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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真實的林則徐,真實的中國
作者: 紅塵中的美絕 日期: 2016.01.11  天氣:  心情:


一、 忠臣與奸臣









所謂忠臣,乃是真正忠於皇帝的臣子,而所謂奸臣,就是矇蔽欺騙皇帝、“逢君之惡”的臣子。前者是好人,後者是壞人,前者就是聖人褒獎的“君子”,後者就是聖人譴責的“小人”,兩者分界如刀砍斧鑿一般分明。









此外還有若干附帶涵義:忠臣必須是清官,而奸臣必然是貪官。宋朝以後,似乎這忠奸之分又擴大到了和戰問題上,主戰者是忠臣,主和者是奸臣,劃分同樣是一目瞭然。









這就是古人的是非判別標準,表面上簡單明了,其實很模糊,不但有時很難操作,而且會引出災難性後果。









劃定忠臣的第一個標準就是如此。忠臣的判定,主要是看臣子在皇帝背離了儒教原則(天理),幹出違反皇家長遠利益的蠢事來時,是否敢於直言不諱地批評皇帝。以此標準來衡量,則忠臣輩出的頂峰時代乃是明朝萬曆中晚期。萬曆是個聰明人,親政之初也曾勵精圖治,想有一番作為,可惜管閒事的忠臣太多,軟纏惡罵,愣是逼得他賭氣撂挑子,罷工幾十年。









明朝立太子的家法是:父死子繼,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無子立弟。那原則是儘量保證把帝位傳給大老婆(皇后)生的兒子。萬曆皇帝沒有嫡子,長子是宮人生的,他從來不喜歡,想把皇位傳給寵妃鄭貴妃生的兒子(後來的福王),為此遲遲不立太子,違反了祖法。大臣們竟把這事當成“國本”,日日夜夜糾纏皇帝。萬曆不勝其煩,只好稱病不上朝,忠臣們非但不信,還上疏勸告皇帝節慾,隱射皇帝是沉溺酒色的昏君。萬曆只好接見大臣,表白自己確實有病,並不是裝的。這很可能是實話,因為“解放”後挖開明定陵,發現萬曆是個駝背,而且一條腿比較短,乃是典型的“長恨人間路不平”。但大臣仍然不饒,最後皇帝一賭氣乾脆從此不上朝不理朝政,罷工幾十年,各級官員缺額達三分之二都不填補。官員們只能靠抽籤決定陞遷。皇帝罷工更引來忠臣們的苦諫、嘲笑和惡罵,什麼難聽話都罵出來了。萬曆因此成了中國歷史上被臣子群起侮辱謾罵的獨一無二的君主。









萬曆年間之所以成為忠臣輩出的朝代,乃是作忠臣不但光榮而且安全。萬曆懶惰入骨,柔懦貪婪,但極聰明。他看透了苦諫乃是臣下沽名釣譽的捷徑,用他的話來說便是“訕上賣直”,指望的就是被他懲罰後一舉成名。所以他絶不成全他們,將侮辱他的奏章統統“留中不發”,更不懲辦之,讓忠臣們的如意算盤落空。如果他像嘉靖一樣強橫殘暴,則無論他做什麼,臣子們都決計不敢說三道四。嘉靖就曾將其生母追封為太后,這同樣違反禮法,但嘉靖天性強橫,臣子們最後只有讓步。









即使是萬曆那種懶漢懦夫,偶作雷霆之怒之時,臣子們的忠肝義膽也就頓時煙消雲散。“梃擊案”時,“清議”洶洶,咸指鄭貴妃為指使暗殺太子的幕後黑手。他不得不破例召見群臣。御史劉光復不顧他多次喝止,還要大聲發言,引得他破例大發雷霆,當場廷杖劉光復。群臣無不嚇得面無人色,閣臣(相當於副首相)吳道南竟然嚇得栽倒在地,大小便失禁。所以,萬曆年間忠臣多,完全是懦主驕縱出來的。滿清皇帝個個精明強幹,這種“忠臣輩出”現象就此絶跡。可笑的是這竟然被如今那些痛恨“滿狗”的大漢族主義者當成了“清不如明”的倒退證據。









這“國本之爭”足足爭了30多年,不僅直接引出“妖書案”、“巫蠱案”與“梃擊案”,就連萬曆之後的“紅丸案”和“移宮案”都與此有關,最後更演成如火如荼的“黨爭”。一方是反對廢長立幼的東林黨,自稱“清流”;另一方則是所謂浙黨、齊黨、楚黨。魏忠賢得勢後,浙齊楚黨投靠之,變成了“閹黨”,用極度殘酷的刑法整死當權的“清流”們。朝野統統卷在酣暢內鬥中,卻置正在勃興的努爾哈赤於不顧,終致女真崛起,不可複製。









這公案甚至延續到南明去。崇禎死後,太子下落不明,按祖法應該立最近的皇親,亦即崇禎的堂弟、福王(亦即朱常洛的弟弟,分到洛陽作福王,後來被李自成吃了)的兒子小福王朱由崧繼位。但東林黨人餘脈“復社”怕朱由崧報仇,堅決反對,主張立潞王。馬士英效何進引董卓入京故事,引四鎮軍閥為奧援,立了小福王,是為弘光帝。清流們竟去勾結更大的軍閥左良玉與之相抗,使得黨爭變成了武裝鬥爭。左良玉率大軍東下和馬士英開戰,使得史可法獨自死守揚州,清軍坐收漁人之利,不費吹灰之力便取了江南。









您說從事這些無聊內鬥,置真正的國家大事於不顧,最終坑了國家的人,到底是忠臣還是奸臣?那當然無論哪派都不是好東西。可按孔孟之道,人家爭的乃是“大義”所在,“廢長立幼”違反了祖訓,這可是聖賢之道堅決反對的事,乃是必須以性命殉之的神聖原則,豈能依違兩可?









那“貪官”與“清官”的分界也模糊至極。費正清早就指出,中國傳統社會的特點,乃是“貪污成為一種制度”,那意思是說,貪污被制度化,成了社會賴以運行的不可或缺的槓桿,把貪污除去了,社會也就必然陷於癱瘓。這涵義就是“有吏皆墨,無官不貪”,不貪污就無法做官。所謂清官和貪官的區別,只在於前者只搞“制度內貪污”,後者還要搞“制度外貪污”而已。









在費正清指出這問題後,中國學者吳思和易中天等人作了進一步闡發,吳思將“制度內貪污”命名為“潛規則”,易中天把它更名為“非典型腐敗”。竊以為易先生的更名反倒有誤導作用,讓讀者以為那不是典型做法。









所謂“制度內貪污”的表述仍然不是很準確,應該稱為“貪污習慣法”或“腐敗習慣法”。習慣法乃是為國家運轉所需的不成文法,即使是在現代法治國家,仍然可有許多習慣法,英國的政治運作離開這些習慣法立刻就要癱瘓。全國必須在五年內舉行一次大選,國王不得否決議會提案,等等,這些都是約定俗成的習慣法,並無明文規定。但若誰不遵守這種君子協定,國家政治運作馬上就要亂套。









中國的“貪污習慣法”也是這種靠默契形成的習慣法。易先生在《帝國的惆悵》中解釋得很清楚:朝廷對臣工的深恩厚澤,只在於賜給他們權力以及象徵性的工資,並不負責支付他們的行政費用,諸如僱傭幕僚、師爺、文吏的工資,差旅費等等,這一切開支必須靠他們自己使用權力去獲得,而官場上早就形成了層層分肥的習慣法,亦即由直接治理百姓的“父母官”去“開源”,把打上來的“水”,以各種名目層層傳遞給那些不靠近“水源”的上級諸如督撫大吏以及京官們。您若拒絶組成這貪污鏈條的一環,就要使得整個政治運作機制癱瘓,不但自己無法謀生,遑論維持行政開銷,而且必然成為大眾眼中釘被踢出局去。這就是吳思先生發現的“清官淘汰律”。









明乎此,則不難看出古人所謂“清官”“貪官”之分,其實說的只是程度上的區別,並不是如現代人理解的“清官就是不貪污”。如果真不貪污,那他根本連官都作不了,談何清官?所謂“清官”,指的是“只按官場約定俗成的習慣法,收取為維持官位、維持行政經費等所需的最低限度賄賂,以及為使施政不受刁難阻礙而進行必要的賄賂的官員”。這種必需的受賄與行賄就是“必要的貪污”,而所謂“貪官”則是“除了‘必要的貪污’之外還要濫用權力瘋狂聚斂財富的官員”。









忠奸兩分法的最大惡果,還是在明朝達到最高峰並在晚清和文革時期再度達到高潮的禍國殃民的“路線鬥爭”。這種路線鬥爭過去被視為“忠奸之爭”或曰“清濁之爭”。在我看來,所謂“清流”多是教條主義死硬派,而濁流往往是(不一定如此)通權達變的現實主義者。









路線鬥爭常常圍繞着某個孔孟之道(在後世則是毛式馬列主義)的基本道義原則展開。如前例所示,“廢長立幼”違反了孔孟之道,乃是原則問題,所以“清流”們必須誓死反對,而濁流則相對不那麼重視道德原則。和戰問題也是這樣,向夷狄求和有損於天朝上國的國威,步南宋後塵,必須堅決反對之。“濁流”們則比較尊重現實,看出了自己不是人家對手,還是講和少吃虧些。但這些人的主張偏離了孔教特別是僵死的宋明理學規定的道義原則,因此天然居於道義下風,從來都是理不直氣不壯,唯一希望是得到皇帝的支持,但就連皇帝也不能免於對背上“趙構式亡國昏君”罪名的恐懼,因此總是清流占上風。









這路線鬥爭貫串了從宋代以來直到今天的中國歷史,每到民族危機出現時它就要大顯神威。清流們的巨大壓力使得崇禎不敢跟女真媾和,全力以赴鎮壓禍延全國的土匪暴亂,終至明社傾覆;晚清的清流自林則徐開始就主張“剿夷”,到甲午戰爭時清流堅決主戰,致使中國承受了慘痛損失;到最後林則徐遺教“民心可用”竟成了老佛爺和頑固派們依靠拳匪對抗列強的指導思想,為此悍然向列國宣戰,造成了無從補救的民族災難;抗戰爆發前清流們更“逼蔣抗日”,造成了同樣無從補救的更加巨大的民族災難。









