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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青梅竹馬的傳說
作者: 慢吞吞小姐 日期: 2017.03.19  天氣:  心情:
【本篇為扶正心情貼的日記,免得我找不到它】

我與男孩相識21年了。第一次見面還一樣高,見他在躲避球場自在奔跑,他臉上總掛著笑容。
後來,他長的比我高,當起了我的數學小老師,抓著我說富蘭克林傳。
青少年期,他在家用電話放最愛的梁詠琪,那首歌是海豚,我第一次覺得漂亮的香港女孩真的會唱歌。幸運繩流行的時候,我編過一條給他,他到底有沒有戴,至今仍是個謎。

曾經喜歡過他的女孩,把我當成假想敵,但我至今還是搞不清楚他們有沒有交往過,我不是不在意,只是覺得說實話,是人的自由,不管他跟誰交往過,我還是把他當成我的好朋友。

大四那年,他終於正式帶了他的女孩跟我吃頓飯。女孩好可愛,我以為見到另一個陳綺貞般的女孩。

從小立志要當科學家的他,念書念了好久,研究費要充當生活費跟學費,曾經我們一起租屋,房子便宜,卻遇到假房東,住不滿三個月,又各分東西。

後來,他帶女孩來我小屋吃飯,看球賽,偶爾一起逛五分埔,負責幫我們提貨。
我問他幹嘛老拉我這大燈泡,他說,有你在,陪她逛街不無聊,也不容易因為他失言,而起了風波。
他見我身上難得的名牌包,會念出來,但他明明一身UNIQLO,我想那是女孩帶給他的影響性。

他終於畢了業,告訴我他要重新整修外公的老房子,我等著他的紅色炸彈,房子好漂亮,但他與女孩分手了。11年,終點。

我跟過去一樣,等他想說就說。
後來他告訴我,要多愛自己些。開始說起了他與女孩終究因為經濟跟家庭的差異,無法再走下去。

我想起了從前,見女孩跳上他的機車後座,自由的穿越好幾座城市,來找我,我們一起玩到天黑,女孩又跳上後座,揮手再見的模樣。

那時,我佩服他們的愛情,更羨慕著。
我見他省吃儉用,為了買女孩鐘愛的名錶,一組對錶,我見過他的快樂,也見過他的失神,他不忘告誡我,別忘了好好對自己,他依舊那樣好。

我像年少那般,在心裡替他繫了幸運繩,願我們都能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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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7-04-25 23:47
他, 97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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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4-02 23:50
他, 49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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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3-20 13:31
他, 49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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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3-19 22:44
他, 55歲,苗栗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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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3-19 13:55
他, 41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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