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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聖殿工人──尼提寧
作者: 媛媛 日期: 2017.06.06  天氣:  心情:
聖殿工人──尼提寧
參考經文:《 歷代志上9章1~44節 》

最先返回自己的城市、住在自己地產上的有以色列平民、祭司、利未人,和聖殿工人。(歷代志上9章2節)

當歷代志把所有譜系都整理交代後,遺漏的部分就在本章做補述。這裡提及以色列平民、祭司、利未人,及和合本譯為「尼提寧」的聖殿工人。尼提寧究竟屬何族群?又跟以色列譜系有何關聯?這群「尼提寧」並非以色列人,相傳是當初欺騙約書亞的基遍人,後來成為祭司、利未人的僕役。這群非以色列支派竟出現於譜系中,也值得我們思考。

台灣除了原住民,人口以移民族系為主,其中以閩客族群為多。早期移民來台先後不同,不像以色列12支派一起大規模移民。400年來,台灣有兩次較大規模移民,即鄭氏王朝及國民黨政府遷移來台,而其統治造成的族群分布變化,可對比當年以色列百萬人口進迦南地時,對當地原住民的衝擊。想當初,迦南地7大族群一一被以色列殲滅或同化,今天台灣的情況是否有類似之處?看到基遍人因投降妥協而存留,後來成為聖殿僕役──尼提寧,不免有所感觸地想到台灣平埔族的命運。

30幾年前讀大學時,一位學姊有著漂亮的大眼睛,她常自稱是來自埔里的美女。因為姓巫,我們都笑稱她「巫婆」。有一次,我問她是不是「山地人」?她警覺地說她是「中國人」,「雖然在百家姓裡沒有巫,但在中國的姓氏裡有。」後來,幾位學弟妹去埔里找她,她高興地招待我們。我們開玩笑說:「好久沒看到埔里的美女!」她俏皮地擺個姿勢說:「我是埔里平埔原住民巫某某。」巫姓家族在埔里有兩種來源的說法,但認同融合為一個彼此能共同提攜的族裔,將成為一種趨勢。

「尼提寧」這稱號,在尼希米、以斯拉時代,究竟是受尊重的稱呼,還是被貶抑的族群?我們不知道,因為這群人很少被提起。事實上,「尼提寧」有「奉獻、給予」之意,表達此族群願意生生世世都在聖殿裡做最卑微的工作。他們的奉獻上帝看見了,也眷顧他們。當以色列和猶大亡國被擄,歸回後重整譜系時,許多支派已經沒有了;但尼提寧這群基遍人後代仍留存下來,且被按名點數:「從前大衛和眾首領派尼提寧服侍利未人,現在從這尼提寧中也帶了二百二十人來,都是按名指定的。」(以斯拉記8章20節,和合本)這讓我們看見上帝作為的奧妙。

默想:人常喜歡爭地位、搶排名,用豐功偉業來光宗耀祖,只為了名留千古。今天,你是否願意為神全心奉獻,讓神為你留名記念?