奉行宋明理學“道德宇宙觀”的另一惡果是,道德不但成了決定國策的考慮依據,而且成了遴選考核評價幹部的唯一標準,對官員只作忠奸清濁兩分法,從來不作“能臣庸臣”的鑒定。因為當“清流”並不需要什麼過人才幹,只需要“堅持原則”唱道德高調,許多廢物便得以爬上高位。這種“任人唯賢”的最好結果,便是把史可法那種道德毫無瑕疵但也毫無才幹的庸人捧成了南明“首席軍事長官”,為他個人也為民族製造了本可避免的悲劇;最壞的結果,便是使得徐桐、四人幫之類廢物點心得以弄權作祟,貽害國家民族。









最可笑的是,這種路線鬥爭不但在過去被理解為“忠奸之爭”,在現代也被圖解為“愛國與賣國的兩條路線鬥爭”,林則徐和琦善就分別代表這一白一黑的正反面人物。這冤案本是當時的“清議”(清流們形成的輿論)製造的,但今日仍是“愛國主義”主旋律,不能不令人慨嘆傳統之牢不可破。









二、 英國人的真實意圖









講完有關真實中國的一點背景知識,不能不順便澄清一下英國人的意圖。由於共黨長期的欺騙宣傳,國人歷來以為英國人亡我之心不死。八年前我和趙無眠先生辯論,他就以為鴉片戰爭是英國為了滅亡中國而發動的。一位鑽研歷史的學者竟然會有此嚴重誤會,不能不讓人扼腕。









其實無論是中國還是英國,戰爭爆發都不是預謀的結果。蔣延黻指出:









“中國當初的目的全在禁菸。宣宗屢次的上諭明言不可輕啟邊釁。在道光十八年各省疆吏覆議黃爵滋嚴禁鴉片的奏摺之時,激烈派與和緩派同等的無一人預料禁菸會引起戰爭。不過激烈派以為,倘因達到禁菸目的而必須用兵以迫‘外夷順服’則亦所不惜。在英國方面,自從律勞卑(Lord Napier)以商業監督(Superintendent of Trade)的資格於道光十四年來華而遭拒絶後,英政府的態度就趨消極。繼任的監督雖屢次請訓,政府置之不理。原來英國在華的目的全在通商,作買賣者不分中外古今,均盼時局的安定。我們敢斷定:鴉片戰爭以前,英國全無處心積慮以謀中國的事情。英政府的行動就是我們所謂‘將就了事,敷衍過去’,英文所謂‘Muddle along’。英國政府及人民固然重視在華的商業,而且為通商中、英已起了好幾次的衝突,不過英國人的守舊性重,不好紛事更張,因為恐怕愈改愈壞。及林則徐於道光十九年春禁菸,錮英商與英領以迫其繳煙的信息傳到英京之時,適當巴麥尊爵士(Lord Palmerston)主持英國的外交,此人是以倡積極政策而在當時負盛名的。他即派遣艦隊來華,但仍抱一線和平的希望,且英國贊成和平者亦大有人在。倘和議不成而必出於一戰,巴麥尊亦所不惜。故鴉片戰爭的發生,非中、英兩國所預料,更非兩國所預謀。戰爭雖非偶然的,無歷史背景的,然初不過因禁菸而起衝突,繼則因衝突而起報復(Reprisal),終乃流為戰爭。”









此說的為實事求是之論,就連滿清朝野也知道英國人不過是想來做生意。道光皇帝在欽差大臣楊芳和廣東巡撫怡良密奏英人只是想通商之後還表示懷疑,到戰後朝野就再無懷疑了。曾國藩幕僚李元度招降石達開書就寫得清清楚楚:









“英夷志在貿易,原無窺竊之意,故朝廷以大度容之,迨後求進城,即嚴拒之矣。”









真實的歷史是,無論是英國,是法國,是德國或歐洲任何一個其他國家(俄國除外,不過該國從來被歐洲人視為野蠻國家),都從未想到過全面征服中國,甚至沒有太大的領土野心,想的只是全面打開中國市場,對中國歷來持友好態度的美國就更不用說了。真正對中國懷有領土野心的只有兩個帝國主義國家,那就是俄國/蘇聯和日本。但就連這兩個國家也從未預謀全面征服中國,將中國化為殖民地,只想侵吞中國部分領土,肢解剩餘部分,扶植起傀儡政權來。









19世紀乃是大英帝國崛起高峰。在完成了工業革命後,英國成了頭號世界強國,世界工廠。在擊敗了法國,征服了印度次大陸之後,英國鬼子急於向東亞擴張,把全世界變成他們的市場。中國巨大的人口使得他們垂涎三尺。當時有人曾在報紙上說,只要每個中國佬(Chinaman,此語涵義與美國不同,並不是辱稱而是中性詞)的長衫長一寸,就夠曼切斯特的全部紡織廠忙上一年。這種熱切期望,和今日世界資本財團對中國市場的期待並無兩樣。如果說當初是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那麼現在共黨不惜使用“築巢引鳳”的青樓語言引進外資又該怎麼解釋?









可惜我大清不是鄧共江共,倒頗像毛共,自以為是“世界革命中心”,講究“獨立自主,自力更生”,以為天朝萬物俱備,不需要鬼子的奇伎淫巧,朝野毫無起碼世界知識,以為“天無二日,國無二主”,英吉利不過是類似朝鮮越南的蠻夷小國,只能臣服於天朝上國,更不知道貿易能互通有無,卻把與蠻夷的貿易視為大皇帝單向賜予蠻子們的深恩厚澤。那“邏輯”可笑到極點:天朝上國不靠貿易也能活,而鬼子離開貿易就得完蛋。









清朝的皇帝都很不錯,道光皇帝絶非昏君,甚至不是庸主,林則徐更是天朝第一能臣(還不光是忠臣)。但他倆為“知己知彼”對英國進行戰略偵察所得結果,不能不令現代人瞠目結舌。









道光在林則徐抵達廣東着手禁菸時,便向林則徐瞭解敵情:









“其茶葉、大黃果否為該夷所必需,倘欲斷絶,是否堪以禁止,不至偷越之處,並著悉心訪察,據實具奏。”(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上諭)









林則徐回答:









“至茶葉、大黃兩項,臣等悉心訪察,實為外夷所必需,且夷商購買出洋,分售各路島夷,獲利優厚,果能悉行斷絶,固可制死命而收利權。唯現在各國夷商,業經遵諭呈繳煙土,自應仰乞天恩,準其照常互市,以示懷柔,所有斷絶茶葉、大黃,似可暫緩置議。如果該夷經此次查辦後,仍敢故智復萌,希圖夾帶鴉片入口,彼時自當嚴行禁斷,並設法嚴查偷越弊端,應請於善後章程內另行籌議具奏。”(道光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林則徐奏摺。)









這用現代話語來說便是“貿易戰”。道光詢問林則徐,茶葉和大黃是否如同如今的石油一樣,是英夷必不可少的戰略資源,掐斷它的供應會不會給該夷致命打擊,而要防止他們走私又有無可能。林則徐調查了一番,回答說,這兩項商品確是英夷的戰略物資,掐斷了就能制英夷於死命。但現在各國夷商已遵命令呈繳煙土了,應該給英夷一個悔改機會。如果他們死不悔改,再這麼幹不遲。









這番商量乃是在林剛到廣東時進行的。過了半年後,林帥應該對英夷的實情有所瞭解了吧?可他卻給英國國王發了一道“檄諭”(也就是上級給下級的命令),說道:









“竊喜貴國王深明大義,感激天恩,是以天朝柔遠綏懷,倍加優禮,貿易之利垂二百年,該國所由以富庶稱著,賴有此也……況如茶葉、大黃,外國所不可一日無也,中國若靳其利而不恤其害,則夷人何以為生,又外國之呢羽嘩嘰,非得中國絲斤,不能成織,若中國亦靳其利,夷人何利可圖?其餘食物自糖料姜桂面外,用物自綢緞瓷器而外,外國所必需者,曷可勝數……我天朝君臨萬國,盡有不測神威,然不忍不教而誅,故特明宣定例……”。(道光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林則徐奏摺附件。)









這意思是說,因為貴國國王知道感激天朝聖恩,所以天朝破格優待爾等蠻夷,讓你們享受了兩百年的貿易之利。貴國之所以能富庶,全靠天朝恩賜。例如茶葉和大黃,外國一天都少不了。如天朝貪財不賣,則爾等野蠻人還怎麼活下去?外國的紡織品也全靠天朝提供的原料。如果中國貪財不賣,爾等還能有何利可圖?此外,外國還需要食物,綢緞瓷器等等,全得靠中國供應。我天朝君臨萬國,神威不測,隨時可以誅滅爾等野蠻人。但天朝不忍不教而誅,所以特明白制定有關條例,希望爾等凜遵無違。









這是以林的名義發給英國國王的命令,但先上報導光批准,道光隨後下了上諭:









“據林則徐等奏,擬具檄諭□咭□國王底稿附折呈覽。朕詳加披閲,所議得體周到。著林則徐等即行照錄頒發該國,俾知遵守”。(道光十九年七月十九日上諭。)









比起明朝那些昏君蠢臣來,道光堪稱勤勞國事而且頗有權謀的明君,林則徐更是注重調查研究的難得幹吏。然而這種白痴問答與白痴“外交”居然就發生了,你說當時中國人到底是處在什麼熱昏狀態?









這就是被範文瀾譽為“近代睜開眼睛看世界的第一人”的林公。其實真正睜開眼睛看世界的第一人,乃是被蔣延黻稱為中國第一位外交家、卻被主流輿論譴責為大賣國賊的琦善。可就連此公都一度成了“茶葉、大黃拜物教徒”,還一本正經地解釋茶葉大黃之所以為鬼子必需,乃是因為他們“日以牛羊肉磨粉為糧,食之不易消化,大便不通立死”!









