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著這篇文章的時候,我腦海裡響起了一首歌:「I have never been to me.」就在520這一天,和我現在的另一半,吃完了晚餐聽著的一首歌。這個時候,我突然懂得了年輕、單身的時候聽不懂的歌詞意境:「I Have been to paradise, but I ‘ve never been to me.」(我曾經到過天堂,但是我未曾找到過我自己),原來是這樣的感覺。
聽著這首歌,我漸漸懂得,我很慶幸,我在人生35年華時真的遇見了靈魂伴侶,他讓我甘於拋棄美好的單身生活(說拋棄似乎太過),讓我這種難嫁的女人嫁了(哪個男人敢跟人稱的兩性作家在一起),讓我見過了大風大浪後,願意走入婚姻,因為,他是真的懂得我內心的那個人。而現在,我聽著這首歌,我深深的瞭解I have never been to me的意思,我以前覺得歌詞寫的太不現實、難懂,現在我才知道,原來是走入了婚姻,讓我「找到自己」。以前的我,總是在找我,找尋自己在哪裡,而現在,我可以很明確的知道,我的家、我的終點,我的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