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前有一個讓我印象深刻的晨會,
那天主題是法令遵循,
就是總公司派一個教育人員到我們通訊處來宣導現在在市場上甚麼事不能做,
違反會有甚麼罰則, 叫我們不要違反法律規定,
對於業務單位, 算是很沒意義的晨會,
畢竟, 做業務的我們, 早就知道怎麼做才不會留下小辮子.
那天來的是一個菜鳥,
他在台上開場, "為什麼會有這堂課, 主管機關希望我們配合,
就像派出所會對於流氓會有管制..."
這種課沒人會聽, 所以也沒人在意他說甚麼.
但等到他第三次講到"派出所""流氓""管制"時,
有人不爽了, 我老闆站起來了,
他說"這位先生, 我們從事這份既辛苦又崇高的工作, 在市場上帶走客戶的風險,
而你多次把我們比喻成流氓, 你是什麼意思?"
原本應該在台上講課的人, 變成站在台上被訓斥, 最後下課還去跟老闆致歉,
才灰溜溜地走掉.
我老闆是保險教信徒, 對保險不能接受任何的詆毀,
你是客戶也就罷了, 你南山內勤, 在我的地盤, 我不釘你立威怎麼對得起自己信的教.
其實那天我有在聽,
當下我就覺得, 這個菜鳥的比喻也太貼切了, 只不過他的用詞不太好,
他如果不用"流氓"這個負面字眼, 而是用"武術高手", 會好得多.
我記得大學去過幾天國術社, 社團的老師就提過,
海軍陸戰隊老兵退伍回到民間, 要被派出所列管三年,
因為你精通戰技又會格鬥搞不好還會製作炸彈根本行走殺人凶器.
那時練拳, 老師秀出他的拳頭, 已經練成拳繭, 就是擊打再硬的東西, 也不會有痛覺了,
他說, 練出這個也會當流氓一樣被列管, 因為這像身上長了殺人武器.
現在網路時代, 我雖然上網查不到相關的法規,
但如果這是真的, 讓派出所知道轄區內有這樣的人物, 我也覺得合理.
對保險業務呢! 當然也要嚴格列管,
因為保險業務功夫練到後期, 推銷對於他, 就像殺人對於武術高手,
不是能不能, 而是要不要,
是你想賣甚麼, 客戶就會買什麼,
你能舌燦蓮花把一個廢物講成舉世無雙, 客戶就會買單,
而且客戶根本不會知道他買到一個廢物,
就算之後客戶知道了, 只要沒辦法舉證業務的銷售過程有問題, 也拿你沒皮條,
你就像個武林高手, 拿著寶劍(要保書), 走在路上想砍誰就砍誰(簽約),
這能不被列管嗎?
而且這個行業是不可能自律的, 需要嚴格的法律讓他們沒那麼好施展,
才有可能稍微降低他們對社會的傷害.
我心裡是這麼想啦!
但我不會那麼白目在我老闆面前講這個.
在南山上了那麼多晨會,
我到現在只記得那個菜鳥,
他是我業務生涯十餘年, 在南山看過的最勇敢也是最白目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