病房於 18:30發病危通知單.
2.隔日中午醫院未經心臟科醫師診視,即以心臟指數不正常若瑟醫院 設備不足為由要求轉院,
並語帶威脅說病人不能等要求立即轉院,把我父親當人球,到斗六成大醫院後心臟科醫師立即
檢查說心臟正常後父親於102/10/21成大醫院加護病房去世.
證據: 1:下消化道內視鏡診治說明書暨同意書影本乙份。
2:若瑟醫院麻醉前評估表影本乙份。
3: 若瑟醫院麻醉記錄影本乙份
4: 若瑟醫院外科手術記錄單影本乙份
5:若瑟醫院恢復 室護理記錄表影本乙份。
6: 若瑟醫院麻醉後訪視記錄單影本乙份
7: 若瑟醫院病危通知單影本乙份
8: 若瑟醫院生化學檢查檢驗報告單(9月30日)影本乙份。
9: 若瑟醫院身體評估單影本乙份。
10:死亡證明書暨成大醫院斗六分院診斷證明書影本乙份。
吳君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有關您來信反映您的家人於(雲林縣)若瑟醫院就醫相關情事一案,本部前已函請雲林縣衛生局妥善處理並回復您。若您本次來信訴求如上次來信所述,係為檢舉有關醫師法相關規定之案件,仍請與當地縣市政府衛生局連繫,由衛生局依其權責辦理。
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健康、快樂!
衛生福利部 敬復
承辦單位:第四科 (TEL:02-8590-6666 轉 7369)
吳先生您好:
有關台端陳情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反應家屬至天主教若瑟醫療財團法人若瑟醫院就醫過程乙案,本局將儘速查明了解。
檢附「雲林縣衛生局醫療陳情爭議調處案件流程」及「雲林縣衛生局受理醫療爭議案件調處事項調查表」各乙份,
台端如若對該院之說明及處理不滿意,請依流程填妥調查表後,申請調處。
雲林縣衛生局 敬上
最高法院檢察署 函
受文者:吳明遠 君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月11日
發文字號:台義字第1050000309號
主旨:檢送吳明遠君致本署首長信箱墊子郵件陳訴函影本1件
請依法辦理逕復。
說明:
一、依吳明遠君105年1月2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本件吳明遠君陳訴貴署檢察官吳文城瀆職一案,經核應發嬌貴署依法辦理。
正本:台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副本:吳明遠君
檢察總長 顏大和
附記:今日投書首長信箱 總統府、台中市、雲林縣政府 待續....
* 期待有為者能將訊息傳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