遇到這種活在中古時代,不知世界幾大,自以為“君臨萬國”、對強國奉行文明歧視的夜郎國,英國人打開中國市場的如意算盤當然要落空。如今人們熱衷於談論鴉片流入中國前的中英貿易順差,卻忽略了一個事實:在鴉片戰爭前,中國市場從未向英國打開過。鬼子之所以發動戰爭,主要目的就是“五口通商”,獲得一個正常的貿易環境。









在鴉片戰爭前,天朝倒確實恩准野蠻人們來和上國作生意,但只能在指定的廣州十三家中國商行,亦即所謂“十三行”。外商只能在夏秋兩季來十三行內居住,談完了生意就必須回澳門。即使是在貿易季節,他們也只能住在十三行內,不許隨便外出。十三行的“行總”(亦即今日之“老總”)乃是官商之間的中轉環節,負責上傳下達官府命令與外商的請求。









這種限制並不是出於保護國內經濟的考慮。孔教從來歧視商業,認為那是亡國之道。天朝此舉,主要還是出自對蠻夷的鄙視以及莫名其妙的擔憂,怕鬼子見到中國花花世界起了覬覦之心。因此,天朝非但沒有高築關稅壁壘,反倒為了顯擺大國闊氣,發揚孔教“重義輕利”傳統,將關稅定得非常之低。這本來有利於促進外貿,不幸的是“腐敗習慣法”允許官員們層層盤剝,使得鬼子深惡痛絶。









根據國際慣例,關稅都是明碼實價標明了的。若中國是個文明國家,即使稅重,鬼子也沒理由抱怨,因為那是國家主權。但“腐敗習慣法”決定了中方從不公佈商品稅率,卻在每項具體交易時以討價還價的方式盤剝外商。於是在賣同一商品時,每成交一次,外商都不但得跟華商談判,還得賄賂海關官員,實在是不勝其煩。









當時英國已經成了“世界工廠”,實行社會化大生產,商品已經初步做到了價廉物美,應該是有充分競爭力的,但由於這些人為障礙,便遲遲不能進入中國市場。“茶葉拜物教”其實也有三分道理:英國全民喝茶上癮,本土內又無法栽種,只好向中國進口,造成貿易逆差。後來他們把茶樹偷出去在印度試種成功,以印度茶取代了中國茶,這問題才算解決。可惜後來印度又獨立了,於是他們又只好回到“種茶不如買茶”的困境中去。









為了逆轉這貿易逆差,東印度公司便開始向中國出售鴉片。它的成功秘訣,除了成癮性保證了需求量之外,我看主要還是靠暴利必然刺激起來的踴躍走私,因而得以繞過天朝為正常貿易設置的障礙。但這並非英國政府決策而是民間行為。趙無眠不知道當時英國早就是民主國家了,國策都得由議會討論通過,哪可能如他想像的那樣,以鴉片作為征服中國的秘密武器!









這結果便是中國出現了貿易逆差。道光乃是中國歷史上最講究“節約鬧革命”的皇帝,當然不能坐視,於是就派最能幹的大臣林則徐去廣州禁菸。由此引發武裝衝突,最後導致大眾熟知的鴉片戰爭。









一般英國人根本不知道這場戰事,因為該國乃是全世界最好戰的國家,19世紀幾乎每年都要打仗,據他們自己說這世上就沒有他們沒打過的國家。鴉片戰爭比起其他戰爭來,對他們來說簡直不值一提。中國人把人家視為兒戲的事當成巨大國恥,說起來也實在令人悲哀。









我曾對某英國青年提起鴉片戰爭,他愕然道:“我們還和中國打過仗?我可是一點不知道。歷史課沒講過啊?不過那也有可能,這世上就沒有我們沒打過的國家。誰贏了?我們贏了?你一定是開玩笑吧?怎麼可能呢?中國那麼大,跟俄國一樣是不可戰勝的國家。我們怎麼可能打敗中國?”令我臉上熱辣辣的——他還不知道英國人只放了幾炮,就嚇得廣州全體軍民投降,乖乖繳納“贖城費”的英勇事蹟呢。









當然,教育程度較高的人還是知道此事的。有數人曾向我嚴厲譴責英國首開武裝販毒濫觴,有的甚至還向我道歉。但那是自由知識分子,並不代表所有的人。我在英國看到某本記述鴉片戰爭的史書否認那是難聽的“鴉片戰爭”,聲稱那戰爭是為了爭取平等對待與正常貿易權利而發動的。









這在我看來有一定依據。英國人的主要目的,還是想達到馬戛爾尼在40多年前就向乾隆提過的要求:以平等的態度對待他們;互派大使;開放通商口岸;公佈明確的固定的海關稅則;提供一個小島讓英商居住和儲貨。禁菸不過是引起衝突的導火線而已。









這些要求在40多年後由英國外部大臣巴麥尊爵士(Viscount Palmerston)在致“大清國皇帝欽命宰相”的照會中再度提出,由帶兵北上的全權代表懿律和領事義律交給琦善。此前中英雙方已經在廣東交過火。英國人覺得在邊遠的廣東打仗不會引起清廷重視,於是北上直搗天津大沽口,果然引起朝廷重視。那照會才算交到了皇帝手上,可惜又給翻譯得面目全非,造成了更多的誤會。









蔣延黻先生在《琦善與鴉片戰爭》中介紹了該照會,認為“此文是鴉片戰爭最緊要的外交文獻”。









值得注意的是,該文件並未為鴉片貿易辯護,而是指責中方禁菸措施不當:禁菸早就成了一紙空文,為什麼不事先聲明就突然嚴禁?要嚴禁就該先懲辦犯法的中國官員,他們才是“相助運進,額受規銀任縱”的關鍵環節。中國首先嚴辦外人,寬赦官吏,有失公平。就是要懲辦外人,也該分別良莠,不應一概禁錮,“盡絶食物,所傭內地工人,見驅不准相助”。如外人不繳煙土,即“嚇呼使之餓死”。不但如此虐待英國商人,對“大英國家特委管理領事”“亦行強迫凌辱”。這是“褻瀆大英國威儀”。









不能不承認這些指控並非捏造,它相當準確地指出了當時林則徐絲毫不知國際慣例、蔑視蠻夷的天朝心態,以及“貪污習慣法”導致的官官相護。









據此,“英國第一要求賠償煙價。第二要求割讓一島或數島,作為英商居住之地,‘以免(日後)其身子磨難,而保其貲貨妥當’。第三要求中國政府賠償廣州行商的積欠。第四要求以後中、英官吏平等相待。第五要求賠償戰費及使費。倘中國‘不妥善昭雪定事,仍必相戰不息矣’。”(蔣延黻《琦善與鴉片戰爭》)









這只是漫天要價,外相巴麥尊還給懿律及義律留了還價底線,據蔣延黻介紹:









“(巴麥尊)說:倘中國不願割地,那末可與中國訂通商條約,包括(一)加開通商口岸;(二)在口岸,外人應有居留的自由及生命財產的保護;(三)中國須有公佈的(Publicly known)及一定的(Fixed)海關稅則;(四)英國可派領事來華;(五)治外法權。除治外法權一項,余皆為國際的慣例,並無不平等的性質,且並不有害於中國。訂商約或割地這二者,中國可擇其一,這點選擇的自由就是當時中國外交的機會。”(蔣延黻《琦善與鴉片戰爭》)









與馬戛爾尼在四十多年前向乾隆提出的要求相比,英國人只多開了一條治外法權(領事裁判權),而這乃是林維喜事件引出來的。









1839年6月20日,英國商船卡納特克號及曼加勒號之水手上岸酗酒,和尖沙咀村村民發生衝突,搗毀一座神龕,引發鬥毆,結果村民林維喜重傷不治。領事義律趕到出事現場,為掩飾真相,他指使另一村民劉亞三給予死者家屬一千五百元,換取隱瞞林維喜死因。林則徐覺得案件可疑,於是命新安縣知縣梁星源查辦,結果真相大白。林則徐要求義律交出兇手,但義律以領事裁判權為由,同意賠償死者家屬,但拒絶以一人抵死,並要求私自開審兇手(引自《中文維基百科全書》)。









儘管林維喜死於群毆,但林則徐按“殺人償命”的中國司法慣例,只要求義律交出一個人來,讓官府砍了腦袋就行。至於那人是否給了致命一擊,或甚至是否參加了群毆,其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償命。這在本質上和“欠債還錢”沒什麼差別,英國人既然欠了中國人一條命,當然也該還出一條命來。









鬼子當然無法接受這種東方公平觀,因此要求實行西式公平審判,使得嫌疑人能享受充分的自辯權利。但中國又不搞這一套,只興三推六問,大刑侍候,當然鬼子就要以領事裁判來代替中國的野蠻司法。









就連割地要求,其實也不是俄國或日本式領土野心使然。人家已經說得清清楚楚了:來中國做生意不但沒有行動自由和尊嚴,而且毫無財產以及人身安全保障,連個儲藏貨物的地方都沒有,所以要求割讓一個小島解決這些問題。但這並不是不能談判的,只要中國願意簽訂通商條約,提供符合國際慣例的正常貿易環境,則這一條可以免掉。









如果我們敢於正視事實,那就不能不承認,除了前四條符合國際慣例,不能稱為“不平等條約”之外,就連治外法權和割地都是事出有因,並不是如官方宣傳的那樣蠻不講理。









說這些,不是想替英國鬼子辯護,只是力求做到“捨命求真”罷了。本人不是林思雲。我曾經給上述那位記述鴉片戰爭史的英國作者寫信,嚴詞駁斥他的“尋求平等待遇與正常貿易說”。我說,你說的都是事實。我們確實沒有平等對待你們。不過,你忘了,是你們找上門來,不是我們去找你們。你們不上門,怎麼還會受辱?是否願意與外國貿易,乃是一個國家的主權。中國有充分權利拒絶與英國建立平等外交關係,有充分權利拒絶和她貿易,但英國沒有任何權利強迫中國與之建交並和她貿易。這從來是國際慣例,否則國際上還能搞什麼禁運?如果您的理論成立,那日本因為美國對之禁運而發動太平洋戰爭也是應該的了。









