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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作者: 秋紊 日期: 2014.04.01  天氣:  心情:
「我要的愛,沒人給得起。」

其實,會聽到這句話,我還滿訝異的。
這是自負嗎?
還是缺乏安全感?
忍不住得,想開口砲轟她,
雖然有言論自由,雖然這是她的愛情觀。

既然沒人給得起,
那又為何要給自己那麼一絲絲縫隙去寄望?
她告訴我:她非常喜歡那個他。
她又告訴我:她們只是朋友啊,沒什麼。
是啊,這兩件事並不衝突
但,是在於關係能界定好的條件下。
如果在曖昧...
如果在讓人又愛又恨的模糊地帶...
那憑什麼這麼妄言?

不能因為用一句「沒人給得起」,
來合理化自己的任性。
不要用一句「沒人給得起」,
來限制命運給你的安排。
該來的會來,該去的也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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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如果這段關係讓彼此都痛苦,
如果你們必須勉強彼此才能從中得到一點點寬恕,
那「堅持」在此時此刻就變得很多餘。

優遊在同一片汪洋裡,
你們有什麼非得相遇不可的原因?
你過你的陽關道,他走他的獨木橋,
在適合各自的感情裡,
不用勉強什麼,不用承受任何痛苦,
那有什麼不好?

到底是什麼原因非他不可?
沒了他,你就妄言得說出「沒人給得起」的話?

沒有任何一個人是不能被替代的。

如果相遇他、在意他,會讓你變得痛苦。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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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4-04 22:49
他, 41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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