祈禱:親愛的上帝,求祢讓我們思考生命的定位,尤其正確地認識我們與祢的連結關係,讓我們全心服事祢,不是為了名分與職位,而是甘心樂意地奉獻。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代上九1】「以色列人都按家譜計算,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猶大人因犯罪就被擄到巴比倫。」
〔暫編註解〕本節上半節為2至8章所記譜系的總結。“以色列人”應作“全以色列人”,包括譜系中所列的各支派。作者希望複國後有一個團結的民族,用心良苦。
《以色列諸王記》是一本已經散佚了的宮廷記錄(比較代下十六11;二十34;二十五26;二十七7;三十三18;三十五27;三十六8)。看二十九29注。
“在以色列諸王記上”。這並不是我們聖經裏的列王紀上,而是已經失傳的宮廷紀錄。
《歷代志》顯然是在被擄到巴比倫以後完成的。
9:1 對於社會上種種不義之事,我可以怎樣表達不滿?雖然並非全體猶大人都對神不忠,神卻使他們全族被擄。人人皆受別人的罪惡株連;即使我們未沾染當今的惡事,也難免受行惡者的影響。單單說“我沒有做這種壞事”並不夠,我們必須痛斥社會中的罪惡。
9章 這一章為甚麼編排在這裡?按年代次序這一章應當放在歷代志下的結尾,因為它記載的是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者的名單。作者把這一章放在這裡,是表示關懷他們的需要:作為一個民族,他們需要回到曾使他們強大的起點上,那就是順服神。
【代上九1 家譜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在王室的正式檔案中記錄家系表有好幾個理由。第一,不論土地是王室還是神的賜與,都和家庭有關。因此,財產方面的分爭,往往都需要參考家譜的記錄才能解決。第二,徵召百姓為政府服務,不論是徭役還是兵役,都是以人口統計為根據,課稅亦然。人口統計的記錄通常是按照家族的譜系分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上九2】「先從巴比倫回來住在自己地業城邑中的有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尼提甯的首領。」
〔暫編註解〕“先從”指第一批回歸的人。
“先……住在自己地業”。這名單記載從巴比倫被擄之地返回巴勒斯坦的第一批人(比較尼一一3)。關於“尼提寧”,參看以斯拉記二章43節的腳註。
「以色列人」:包括以前南北二國的人,即3節中所說的「猶大人、便雅憫人」(代表南國)和「以法蓮人、瑪拿西人」(代表北國)。
「尼提寧」:是聖殿的苦役(參拉8:20)。
他們是從事體力勞動,如提水劈材的聖殿職員。關於尼提寧人,詳見書9:21;拉2:43;8:20注釋。
2-3 介紹返回故土的猶太人之首領:他們可分為四類:平民、祭司、利未人和尼提寧。
本章自此節以後,記的是被擄後歸國的以色列人,可分四大類:
1, 屬不同支派的平民(3~9節);
2, 祭司(10~13節);
3, 利未人(14~34節);
4, 尼提寧(2節,即在聖殿內工作的僕役,本為外族人,後納入利未人中。參書九23;拉二43;八20)。
百姓被擄,國破家亡,政制蕩然無存。復國之初,當務之急是建立以聖殿的侍奉為中心的一個新社會,團結全民,共同建國。本章詳列祭司、利未人及殿中侍奉者的職守,以確立他們在新社會中的地位。
9:2-44 回國後居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作者在列舉以色列族譜的末段,記錄了被擄歸回後猶太人領袖的名字,組織與一章的內容呼應。整段的內容分為三部分:以色列人後裔的家譜、祭司利未人的職務及他們分佈居住的地方。
【代上九3】「住在耶路撒冷的有猶大人、便雅憫人、以法蓮人、瑪拿西人。」