綜上所述,我認為,鴉片戰爭的爆發是必然的,是瘋狂擴張到處尋求國際市場的英帝國主義強加到中國頭上來的侵略戰爭。擴張是鬼子的本性,因此,處於中古野蠻狀態的中國遲早要被迫對先進強大的文明國家開放。以中國人不可救藥的夜郎心態以及由此導致的顢頇冥頑與徹底缺乏調適應變能力,兩國之間的武裝衝突不可避免。一個古代野蠻國家去和一個現代文明強國較量,正是“赤道雕弓能射虎,椰林匕首敢屠龍”,戰爭結局不問可知。換誰去坐道光或林則徐的位子,結局都不會兩樣,頂多也就是躲過了初一躲不過十五罷了。因此,責備林則徐擅啟戰禍,把他譴責為民族罪人,恰如過去盛讚他是民族英雄,堅信他能夠而且已經打敗英國強盜一樣,都不是尊重歷史的態度。









三、 真實的林則徐









林則徐是傳統文明能出產的最傑出人物,以傳統價值觀衡量,堪稱完人。乾隆自稱“十全老人”,那意思是他占盡了人生所有幸運,再無遺憾。林則徐大概也可稱為十全臣子,雖然我沒那心思去總結出他的十全十美來。









首先,林則徐宦途順利,而這乃是傳統士人的永恆追求。









林19歲中舉,21歲任廈門海防同知書記,次年入福建巡撫張師誠幕,26歲中進士,選庶吉士。38歲就當上正三品的江蘇按察使(即臬台,相當於負責刑名的副省長),45歲任從二品的湖北、河南布政使(即藩台,相當於負責財政的副省長),46歲任正二品東河河道總督,47歲任江蘇巡撫,52歲任湖廣總督,53歲任欽差大臣,於次年正月抵達廣州禁菸。56歲被革職遣新疆伊犁充軍,途中因黃河決口,奉旨往河南黃河工地治河,次年竣工後抵伊犁,協助辦理墾務。60歲重新起用署陝甘總督,次年轉任陝西巡撫。62歲升雲貴總督。64歲因病辭職歸籍。65歲奉旨為欽差大臣,赴廣西鎮壓髮匪暴亂,於途中病逝。清廷賜以空前殊榮,追封他為太子太傅,頒旨悼恤林則徐及親屬,赦免任內所有處分,並授其三子官職。次年,咸豐帝賜祭葬,派員致祭,頒發《御祭文》和《御賜碑文》,親寫輓聯,並賜次高謚號“文忠”。









林大帥位極人臣,達到了傳統士人夢想的最高官位,死後還蒙受了次高謚號。即使有三年的時間被流放新疆,那也絶非大眾想像的林教頭式的犯官充軍,而是史無前例的特殊犯人。他在赴新疆時,沿途各地官紳名流爭相接納款待,抵達伊犁後受到老友謫官鄧廷楨、伊犁將軍布彥泰及參贊大臣慶昌專派的兵丁歡迎,次日布彥泰還送來米麵、豬羊、雞鴨等等。就連道光都生怕他生活困難,特地賜給他封地。林則徐就此成了布彥泰和慶昌的高參。布彥泰讓他閲讀高官才可閲讀的《京報》,並讓他協辦糧餉,此後又先後保舉他負責興修水利與勘荒。林則徐和鄧廷楨慶祝蘇軾冥誕,主客中竟有將軍布彥泰、慶昌、五名領隊、一名總兵、三名謫臣(包括鄧廷楨、慶辰)。









不僅如此,布彥泰還向道光建議起用林則徐,說他“賦性聰明而不浮,學問淵博而不泥,誠實明爽,歷練老成,洵能施諸行事,非徒託空言以炫目前者比,久經聖明洞鍳”,“平生所見之人,實無出其右者”,“然以有用之才置之廢閒之地,殊為可惜。如蒙天恩,棄瑕錄用,俾得及時報效,林則徐必倍深項感,再造生成,竭力圖報,實可收得人之效。”一個滿洲將軍對漢人犯官如此推重,堪稱史無前例。









這其實也算不了什麼。如上所述,林赴新疆前,曾半道奉詔去河南協助軍機大臣王鼎治理黃河決口。大堤完工後,王返回北京,向道光力保啟用林則徐,道光不納。王竟在家中自縊,以此進行“屍諫”。軍機大臣以死相薦一個犯官,這在歷史上似乎還聞所未聞。林就是不復出,有此佳話也足夠享譽終生了。









其次,林則徐代表了傳統士人的最高夢想——遭逢明主。其聖眷之隆,曠古少見。









林之所以宦途一帆風順,在稍受挫折之後又重任方面大員,負天朝膺疆之寄,完全靠道光知人善任,特別賞識他的忠誠勤勉與才幹。道光於他實有知遇之恩。道光元年,林在江南道監察御史任上遭受排擠,灰心仕途,辭職回家,旋因生計無着,又通過關係謀求復職。道光皇帝雖然即位不久,但久聞林的政聲,特地破例召見一個待業中年,這在講究身份制度的傳統社會當真是千古未有的佳話。林的應對頗符聖心,道光讚不絕口,破格批准他復職,從此飛黃騰達。









道光十八年,鴻臚寺卿黃爵滋上疏,建議以處死吸食鴉片者的嚴刑禁止鴉片。道光把奏摺發給各省督撫討論,眾人都覺得這太過分——處死販毒分子還說得過去,處死受害人就沒道理了,唯有湖廣總督林則徐贊成,說非如此不足以禁止鴉片流通。道光為此把林召到北京,連續八日天天接見林則徐討論此事。林應對稱旨,皇帝龍顏大悅,賞穿黃馬褂,並賞紫禁城騎馬,還委派林為欽差大臣,赴廣東禁菸。自我大清立國以來,還從未有哪個漢臣有此殊榮,受此重任。當時傳為佳話,據說還引起了滿臣的擔心。









須知嘉慶道光年間乃是太平年月,比不得後來髮匪暴亂,江南糜爛,八旗無人,朝廷不得不重用漢臣來平叛。即使如此,還需要肅順竭力在咸豐面前替漢臣吹噓,這才能使曾、胡、左、李等中興名臣相繼脫穎而出。在此太平年月,若非林則徐忠誠勤勉,政績突出,才幹過人,公關本事一流,絶無可能蒙滿人皇帝破格垂青重用。









第三,林則徐乃是標準的忠臣和清官,是清流的代表人物。









林則徐從庶吉士開始他的宦途,終身勤勞王事,兢兢業業,踏踏實實,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以辦事認真,一絲不苟,兩袖清風著稱。在他出任江西以及雲南鄉試考官時,他辦事公道認真,堅持看完所有的試卷,即使落選的卷子也要用硃砂筆詳加批點,贏得士林交口讚頌。在任江南道監察御史時,他敢於上疏彈劾河南巡撫琦善辦事無能。在任江蘇臬台期間,他整頓吏治,改革審訊程序,親自審案,甚至微服私訪,親自動手驗屍,四個月內就處理了大部分積案,被江蘇百姓頌為青天。他擔任河道總督時,從頭學起,惡補水利知識,整肅貪官瀆吏,每個料垛都親自檢驗過來。懷疑貪官作假時,便把整個料垛拆開檢查,使得貪官無可作弊,使得河道在洪水期間安然無恙,深受道光嘉許。在擔任江蘇巡撫期間,他協助兩江總督陶澍,採取許多利國便民的經濟改革措施。江蘇旱澇災情嚴重,他不顧朝廷斥責,上奏歷陳民間困苦,堅請緩徵受災州縣漕賦;致力興修水利工程,疏濬白茆、劉河、徒陽運河等河道。為克服銀荒和利於貨幣流通,他反對一概禁用洋錢,提出自鑄銀幣的主張,為中國近代幣制改革先聲。在署理兩江總督兼兩淮鹽政期間,他積極推行淮北“票鹽”制度。他在赴新疆前又參加治理黃河決口,修復了大堤。在新疆期間,他主持領導了大皇渠的修建,在南疆勘地六十八萬九千七百八十畝,行程約三萬餘里,還和黃冕一道改造了當地的卡井,命名為坎井,推廣到各地,使得吐魯番等地荒地化為沃野,還從內地引入了幾萬株樹苗,教當地居民紡紗織布。他宦遊幾萬里,走到哪兒就為那兒的百姓造福。









作為標準的忠臣,林青天兩袖清風,從不利用手中的巨大權力聚斂財富。當然,這並不是說他不進行前文介紹過的“必要的納賄與行賄”。從上文介紹可知,林公乃公關專家,否則他罷官後不會有那麼多高官甘冒皇上之怒,前赴後繼向皇帝舉薦他。這當然首先是林的道德風骨與才幹使然,但如果他是海瑞那樣草不吃料不進的極端清流,在官場人緣一塌糊塗,很難想像這種事會發生,而在舊話中,“人情”的另一個意思就是“行賄”。









同樣地,當清官並不妨礙他為了王事壓榨百姓。他在廣州整軍講武,準備“剿夷”時,斥重金修繕關塞砲臺,以鐵鏈封鎖海口,進口西洋大砲,被言官指為“靡費”,這錢從哪兒來?當然不會從“節約鬧革命古今第一”的補丁皇帝道光爺口袋裏掏出來,也不可能從林清官家中搬出來,只能來自於廣東“愛國商人踴躍捐輸”。但林公和辛棄疾的本質區別在於,林把榨出來的錢全用在公事上,而辛棄疾則用來蓋“帶湖吾甚愛”的人間仙境。所以林從未如辛一樣,以“貪刻”罪被言官彈劾丟官,言官頂多只能指責他“靡費”。









所以,按傳統標準衡量,林則徐的確是模範清官,宦遊幾十年,歷任各地方面大員,但退休之後卻兩袖清風。他本來想與在北京當官的長子同住,但因買不起房子,只好回到福州老家去,住在父親遺下的舊屋中。僅此一端,就足以證明林的確是傳統文化提倡的道德楷模。









作為標準忠臣,林也具備了清流必備的“嫉惡如仇”的道德風骨。他的清流好友黃爵滋主張由朝廷向吸毒者發出最後通牒,給一年時間戒毒,期滿還要吸毒者格殺勿論。此疏由道光發給督撫們討論,其他人都覺得太過分,只有林則徐表示贊同,體現了他“善惡不兩立”的堅定革命立場。在署理陝甘總督期間,他運用在廣東“剿夷”時學來的西洋技術常識,下令用西式武器血腥鎮壓叛亂的黑錯寺藏民,首開動用西洋先進技術剿滅暴民的先河,遠在李鴻章獨立悟出該用洋槍洋炮收拾拳匪之前十幾年。









