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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作者: Alice 日期: 2014.05.21  天氣:  心情:
那年夏天,與你初次的見面。心情有點尷尬,不知從何說起。你說的第一句話至今仍深深烙印在我腦海。多少個日子裡,想要把你忘掉,卻怎麼也忘不掉,你就這樣的闖入了我的生命裡。
我每天都小心翼翼的把握每一個相處的時光。但,快樂的時光總是過的特別快。想要從生活中發現你的興趣、專長,漸漸地我發現我們有著太多的共同點。不知道為什麼,慢慢的,你已經活在我心裡的某個深處,忘也忘不掉。
第一次的告白,你殘忍的拒絕了我,那天雨下得很大,我讓自己站在雨中,讓大雨沖醒我的腦袋,可是你已經種在我心裡、腦海裡了!這種感覺真是特別的不開心,我告訴自己,要懂得堅強點,別讓別人看不起我!
於是,我開始改變我自己,改變成你喜歡的類型。朋友們都笑我傻,但我又能怎樣呢?誰叫我無可救藥愛上了你!
我很氣我自己不爭氣,老是黏在你身邊,讓別人看不起我,不過這都沒關係,因為我就是喜歡這種感覺。
突然有一天,我看到了你和我的一個朋友依偎在一起,那個模樣真是羨煞旁人啊!看著你們幸福的背影,提醒自己只不過是你的其中一個好友罷了!我有什麼權利去阻止你們呢?完全沒有!我只是一個單純的朋友。就像你說的,「從未拾起,何來拋棄?」
我並不怪你,因為動心都是我情非得已的。
剛開始,我天天以淚洗面,天天問自己、問老天,卻始終得不到想要的回應。漸漸地,我開始哭累了!我振作了起來,我慢慢的接受你們在一起。
但是,我卻還是天天想著你,甚至夢到你!
不過,這都沒有關係,至少你還當我是你的好朋友,這樣就足夠了!
我好想好想你,卻又怕看到你們幸福的模樣,這樣的我,還真是矛盾啊!

在2014年的1月3日,我選擇了放手!
這天,我確實哭了!
沒關係,我真的不怪你,我只怪我自己不爭氣,
從那天開始,
你變成了我「想念,卻又不想見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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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05-25 14:44
他, 32歲,彰化縣,軍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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