〔暫編註解〕第3-17節似乎是與尼11:4-9對應的。但有人認為《歷代志》是指被擄以前的耶路撒冷居民,有人認為是在之後。這份記錄並不一致。那些主張兩份名單是被擄之後的人認為,它們都來自一份更為詳細的原材料,但各位編者均選擇了自己的代表性名字。
【代上九3 重新殖民名單的重要性】這名單所列的是在耶路撒冷定居的人。本段與上文不同之處,在於上文盡皆記述歸回先祖的地業居住。耶路撒冷居民這麼少的緣故,是很多家族在巴比倫毀城之時已被屠殺。其他支派來到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必須棄置(甚至放棄)原屬支派的祖業。願意這樣犧牲,以求補足耶路撒冷人口的人特別配受推崇。──《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上九4】「猶大兒子法勒斯的子孫中有烏太。烏太是亞米忽的兒子;亞米忽是暗利的兒子;暗利是音利的兒子;音利是巴尼的兒子。」
〔暫編註解〕烏太。參尼11:4;見代上9:3注釋。
【代上九5】「示羅的子孫中有長子亞帥雅和他的眾子。」
〔暫編註解〕“示羅的子孫”應指示拉的子孫(比較民二十六20)。因為作者記歸國的猶大人上溯到猶大的兒子法勒斯、謝拉和示拉(二3~6;民二十六19~20)。但若非誤抄,則“示羅”當指示羅城,為以色列民的歷史聖地,會幕和約櫃一度安放於此(書十八1)。
「示羅」:應作「示拉」(參民26:20)。
【代上九6】「謝拉的子孫中有耶烏利和他的弟兄,共六百九十人。」
〔暫編註解〕「六百九十人」:尼11:6記載法勒斯的子孫只有四百六十八人,比這裡的為少,可見「六百九十人」是全支派法勒斯、示拉、謝拉三家族的總人數(參9)。
參尼11:6,該處是468人。可能是在不同的時期。
【代上九7】「便雅憫人中有哈西努的曾孫、何達威雅的孫子、米書蘭的兒子撒路」
【代上九10】「祭司中有耶大雅、耶何雅立、雅斤,」
〔暫編註解〕9:10-11 事奉崗位本沒有大小之分,我有這樣分類嗎?提到做神的工作,我們常會以為講道、教導、歌唱等,顯眼的領導工作才算數,但是這裡特別提到亞薩利雅被揀選管理神的殿這件事。不管你在教會擔負甚麼任務,在神眼中都是重要的。只要你盡了心,祂就喜歡你的事奉,也欣賞你事奉的態度。
10~13本節至13節記錄管理神殿的利未人,錄下譜系,證明各人的血統淵源。
10-13節列出負責聖殿禮儀的祭司。
【代上九11】「還有管理 神殿希勒家的兒子亞薩利雅。希勒家是米書蘭的兒子;米書蘭是撒督的兒子;撒督是米拉約的兒子;米拉約是亞希突的兒子。」
〔暫編註解〕「管理神殿」的人是聖殿的負責人,不過這裡列舉的都是大祭司。
參代上6:11-13。那裡的名單延續到撒督,但撒督以後的兩個名字(米拉約、亞希突的兒子)沒有出現,儘管以前有一個米拉約(代上6:7)。尼11:11的名單與本節相同,只是西萊雅代替了亞撒利雅。據尼12:1,隨所羅巴伯和耶書亞回來的祭司名單是從西萊雅開始的。在尼10:2中,一位西萊雅和一位亞撒利雅列在七十年以後與尼希米簽約的祭司中間。尼12:12表明西萊雅列在祭司家族之首。顯然一些人們喜歡的名字在祭司家族中經常使用。
【代上九12】「有瑪基雅的曾孫、巴施戶珥的孫子、耶羅罕的兒子亞大雅。又有亞第業的兒子瑪賽。亞第業是雅希細拉的兒子;雅希細拉是米書蘭的兒子;米書蘭是米實利密的兒子;米實利密是音麥的兒子。」
〔暫編註解〕亞大雅。參尼11:12;見代上9:3注釋。
巴施戶珥。參尼11:12;見代上9:3注釋。
【代上九13】「他們和眾弟兄都是族長,共有一千七百六十人,是善於作 神殿使用之工的。」
〔暫編註解〕「一千七百六十人」:尼11:12-14所記錄的共有一千一百九十二人。
尼11:12-14列出的祭司總數是1,192人。幾個數字可能代表不同的期間。
【代上九14】「利未人米拉利的子孫中有哈沙比雅的曾孫、押利甘的孫子、哈述的兒子示瑪雅,」
〔暫編註解〕參尼11:15,那裡的家系往前推一代,包括布尼的名字,但省略了“米拉利的子孫”。
【代上九16】「又有耶杜頓的曾孫、迦拉的孫子、示瑪雅的兒子俄巴底,還有以利加拿的孫子、亞撒的兒子比利家。他們都住在尼陀法人的村莊。」