如傳統清流道德家們一樣,主張處決吸毒分子以及血腥鎮壓暴民,並不妨礙林同時是一個典型的大慈大悲的舊式君子。虎門銷煙前,他竟然考慮到水族的安全,效韓愈祭鱷魚故事撰文祭海,通知烏龜王八魚鱉蝦蟹們,他就要把大煙放進大海了,請他們速速躲避,不要就此變成癮君子,過後還在日記中寫道:“以日內消化鴉片,放出大洋,令水族先期暫徙,以避其毒也。”









第四,林博學多才,乃是典型的“學者官僚”。









孔教提倡“學而優則仕”,把“學者”和“官僚”合而而一。林雖然不是曾國藩那類理學大師,但於“詞章小道”頗為諳熟,對書法也很精通,其篆刻相當有名,而且精研佛學。以傳統價值觀來衡量,堪稱模範儒官。









第五,林不但是忠臣,而且是能臣,乃是清流裡難得見到的白烏鴉。









我已經在前文中指出,“清流”乃是世上最容易混的職業,什麼本事都不需要,只需一張會唱高調的嘴,會演戲就行了。海瑞就是這種典型戲子。孔教特別是宋明理學的弊病,就在於“任人唯賢”,只考察幹部的品德,徹底忽略其才幹。八股文更把幹部遴選變成了文字遊戲大賽。如果不是遇到亂世,左宗棠便到死也只能是個舉人。









林則徐則完全是個太平盛世的例外能臣。他經歷非常複雜,什麼都幹過:考官、刑名、錢糧、鹽政、治河、用兵、興修水利、勘荒、“剿夷”、平暴。除了“剿夷”之外,不管幹什麼都成績斐然。之所以如此,乃是他勤於鑽研,履新職後便立即開始惡補,靠自學成才,不管幹哪一行都如此。例如在廣東禁菸剿夷時,他派人到澳門購買外文書報,組織通曉外國文字的幕僚翻譯,先後編出《四洲志》、《華事夷言》、《滑達爾各國律例》等,成為中國近代最早介紹外國的文獻。在流放新疆前,他把這些資料交給魏源,使後者得以編出著名的《海圖國志》,直接啟迪了日本的明治維新。到離開廣州時,他對原來兩眼一抹黑的國外文明世界已經有了點感性皮相認識,再不是當初那妄自尊大的鄉巴佬了。這才會在新疆時留心考察俄國情況,並在復出後署理陜甘總督期間想到用西式武器去鎮壓藏民。









因此,林則徐的一生,乃是“活到老,學到老”的一生。似乎可以說,他之所以能成為傳統社會罕見的能臣,半由天賦,半靠自強不息。這種人才根本不是傳統教育可以培養出來的。









據中文維基百科全書引經據典稱,林則徐懂英語和葡萄牙語兩門外語,並曾在接見外國人時口吐雙語。我對此表示懷疑。林到廣東禁菸前一直擔任重要行政職務,根本沒有學習外語的願望和壓力乃至時間精力,要學外語也只可能是到廣東的事,但他擔任禁菸欽差大臣時已經五十多歲了,縱是天才也不可能在缺乏練習條件下,於短期內學會兩門口語。









不管怎樣,從林的政績和行事風格來看,布彥泰對道光說的“平生所見之人,實無出其右者”,恐非誇大諛詞,林則徐確實是當時天朝最能幹的大臣,這才會始終獲得道光信任重用。在道光死去後,咸豐遇到亙古未見的髮匪暴亂,第一個想到的得力大臣就是已經退休的林則徐,召他星夜出山趕赴前線。如果他能再活十年,使出用西式武器屠殺叛匪的辣手來,則太平天國能否如後來那樣糜爛半壁河山,塗炭生靈,正未可知。



















四、 從禁菸到“剿夷”









先補正前文的一個缺陷:向中國輸出鴉片雖非英國政府決策,卻在1773年得到英屬印度政府批准。1797年英屬印度政府又給東印度公司專賣權,那目的很簡單:扭轉貿易逆差。如前文所述,英國全民喝茶上癮,又喜歡中國絲綢,工業品無法進入中國市場,只有用白銀(中國當時的貨幣)購買。其時英國已經採用金本位,這就意味着購買中國商品必須先用黃金向其他國家購買白銀,變成了兩次貿易,提高了成本,再加上入超,便給東印度公司連年造成赤字。找到鴉片這個法寶後,該公司於短期內便扭虧增盈。到了1830年,英屬印度政府的歲入竟然有約十分之一來自鴉片貿易稅收。









英國人扭虧增盈,中國便扭盈增虧,大量白銀外流,而這引起了“艱苦奮鬥,勤儉建國”古今冠軍道光皇帝的嚴重關切。此人是歷史上罕見的儉省皇帝,不是後世毛周那種偽君子,而是人民的好兒子焦裕祿式的摳門小農。他不但穿著打了補丁的龍袍上朝,規定御膳只能有四個菜,更時常向大臣徵詢當天京城物價,與宮中採辦價對比,以查明採購太監是否被奸商矇騙,因而被民國排滿文人在野史中譏笑為“叫化子班頭”。不難想像,當這種時時處處“節省每一個銅板為了革命”的好皇帝發現大量白銀外流時,當是何等的心如刀割。









因此,儘管鴉片貿易早在雍正年間就被禁止了,嘉慶年間又重申禁令,但都成了一紙空文,到了道光手上才開始來真格的。他幾乎每年都要下令禁止進口和販運鴉片,但這反而刺激起了空前活躍的走私。為此,朝廷分為弛禁與嚴禁兩派。弛禁派許乃濟主張:









1)乾脆將鴉片貿易合法化,按藥材名目進口,只許以物易物,不許換成白銀。同時課以明稅,堵死關吏索賄空間。如此即能使得關稅低於賄賂,外商必然樂從,而且以物易物貿易也防止了白銀外流。









2)禁官不禁民,禁止文武官吏兵丁和士人吸食,但不禁止民間販賣和吸食。









3)“買船不如造船”,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種出大煙來和洋貨競爭。鬼子無利可圖,自然不禁自絶。









嚴禁派的主張則由林則徐的好友黃爵滋提出,得到林則徐的贊同,前文已經提到。他主張“今欲加重罪名,必先重治吸食”,建議皇帝給煙鬼們下個最後通牒,在一年內戒斷。過期不戒者,平民處以死刑,官吏罪加一等,本人處死,子孫不准參加科舉考試。並主張以鄰居互保制度實施這一政策,舉報者給獎,包庇者治罪。









看過本文第一節的讀者應能立即看出,此乃典型的“清濁流之爭”,許濁黃清。許是典型的現實主義者,其主張尊重現實,具有可行性;而黃則奉行道德至上,拒絶承認現實。為了“大義”,竟然把受害人視為禍首痛加鎮壓,連起碼的人情世故都不講,遑論西式人道主義情懷和人權觀念。正因為此,黃的奏章得到“清議”的歡呼,“一時以為清流眉目” (《清史稿•黃爵滋傳》)。









這當然是現代價值判斷,不能拿去裁判古人,超越時代的乃是功利分析。從這個角度來看,黃林的主張根本不可行,荒謬之極尚不足以言其非。









誰都知道,煙販只是少數奸商,煙鬼則是廣大人民。放過少數人,卻去向廣大煙民宣戰,那工作量不是一般的大。如此重罰若真要實施,必將引出社會動亂。何況當時朝廷監控人民的程度遠非後世可比,總會存在大量死角。放過煙販不究,等於確保來源暢通,煙土貿易就一定會在地下進行。皇帝下的又是最後通牒,做不到就要損失威信,勉強實施的客觀效果,便是為貪官惡吏提供敲詐索賄的生財機會,流弊無窮。









反過來,許的第一條主張完全可以採納,他提出了最關鍵而又為朝廷歷來忽略的一條:明定稅則稅率,堵死關吏勒索外商的空間。這從來是野蠻人對我天朝上國最不滿的一條,多次為鬼頭們提出,也是後來“不平等條約”中的主要內容之一。我實在看不出我天朝上國為何要堅持這神聖原則,拒絶在這問題上放棄“平等”。如果採納了這條主張,則後來也就不會喪失關稅自主權,讓鬼子廉潔的“不平等”取代了中國腐敗的“平等”。









光有這條當然不足以解決問題,許的第三條主張或可防止白銀外流,但卻毒害了本國人民,因此也不可取。依愚見,應該採取的主要措施是:









1)非法的鴉片貿易得以猖獗,全靠腐敗官員、關吏、水師、兵丁等勾結洋商,上下其手。這一事實中外咸知。英國外相巴麥尊致清朝政府的信就明確指出了“內因才是變化的依據”;魏源則在《道光洋艘征撫記》指出,自道光六年(1826年)開始設巡船緝私後,巡船每月納賄三萬六千兩,每年放私入口二萬箱。到了道光十七年(1837年),每年放私入口的鴉片就增到了四五萬箱。由此可見,不整頓吏治,痛懲貪官污吏,肅清關防,就決不可能杜絶鴉片走私。









這就是嚴禁派應該干的第一件事。採取這措施不會激化中外衝突。相反,它糾正的弊病正是巴麥尊後來問罪時抓住的藉口。英國政府從來不敢為鴉片貿易辯護,遑論鴉片走私。採取這個措施純屬內政,英國毫無理由干涉,而且堵死了其問罪藉口。









2)採納許乃濟第一策,改革海關制度,明定公佈稅則稅率,嚴禁官員稅外索賄,違者嚴懲,鼓勵受害人舉報。將鴉片列為藥物,以物物貿易方式進口。嚴格控制國內市場(這本來就是清朝的外貿政策,所有進出口都為官方控制),防止擴散。









3)採納許之第二策,嚴禁官員兵卒士人吸食鴉片,若“吃皇糧者”不能在一年內戒斷,一律開除公職。凡吸毒者一律不許參加科舉考試。在民間提倡戒煙。與此同時成立戒毒所,幫助癮君子們戒毒。









想出這三策,並不需要任何世界知識,遑論其他現代常識,也不涉及外交,並不需要拋棄天朝心態和孔孟之道,不僅為傳統價值觀允許,無悖於當時中國人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甚至不違反死硬腐朽的宋明理學,完全應該在清流們的視野之內。如果採取了這些措施,就算不能徹底禁絶鴉片貿易,起碼能相當有效地遏止它。就算是毫無成效,也決不會引出實行黃策一定會引發的嚴重社會後果,而那些嚴重後果本是任何一個明白事理的人都能立即看出來的。









