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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 2013.05.16  天氣:  心情:
在這紛紛擾擾的年代裡,感情也是分分合合!

很多人會說:
不適合當然就不要勉強在一起,這樣只會讓彼此更痛苦。

那麼我想問:
為什麼到了最後,你們才發現彼此不適合?

衝動。

也有人會說:
他很好,但我愛上了別人!

那麼我想問:
既然他很好,你憑什麼愛上別人?
你的感情是感情,他的感情可以隨便糟蹋?

衝動。

由於現在戀愛自由,大家都想找個好的依歸,
不瞞各位,小弟我從幼稚園這方面就已經開始萌芽了,
那時候,我就已經懂得要求別人做我的女朋友。
到了現在,也換過許多暗戀的對象,
少部份被打槍,大部份不敢行動。
當時的我,也是「衝動」。

但不一樣的是,
我懂得什麼是被背叛的感覺,
即便我沒嘗過戀愛的滋味,但我仍然有深刻的體會,
因此我很能要求自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或許你會認為:
如果跟不適合的人在一起,因為這個感覺而不能去找更愛、更適合的人,
不就憋屈了?

那麼我會想問:
何為適合?何為更愛?

人,在開啟戀愛的感覺,通常都是對方處即到你感覺得開關,
所有的人,都是被動式的被打開(看到喜歡的人:開!看到帥哥美女:開!)
這屬於被動式,通常大部份的人會因為這個開關而追求所屬。
衝動!

小弟我呢?在有喜歡的人之後,會跟他多相處,
在這相處的過程中,我是帶著喜歡他的心情很他做「朋友」,
了解他的交友、了解他的喜好、了解他的興趣、了解他的厭惡。

很多人會想說:
這樣好累喔,喜歡就是喜歡,這麼麻煩幹嘛?交往後再了解就好了。
衝動!

這真的是不負責任的想法,
了解後,不適合、不愛了,
然後呢?
分手、離婚,又有可能因為這些因素成為社會版頭版,
好大的面子。

要愛,就必須全心去愛,
愛他就是要了解他、包容他並且也要讓他了解你、包容你,
不然,談何稱愛?
雙方不能互愛,那就不叫愛,只叫單戀、暗戀,
愛的力量是很偉大的,它往往能使人產生意想不到的力量,
它使人有力量、有勇氣、有夢想,
如果你感受不到,那真的不是愛。
為了愛,你可以更堅持你的理想,因為你們認為這會使你們幸福,
為了愛,你必須堅持對方的理想,因為你必須相信這會使你們幸福。

愛,不是束縛,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想要讓「彼此」一起成長、一起快樂、一起度過任何風雨而無怨無悔。

祝天下所有人都有情人終成眷屬,沒有分手、沒有離婚。

也請對自己和對方負責,注意,還是要愛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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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5-20 20:18
她, 34歲,新竹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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