〔暫編註解〕據《尼希米記》十二28~29記載,“尼陀法人的村莊”住有歌唱的利未人。
「尼陀法人的村莊」:住在這兒的是負責歌頌的利未人。(參尼12:28)
尼陀法人。尼陀法是一個村莊,在伯利恒附近(代上2:54;尼7:26)。
【代上九17】「守門的是沙龍、亞穀、達們、亞希幔和他們的弟兄,沙龍為長。」
〔暫編註解〕守門的。第17-26節,涉及到守護門者,描寫了他們的數量和他們的職責。比較尼11:19節。
9:17-18 我帶著甚麼眼光、態度去看別人的事奉?守門的人看守聖殿的四個主要入口,每天早晨開門讓人進去敬拜神。除此以外,他們每天還要做其他的雜務,使聖殿有條不紊──潔淨、預備奉獻的祭物、數點聖殿用的器皿與材料等(9:22-32)。守門的人必須誠實可靠。今天在教會中,也有管理獻金,管理維修的人員,我們也應當尊敬他們的忠心與事奉。
17~21聖殿有四扇大門(24節),“朝東的王門”在東面,為君王進殿的門,由守門的首領看守(結四十六1~2)。非尼哈是士師時代早期的大祭司(民二十五11)。米施利米雅的兒子撒迦利雅是大衛時代的利未人(二十六2,14)。作者將守門人的職務追溯到撒迦利雅和非尼哈。
【代上九18】「從前這些人看守朝東的王門,如今是利未營中守門的。」
〔暫編註解〕“利未營中守門的”。在會幕和聖殿門外守衛的人。
「王門」:參結46:1-2。這是以前聖殿門戶的名稱。
【代上九19】「可拉的曾孫、以比雅撒的孫子、可利的兒子沙龍,和他的族弟兄可拉人,都管理使用之工,並守會幕的門。他們的祖宗曾管理耶和華的營盤,又把守營門。」
〔暫編註解〕「可拉的曾孫 ...... 」:作者強調看守聖殿是利未人世襲的傳統;由於這職任性質特殊而且是一種榮譽,所以他們的名字通常是和利未人分開排列。
【代上九20】「從前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管理他們,耶和華也與他同在。」
〔暫編註解〕「耶和華也與他同在」:可作「願耶和華與他們同在!」。
【代上九21】「米施利米雅的兒子撒迦利雅,是看守會幕之門的。」
〔暫編註解〕會幕。見對代上6:32節的注釋。
【代上九22】「被選守門的人共有二百一十二名,他們在自己的村莊,按著家譜計算,是大衛和先見撒母耳所派當這緊要職任的。」
〔暫編註解〕根據二十六12~19記載,聖殿一共有24個守門的崗位,每日分三班,日夜看守,需72人,每七日換班一次。此處記被選守門人的總數為212人,這些人住在村莊,每人隔兩周值班一周。
“撒母耳”為守門員設立的輪更制。他自己從孩童時代開始便擔任這個職務(撒上三15)。
二百一十二名。據尼11:19節,守門的有172名。大衛時代的總數是93名(代上26:8-11);隨以斯拉回歸的是139名(拉2:42)。
先見撒母耳。值得注意的是,撒母耳參與安排聖殿的禮儀。其他地方沒有提到撒母耳參與這樣的活動。
9:22-32 我對神的敬拜,是否一個榮耀君王當得的敬拜?祭司和利未人為敬拜的事費盡心血,既主理複雜的事務(利1-9所記的各種獻祭),也要照管許多器物。凡與敬拜有關的器物,他們皆小心保養,好讓他們和全體人民能專注於神,全心全意地去敬拜。現代人緊張忙碌,很容易毫無準備、匆匆忙忙地跑進教堂作每個禮拜一次的敬拜。敬拜時我們也許仍想著這個星期的難題,禱告的內容也是即興的,對所唱詩歌的歌詞也來不及細想。但是神要我們的敬拜“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林前14:40),這好像邀約貴賓,或與朋友傾談要事一樣,我們應當事前小心翼翼地準備好,再恭敬地到神的面前。
【代上九22~27 守門的人】祭司負擔最重要的幾個責任之一,是管制誰可以進出聖殿場地,即「聖潔範圍」(有關這概念的討論,見:利十六2;民十八1~7的注釋)的內層。聖所若被不潔所污染,就要獻上贖罪祭(NIV:「潔淨祭」;見:利四1~3注釋),並且可能會有懲罰臨到個人和百姓身上。守門者必須防止未經許可的人擅進。聖殿裡面有很多貴重對象,金銀隨處都是,對於斗膽擅闖聖所偷竊聖物而無懼於神審判之人來說,這是很大的誘惑。這些貴重的物件也需要保護。聖物若遭不正當的使用,就須獻上贖愆祭(NIV:「賠償祭」;見:五14~16注釋)。守門者的責任就是防止有人犯上這種罪。──《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上九24】「在東西南北,四方都有守門的。」