然而道光卻否定了許乃濟不失合理的主張,以後更將其撤職查辦。黃爵滋那“清流眉目”的嘩眾禍國策反倒深得帝心。道光把堅決支持黃策的清流領袖林則徐召進京去,連續磋商凡八日。不過他似乎比林還要高明些,決定雙管齊下,不光是拿捏煙鬼們,還要堵住來源,為此特地簡放林為欽差,到廣州那第一線去堵住毒源。









為什麼林則徐那天朝第一能臣會看不出黃策的荒唐,提出任何明白人都該想到的上述蘆策來?後來的事態發展提示,他似乎不是看不出黃策不可行,也不是想不出蘆某這庸碌白丁能想到的必要措施,而是實行“老太太吃柿子——專揀軟的捏”的避實擊虛乖巧方針。









此中利害一目瞭然:要杜絶走私,就得澄清吏治,切實整肅海關和水師,力主此策只會得罪朝中利益集團,而且,此策在那種爛污社會中缺乏可行性,堅持它反倒會把自己白白搭進去。相比之下,拿捏毫無能量的煙鬼們易如探囊取物,即使不成亦無大患。這或許就是他在此事上突然表現出“一過性糊塗”的原因。這雖是毫無過硬證據的誅心之論,但舍此我還真無法解釋林何以“聰明一世糊塗一時”。









既然要去廣州正本清源,禁菸就不再是內政而延伸成了外交。可惜天朝的井蛙們無一人有起碼的世界常識。自宋代以後,“外交”和“談判”這些概念就不再存在於國人字典中。它們完全是鬼子用堅船利炮強行打入中國人頭腦中的“不平等”舶來品的一部分。國人要花六十年光陰,吃足各種各樣的苦頭後,才能最終意識到原來天朝類似於春秋戰國中的一個小國,與歐洲列強相比猶如東周王朝與秦國相比一般。









其時清朝對待歐洲列強的態度,完全是當初我大明對待努爾哈赤、皇太極、多爾袞的翻版,中外關係乃是“君臨”與“被君臨”的上下級關係。學者易中天先生曾把“德治”精闢地總結為“將權力道德化”。的確,按孔孟之道,由權力決定的上下級關係只能是絶對服從的關係。服從就是美德,奴才就是善人;反對就是罪惡,反對者就是罪人,就該無情剿滅。









根據這種“天理”,朝廷對“蠻夷” (“虜”)的態度和對策,和對待如今被美稱為“農民起義”的暴亂土匪們(“逆”)一樣,只有革命兩手。軟的那一手叫“撫”,也就是“懷柔”的“菩薩心腸”,讓土匪或蠻夷們咂咂天朝慷慨伸出去的甜指頭,以此引起他們的感恩心理;如果土匪或蠻夷們不知感恩圖報,那就使出硬的那一手來,亦即“剿”的“霹靂手段”。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這樣土匪或蠻夷們自然也就會“畏威懷德”了。既然只有“剿”與“撫”兩種極端選擇,當然也就不存在談判的可能——難道還能喪失國格,跟土匪討價還價不成?









至於國與國之間乃是平等關係,外國並非只能招撫或剿滅的土匪;國家之間若有利害衝突,必須先靠談判解決,實在無法達成妥協時再兵戎相見;而弱國最要避免的就是“剿”那一手,因為根本打不過人家,越打吃的虧就越大,只有實在被逼得不戰就要亡國時才能作為最後的狗急跳牆手段使出來,這一系列人類起碼常識,不但當時根本就不存在於朝野任何一個人的心目中,而且至今還有許多國人根本不知道,蔚為世上奇觀。









正因為此,清朝官員不僅嚴格限制外商在指定居留地的居留時間和行動自由,而且將這些限制也強加給外國官員。地方官員從不接見他們,更不會與之平等談判。有事就下“諭”(“命令”之意),通過“行總”轉給外國官員或商會負責人;後者有事找地方政府時,便只有上“稟”(“報告”之意),同樣經過“行總”中轉。兩者之間不僅是上下級關係,而且是非常奇怪的“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的上下級關係。









就連英國商務總督(Chief Superintendent of Trade and British Minister to China)義律都被迫寫過這種屈辱至極的“稟”。哪怕是在戰爭一觸即發的關頭,他都無法和林則徐談判。在穿鼻海戰爆發前,英國人交給中國水師提督一份封好的信函,要求中方提供給養並立即恢復貿易,那信連拆都沒拆就給原樣退回去了。這派頭倒頗像如今文明政府斷然拒絶與劫持了人質的恐怖分子談判。









向今天的讀者介紹這些時代背景常識,不是想譏笑林文忠公,而是想告訴那些苛責古人、指責林則徐擅啟戰禍、以卵擊石的“逆向憤青”們:在當時舉國昏昏的情況下,用對待土匪的態度去對待一個現代強國的公民甚至官員,無論是“剿”還是“撫”,都只會惡化兩國關係,引發對抗。而在對抗發生後,這種無知導致的傲慢又取消了以和平手段化解危機的可能,當然最後只會導致戰爭。無論是誰來主事,結局恐怕都只會一樣。









道光十九年正月(1839年3月),欽差大臣林則徐抵達廣州。他素以勤勞王事、辦事認真著稱,這次肩負着皇帝的重託,當然只會更努力。在途中他就明察暗訪,下車伊始後便召集廣州三大書院600多名士子到貢院“考試”,要他們提供煙販名單以及鴉片集散地址,並徵詢既往禁菸弊端以及合理措施(這倒才是真正的遴選幹部的方向,堪稱明代以來首次教育制度改革),隨即下令地方官員把那些煙販抓起來。此後在和鬼子周旋過程中,他更佈下了許多探子,情報工作作得很好。據英商羅伯特•英格利斯於1840年5月7日在國會聽證會上的證詞,林則徐“消息靈通”,在給外商的命令中說他知道在伶仃港口船上有幾萬箱鴉片,他命令一箱也不許運走。這和傳統官場的昏庸官僚的作風完全是兩回事。









經過一週左右的準備,林則徐正式動手了。他諭示外商,限他們三天把所有的大煙都交出來,並要求每個商人都具“甘結”,也就是寫下保證書,保證以後再不運鴉片來中國。若有違反,一經查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繳煙和具結始終是林的兩個奮鬥目標,第一條作到了,但第二條卻成了雙方爭執焦點之一,到最後都沒有實現。









這命令對外商宛若晴天霹靂。鴉片貿易占了外貿的大頭,要外商把鴉片統統交出來,意味着巨額損失,奸商們豈會心甘情願?而且,英國是實行法治的契約社會,許多商人只是經理、代理商或合夥人,手中的鴉片並不屬於或不完全屬於他們的財產,交出去要負法律責任。“十三行”內的奸商們成了熱鍋上的螞蟻,當林則徐傳令商會頭子顛地去見他時,顛地的兄弟(不知道是哥哥還是弟弟)竟然激動得揚言要死在建議顛地應命前往的羅伯特•英格利斯門前。









在此緊急關頭,商務總監兼領事義律從澳門聞訊趕來了,和中國官府打了幾次交道,都沒有什麼結果。林則徐見奸商們久不從命,當即下令封鎖廣州海上交通,派兵包圍十三行,禁止出入,撤出所有中國僱員,並禁止民間向十三行出售食物。奸商們包括義律在內統統成了囚犯,面臨着餓死的危險。









義律別無選擇,只好以女王名義要商人們把煙土交給他,不交者後果自負,再由他以女王政府的名義開出收條,保證償還價值。根據英商羅伯特•英格利斯在國會的證詞,商人們都如釋重負,因為責任現在全轉移到政府頭上去了,於是很爽快地交出了毒品。義律把收到的所有大煙陸續交出,一共19187箱2119袋。據英格利斯的證詞,他們從中國官員那兒刺探到的情報說,這數量遠遠高出了林則徐的估計,他以為頂多只有五千多箱。此話是否可靠,還有待於國內史學家考證。在短期內竟然交出這麼多煙來,可見所謂“走私”全數走公”。









但義律這麼幹,等於代英國政府把本國不法奸商與中國政府的衝突攬了過去,使之變成了政府間衝突。這很可能就是那傢伙的陰謀。3月28日(二月十四日)他稟告林則徐,答應呈繳鴉片20283箱(略高於實繳數)。但4月3日(二月二十日)他就致函巴麥尊,污衊“中國政府對陛下官員與臣民已經犯下了突然而殘酷的戰爭罪行,用最近這樣方式強迫繳出英國人的財產就是一種侵略”,“對於所有這一切不可饒恕的暴行的反響,應該出之以迅速而沉重的打擊,事先連一個字的照會都不用給”,建議立刻用武力佔領舟山島,封鎖廣州、寧波兩港,以及揚子江面。所以,此公根本不是網人亦忱盛讚的那個大善人。









這裡可能存在着一個國際誤會,林則徐在繳煙諭中說:









“果如本大臣所諭,已來者盡數呈繳,未來者斷絶不來,是能悔罪畏刑,尚可不追既往。本大臣即當會同督部堂、撫部院,稟懇大皇帝格外施恩,不特寬免前愆,並請酌予賞犒,以獎其悔懼之心。”









根據英商英格利斯在國會的證詞,這“酌予賞犒”被他們理解為按最低價格每箱500兩白銀給於賠償。這就是他們後來一直糾纏賠償煙價的緣故,最後這要求成了南京條約裡規定的賠款一部分。但中國的涵義可不是這樣。道光後來同意所繳鴉片每箱賞茶葉5斤,這和煙販們的期待可是天差地別。這誤會有可能促進了雙方交惡,但過錯並不在中方。按國際慣例,凡走私貨物一律沒收。本人私帶香煙入關就被沒收過,從來不敢指望海關賞我幾錢茶葉。因此,中方“突然而殘酷的戰爭罪行”,已經是法外施恩了。









