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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湯鍋部的暑假假日 >"<..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8月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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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懂法律的人幫回答 ~.~
作者: 愛情體驗 日期: 2010.08.04  天氣:  心情: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跟公司有一個同事發生口角

我跟他說話他一直不理我一直走

我拉了他的袖子一小角一下說我跟你說話你還一直走

他就說你不要拉我喔手就用力甩開我的手

我就很氣本來要打他可是還沒有摸到他領班看事情不對就抓住我

沒有摸到他.....

後來他居然去申請一張什麼驗傷的單子

說他的鼻骨被我打歪了

問題是沒有摸到人也沒有外傷

他沒有錄影也沒有外傷拍下來

這樣子去警局告我傷害罪

這是什麼情形 -.-

該不會那張造假的驗傷單也是有效可以成立傷害罪吧 ~.~

我有兩位以上人証可以証明我沒有摸到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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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湯鍋部的暑假假日 >"<..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8月17號 ~.~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8-18 22:49
她, 37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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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17 23:34
她, 37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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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5 01:05
她, 36歲,新竹縣,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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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5 01:01
她, 36歲,新竹縣,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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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5 00:13
她, 39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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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4 23:44
她, 39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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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4 19:10
她, 37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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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4 15:36
她, 37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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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4 15:16
她, 37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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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4 13:52
她, 37歲,台中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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