〔暫編註解〕參民3:23-38。神藉著摩西安排利未人在會幕的四圍安營。
【代上九25】「他們的族弟兄住在村莊,每七日來與他們換班。」
〔暫編註解〕住在村莊。看守聖殿的家庭住在耶路撒冷的郊區。
每七日。可能是安息日(見王下11:5)。
【代上九26】「這四個門領都是利未人,各有緊要的職任,看守 神殿的倉庫。」
〔暫編註解〕26下-32 利未人的職務。他們的職責包括:1 看守聖殿的倉房(參23:32; 26:20);2 守衛聖殿和每早晨開門(參23:30);3 保管並清潔聖殿的用具陳設(參32; 28:13-18; 拉1:9-11);4 管理獻祭用的一切器具和材料,並烤制陳設餅,不過制香膏則歸祭司負責(參出30:23-33; 利2:5-7; 7:9; 代上23:29)。
【代上九28】「利未人中有管理使用器皿的,按著數目拿出拿入。」
〔暫編註解〕使用器皿的。指聖殿禮節中所使用的器皿。
按著數目。聖殿的器皿要小心清點,以免丟失。
【代上九28~33 利未人的其他職責】祭司階層需要多種不同的技能。數點聖所的器皿(大部分都是金子製造)所牽涉的,包括了盤存步驟,物件使用的監管和記錄,器皿的維持和保管等工作。消耗品亦要盤點補充,有些調劑需要聖潔配方(見:出三十23~25)。──《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上九30】「祭司中有人用香料作膏油。」
〔暫編註解〕利未人負責保管香料(第29節),但是只有祭司可以製作聖膏油。
【代上九32】「他們族弟兄哥轄子孫中,有管理陳設餅的,每安息日預備擺列。」
〔暫編註解〕陳設餅。參利24:5-9。
每安息日。每安息日要更換聖臺上的陳設餅(見利24:8注釋)。
【代上九33】「歌唱的有利未人的族長,住在屬殿的房屋,晝夜供職,不作別樣的工。」
〔暫編註解〕“歌唱的”。名單列於第14、15節(比較尼一一17),他們在第十五、十六章有突出的表現。
本節說到歌手,也述及在聖殿中供職的利未人。
9:33-34 敬拜神在我生活中有甚麼位置?我知道敬拜神的重要,只是我的生活……許多以色列人把敬拜神視為首務,以在耶和華殿中事奉為聖職。敬拜就是感謝頌讚神的美德、稱頌祂配受讚美,這應該成為我們生活的中心,而不僅僅是每週短短幾十分鐘的事情。我們若在各種境遇中與神同在,受祂引領,保持事奉祂的態度,自然就可以整天不停地敬拜祂。你要以敬拜神作為生活的中心,不要把它當作忙碌生活中的一個程序。
【代上九35】「在基遍住的,有基遍的父親耶利,他的妻名叫瑪迦。」
〔暫編註解〕八29~38所載掃羅的家譜重記於此,以引入下章就要記述的掃羅之死和王位的終結。
35-44 掃羅王的家譜:本段與8:29-38差不多完全相同,目的是要引進下一章掃羅被殺的經過。
35-44節和代上8:29-38幾乎完全一樣。這裡重複了掃羅的家譜,作為代上10章敘述他最後毀滅的引言。第十章開始了《歷代志》的敘事部分。
【思想問題(第9章)】
1 九章對利未人的分類或工作,記載得特別仔細,你以為有什麽原因或用意?這對神的性情與事奉的本質有何提示?
2 作守門工作的利未人,似乎享有殊榮(參9:17-27)。相比之下,今天在教會作堂役或看堂工作的是否有完全不同的待遇?
3 9:19強調:一些利未人的祖宗曾擔任相同的職務。在今天日新月異的社會,子女未必會繼承父業,但你若是教會的執事,或是傳道人,你是否盼望子孫能繼續你的事奉?
── 《串珠聖經注釋》
回應詩:I surrender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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