統而觀之,愚以為林則徐要求鬼子繳出走私商品並沒有做錯什麼。唯一的錯誤是毫未出示證據,就派兵包圍十三行,不分良莠,對所有商人以及官員實行事實上的囚禁並斷絶其生計。這就構成了英方日後上門問罪的藉口。但考慮到當時國人毫無西方人權觀念,官府對百姓從來是為所欲為,任意查抄屠殺,更不懂國際慣例,現代人無法苛責這種野蠻做法。林則徐後來在署理陝甘總督期間,血腥屠殺暴亂藏民,甚至實行三光政策,焚燒寺院,剷平村莊。和這比起來,他當初對英國蠻夷已經是網開三面了。其所以如此,恐怕是因為道光一再告誡他慎重行事,不要擅開戰禍。









虎門銷煙後,林則徐預定的兩個目標已經圓滿實現了一個。道光也覺得此案已經完滿結束,調他去擔任兩江總督。但林不願離開,寧願接替鄧廷楨作兩廣總督,因為他的第二個目標亦即讓所有外商出具甘結的任務還沒實現,而這就成了中英雙方的爭執焦點。









這一要求我看完全符合國際慣例:外國商人來中國經商,當然要服從中國法律。本人出國後就出具過許多“甘結”:在各式各樣的表格上籤名,保證自己說的是實話,否則願意接受法律懲罰。但義律頑固拒絶這一合理要求,而林公也絶不退讓,就此陷入僵局。









林公為何堅持這一要求呢?他已經在《繳煙諭》中明說了:









“本大臣家居閩海,於外夷一切伎倆,早皆深悉其詳。……聞該夷平日重一信字,果如本大臣所諭,已來者盡數呈繳,未來者斷絶不來,是能悔罪畏刑,尚可不追既往。”









這意思是說,他從小生長在福建,對外夷那套很熟悉,知道鬼子們講究信義。而這其實就是他堅持讓他們簽字畫押寫保證書的原因。他大約深知中國無可能澄清吏治,做不到“籬笆扎得緊,野狗鑽不進”,所以只好寄希望於鬼子的契約精神,以此杜絶鴉片流入。這和他附和黃爵滋“今欲加重罪名,必先重治吸食”的乖謬主張,指望以死刑的威懾消除市場需要來禁菸的思路如出一轍。這就是我為何猜測他是“老太太吃柿子——專揀軟的捏”。









有趣的是,恰是鬼子的契約精神使得義律拒絶照辦。如果是不拿契約當回事的中國人,恐怕早就同意這要求了。這也說明義律根本不是某些網人鼓吹的那種禁菸聖人。他禁止本國商人具結,因此釀成了後來的武裝衝突。









另一個惡化兩國關係的事件則是前文已經介紹過的林維喜事件。7月7日(蘆註:關於本案發生的日期各說不一,我一共查到三個日期,分別為6月20日,7月7日和7月12日)英國水手在九龍尖沙嘴打死村民林維喜。林則徐責令義律交出正凶,而義律認為中國官府不講究證據,以一人兼充偵探、起訴、陪審團和法官,專用酷刑逼供,屬於野蠻司法,因此他動用“治外法權”審判了該案。其中一人以無證據開釋,其餘五人被判參與騷亂罪(participation in a general riot)被押送回國服刑,但到達後立即被釋放,原因是英國政府認為,未經中國政府授權,義律無權審判任何人。然而有人認為,根據英國的有關議會法案,他確實有權在距中國海岸線100海里內的公海上作此類審判。這公案到今天也還在爭議之中。









所謂“治外法權” (extraterritoriality)通譯為“領事裁判權”。根據國際慣例,它只適用於發生在駐外使領館和軍事基地內部的案件。很明顯,這並不適用於審理林維喜案,義律這麼做違反了國際公法。雖然他是在中國領土外審判,但案件發生在中國領土上。即使按上述英國法律,那審判也屬非法無效。英國政府可以否決之,但必須把案犯引渡給中國才符合國際慣例。









不過,這也只是從理論上說說而已。洋人迫使中國接受治外法權,也有不得已的苦衷,蓋人家實在無法接受咱們的中古式野蠻審判。日本和中國一樣也曾被迫接受治外法權,但人家引入西方司法制度後,列強也就同意改約,放棄了該項“不平等特權”。









因為這兩件事,雙方關係迅速惡化。義律命令所有英商從廣州撤退到澳門,停止對華貿易。林則徐針鋒相對,下令停止供應澳門英人柴米食物,撤退買辦工人。 8月23日,英國人搶佔了當時人口稀少的香港島作為基地。同月月底,只裝了28門炮的英國輕型軍艦(frigate)窩拉疑號(Volage)到達廣東海面,保護此時都集中在珠江口外穿鼻洋海面上的英國商船。林則徐發出佈告通知民眾:“如見夷人上岸滋事,一切民人皆準許開槍阻止。”









林則徐先是欽差大臣,後作兩廣總督,總督又稱“制台”、“制軍”,上馬管軍,下馬管民,乃是地方最高軍政長官。林在擔任兩個職務時都有權調動軍隊,因此下屬也稱他“大帥”。但不幸的是,大帥接受的乃是科舉教育,四書五經並不教他怎麼打仗。靠業餘自學只能學會《孫子兵法》,獲得有關戰爭一般原則的大而無當的模糊指點,此外便只能從三國周郎那兒學點“火攻”,從吳主孫皓那兒學來“鐵鏈橫江”而已。









如今國人只知道鬼子硬體先進,船堅炮利,卻不知道人家軟體同樣先進,有軍事科學,而咱們只有《三國演義》。靠看那些垃圾古書,就是天才統帥也無法與鬼子的軍事學校培養出來的平庸軍官匹敵,起碼人家會看地圖,知道如何算出大砲的射擊諸單元。









林大帥當然不可能知道連如今的許多中國人都不知道的文明差距,充滿了必勝的革命樂觀主義精神。他不知道鬼子的船是由工程師科學設計出來的,不是中國的憨木匠憑經驗拼裝起來的。在帆船時代人家就能靠合理設計揚帆逆風行駛,何況已經進入了汽船時代,其速度和機動性能都令中國古老木船瞠乎其後。









琦善乃是親自考察英國軍艦的第一個中國官員,立刻就發現英艦不但高大,而且“各設有大砲,約重七八千斤。炮位之下設有石磨盤,中具機軸,只須轉移磨盤,炮即隨其所向”。此外還有“火焰船”,“內外俱有風輪,中設火池,火乘風起,煙氣上熏,輪盤即激水自轉,無風無潮,順水逆水,皆能飛渡”(蘆註:這是描寫蒸汽機驅動的軍艦)。一個滿族高官能去親自考察敵艦,而且立即發現人家的優越,甚至參悟出蒸汽機原理,實在難得之至。









以林大帥之聰明穎悟,若有琦善那點虛心,只怕也要同意琦善對他所擬破夷之法的批評:倘攻夷船的下層,則“夷船出水處所亦經設有炮位,是其意在回擊也”;若欲穿其船底,則外人水兵“能於深五六丈處,持械投入海中,逾時則入跳躍登舟,直至顛頂,是意在抵禦也”;若用火攻,“今則該夷泊船,各自相離數里,不肯銜尾寄碇……是意在卻避延燒也”。所以,若“泥恆言以圖之,執成法以御之,或反中其詭計,未必足以決勝”(引自蔣延黻《琦善與鴉片戰爭》)。









琦善參觀的是懿律和義律後來帶到大沽口去的裝備了七八十門大砲的正規戰艦,而林大帥當時面對的不過是一艘裝備了28門大砲的輕型戰艦窩拉疑。9月4日,該艦和兩艘商船到九龍取淡水和其他給養,遭到三艘中國水師戰艦攔截。英艦當即向水師戰艦發炮,打響了鴉片戰爭第一槍。水師立即還擊,但無一發命中。一番海戰後,水師嚴重受創,只能撤出戰場,過後卻向林則徐報捷。









林大帥收到捷報後立即就報告了道光。道光聞報於10月11日後下上諭:“如英船仍形桀驁,即再示兵威。”









10月14日,反對鴉片貿易的貴格會教徒(Quaker)英國商船“擔麻士葛”號(Thomas Coutts)船長史密斯認為義律無權制止公民貿易,逕自開入珠江口,正式具結,取得合法貿易權利,次日即到黃埔貿易。 受此鼓舞,林大帥於10月26日再度要求英國人交出林維喜案正凶,並下令所有英國商船三日內具結進口,否則就回國,不得再滯泊伶仃洋面。









“擔麻士葛”號棄暗投明,使得義律非常惱火,他怕其他英商響應林大帥號召,命令窩拉疑號和新到的另一艘裝備了18門大砲的輕型軍艦“海阿新”號(Hyacinth)封鎖珠江口。11月3日,另一艘英國商船Royal Saxon也毅然奔向黨的溫暖懷抱。英艦當即開炮警告,觸發了穿鼻洋海戰。在短短45分鐘內,兩艘英國軍艦就擊沉了5艘最大的中國戰船,擊傷多艘其他戰船。此後雙方又數次交火。按林則徐的報告是“七戰七捷”,據說所有這些武裝衝突,包括九龍之戰和穿鼻洋之戰,都以中方大獲全勝告終。這至今仍然是中方的官方說法。









我查到的英文資料只記載了九龍和穿鼻兩次海戰,說的與中方報導相反。我個人認為英國人的報導更可靠。理由是:









第一,英軍雖然只有兩艘軍艦,面對的是總數為80艘船(包括戰船和“火船”)的中國水師,但滯留在穿鼻洋面上的英國商船共有29艘。當時的商船為防備海盜,都配備了先進的大砲,其命中率和殺傷力都遠遠超過中國水師配備的古董,更不必說專門設計出來用於作戰的軍艦了。









第二,無論是軍艦還是商船都是專業人士設計出來的,速度與機動性能遠遠超出中國水師的原始木船。船上配備的大砲可以靈活轉動,命中率遠非水師可比。









第三,英國軍人是以軍事科學訓練出來的職業隊伍,精通作戰技能。相比之下,無從想像中國水師文盲們能夠準確計算出炮擊的角度應該是多少。即使好學如林大帥,也絶無可能知道三角學和力學的基本常識,中國古籍裡從來沒有這些名堂。









第四,大帥本人就默認了論海戰,天朝不是英吉利野蠻人的對手:“夷船所恃,專在外洋空曠之處,其船尚可轉調自如,若使竟進口內,直是魚游釜底,立可就擒”(道光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林則徐奏片)。取勝希望在於陸戰,蓋英兵“一至岸上,則該夷無他技能,且其渾身裹纏,腰腿僵硬,一撲不能復超,不獨一兵可以手刃數夷,即鄉井平民,亦盡足以制其死命”(道光十九年,七月十九日林則徐奏片)。









第五,在穿鼻海戰後,大帥即購買了一艘美國商船,裝備以葡萄牙商人出售的大砲,提示他意識到了雙方裝備上的巨大差距不是可以用三國周郎使用的“火船”彌補的。









既然九龍之戰和穿鼻洋之戰都以中方大敗虧輸告終,那麼林則徐向道光奏報“七戰七捷”就犯了欺君之罪,此乃典型的奸臣行為,何以他還能是忠臣的代表人物呢?









不幸的是,在實踐中,此乃典型的忠臣行為。要作忠臣, “能做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會做官”。這門“做官學”(在民間則是“做人學”)博大精深,乃是傳統中國人主要的或甚至是唯一的學問。不懂這學問,你就連臣都做不了,豈還有指望做忠臣?









做官學的第一條,就是會向皇帝推銷自己。林大帥雖是全國眾望所歸的清流領袖,卻也深通這做官學,經常在奏摺中向皇帝吹噓自己的功勞或苦勞。例如前文說到他在擔任河道總督時克盡職守,為防下屬舞弊,每個料垛都親自檢查過來,可疑的料垛馬上拆散檢查,這些話都是他自己寫在奏摺中的,當然可能是事實,但說明他並非謙謙君子。這也可以理解:你要“偉大謙虛”,不向皇帝表功,朝野又豈能知道你是勤勞王事的忠臣?









做官學的第二條,便是瞞上不瞞下,隱惡揚善,隱失揚得,隱罪揚功。這不是為了你個人,而是出於革命事業的需要。要堅持你的政策主張,你就必須做出政績來,就不能向皇帝披露你的政策招致的失敗。而且,要作出政績,你就需要下屬戮力同心,為你效命,這就得讓大家都跟着你分肥,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因此,為他們隱瞞過錯,誇大甚至捏造他們的功勞,乃至於“反敗為勝”,都成了你為堅持自己的道德主張(=政策主張,在德治社會中,兩者其實是一回事)必須做出的高尚犧牲。









凡是成功的忠臣,都得做出這種高尚犧牲,並不獨林文忠公為然。湘軍收復南京時,守城髮匪頂多一萬人,而且餓得眼睛發藍,沒有多少抵抗力,曾文正公卻在給皇帝的報捷奏摺裡,把守軍人數擴大到幾萬人,還唯妙唯肖地描繪了對方抵抗如何頑強。南京是髮匪偽都,髮匪十多年來從民間搶去的金銀珍寶全藏在那裡,他卻有那本事愣說破城後一無所獲,連他也不明白是什麼緣故云云。那些財寶倒不是讓他本人貪污了,而是他家老九帶領湘軍多年出生入死,全體官兵指望的就是人民解放軍佔領南京的那個盛大節日。他又怎麼能讓眾弟兄失望?這麼做對得起誰?









做官學的第三條便是做面面俱到的八面觀音,維持與上下左右的良好關係。須知傳統社會和今日極權社會的一個重大區別,就是沒有“權威逐代遞減律”。皇帝擁有絶對權威,而臣子們的地位極不穩定,隨時都會被撤職、下獄、抄家甚至被砍腦袋,其禍福榮辱全取決於皇帝的一念之間,根本不像今日共黨幹部地位固若金湯,中央只能贖買,不能查辦。









傳統社會的監察制度也絶非今日共黨的監察制度可比。朝廷專門養了一批“言官”,其專業就是找茬。儘管他們官卑職小,卻有權彈劾一品大臣乃至親王貝勒。哪怕是毫無根據的謡言也可舉報,沒有“誹謗罪”一說,因為“有聞必奏”是他們的責任。奇妙的是,這種監察制度非但沒有達到整肅貪污的原設計目的,反而為想辦實事的人佈下了重重障礙,更為毫無原則的派鬥提供了武器。明朝之所以滅亡,我看有一大部分就是因為這種背時制度。









林文忠公最突出的本事,我看還是公關能力,前文第二節就提到了這一點。他不但深獲皇帝寵信,而且是士大夫當仁不讓的精神領袖,似乎就沒怎麼被御史們彈劾過,權貴中也沒有誰和他過不去,頂多只有個穆彰阿不太喜歡他,但也不是勢不兩立。這種面面俱到的本事當真少有。









這或許就是他何以能瞞過香港早就失陷的噩耗,不但瞞過了當時的人,而且瞞過後世人直至今天。若您去網上搜索香港的歷史,無論是英文還是中文,全都告訴你英國人是在1841年佔領香港的,而那是琦善出賣的結果。









其實早在1839年8月23日,亦即虎門銷煙結束(同年6月26日)後兩個月,英國人就在義律率領下搶佔了香港島,而這完全是林則徐逼出來的。









前文已經介紹過,林則徐把禁菸的希望寄託在鬼子寫保證書上,而義律頑固拒絶。為防止英商動搖,他命令所有的英商都從廣州撤到澳門去。因為義律拒絶交出林維喜案正凶,林則徐於8月15下令停止對澳門的農產品供應,並向附近城市香山增派兩千名士兵。葡萄牙人本來就不喜歡英國人,於是便宣佈中立,命令英國人離開澳門。義律只好於8月23日(據《劍橋中國史》為8月24日)率眾佔領了香港島,滯留在該地的英國商船達50多艘。後來英國艦隊對珠江口實行封鎖,全靠香港作為軍事基地。









因此,香港淪陷始於1839年8月23/24日,從那以後一直處於英國人佔領之下。在穿鼻洋戰敗後,林大帥從未試過收復該島。這就是英國人為何在後來的和約中幾次提出要割讓香港島。









奇妙的是,這明明屬於封疆大吏喪失領土的嚴重敗績,然而不僅當時朝野無一人得知此事,遑論交章彈劾,而且此事明明就寫在《劍橋中國史》中,中國史學家卻至今對此諱莫如深,苦心孤詣地維持林大帥的“民族英雄”形象。一個人做人能做到隱瞞敗績達168年之久的境界,不能不令人咄咄稱奇。









林公隱瞞此事,或許是出於他的革命樂觀主義精神,堅信以堅壁清野即足以把鬼子渴死餓跑。他雖然未向道光報告香港淪陷的事,卻也告訴皇帝英船滯留在伶仃洋面,而這不是什麼問題,用斷絶供應的辦法就足以制其死命。他制定的乃是以逸待勞、以靜制動的戰略:斷絶對英夷的供應,禁止他們上岸,通告百姓若英夷上岸滋事即可開槍阻止。雖然打海戰打不過英夷,但英船若駛入內河,則必因運轉不便“直成釜底游魚”,若膽敢上岸陸戰,則英夷腿不能彎曲,跌倒了就爬不起來,“不獨一兵可以手刃數夷,即鄉井平民,亦盡足以制其死命”。有着這許許多多優勢,大帥當然是指揮若定,手操勝卷。









這堅定的必勝信念,感染了原來相當謹慎、多次告誡林不要擅啟邊釁的道光。12月13日(十一月八日),穿鼻海戰“捷報”到京,道光帝諭令林則徐永遠停止英國貿易,驅逐其所有船隻。1840年1月5日(道光二十年十二月一日),剛接替鄧廷楨任兩廣總督的林則徐奉旨宣佈封港,永遠斷絶和英國貿易。









正當君臣陶醉在革命樂觀主義精神之中時,英國政府正在醞釀戰爭。以維廉•查頓為首的返回英國的奸商們一直在從事宣傳戰,遊說英國國會,將林派兵包圍13行描繪為又一個“加爾各答軍牢案”,是對女王陛下旗幟的不可容忍的侮辱。









1840年4月7日(道光二十年三月六日),英國議會下院開始對華戰爭問題辯論。反對黨托利黨人(即如今的保守黨)指出,這場不義戰爭是由女王的鼠目寸光的現任顧問們引起的,並提出了反戰議案。









閣員托馬斯•巴賓頓•馬可黎為執政的輝格黨(即今日自由民主黨)作了答辯。他針對議員們的民族自豪感下功夫,用慷慨激昂的排比句作了非常煽情的演說,聲稱被封鎖在廣州的英國人“屬於一個不習慣於接受失敗、屈服或恥辱的國家;他們屬於一個必將強迫虐待其子民者交付數量令人震驚的賠款的國家;他們屬於能使阿爾及利亞的貝依在其受辱的領事面前賠禮道歉的國家;他們屬於為普拉塞原野軍牢的受害者報了仇的國家;他們屬於自從偉大護國公(蘆註:指克倫威爾)發誓要使英國人享有從前羅馬公民所享有的同樣聲譽以來一直沒有衰敗過的國家。他們知道,他們雖然被敵人包圍,被汪洋大海和大陸隔絶而孤立無援,但誰也不能損害他們的一根毫毛而逍遙法外。”









對此愛國主義煽情,托利黨人格蘭斯頓作了字字擲地有聲的回擊:









“我不知道,而且也沒有讀到過,在起因上還有比這場戰爭更加不義的戰爭,還有比這場戰爭更加想使我國蒙受永久恥辱的戰爭。站在對面的這位尊敬的先生竟然談起在廣州上空迎風招展的英國國旗來。那面國旗的升起是為了保護臭名遠颺的走私貿易;假如這面國旗從未在中國沿海升起過,而現在升起來了,那麼,我們應當以厭惡的心情把它從那裡撤回來!”









這是真正的正義和良知的聲音,是那個時代的先進價值觀的有力表述,也是人類進步的希望所在。它雄辯地表明:即使是在為民族主義狂潮席捲的帝國主義頂峰時代,在老牌帝國主義國家英國的政客們中,人道主義情懷仍然可以壓倒愛國主義衝動。遺憾的是中國教科書從不介紹這一爭論。









外相巴麥尊狡猾地規避了這義正詞嚴的譴責 。他矢口否認政府支持這種不法的鴉片貿易,堅持說政府要做的一切只是為了保證將來貿易的安全和英國公民的安全。大家應該記住的重要的事情是英國已經受到了侮辱。這樣,辯論的中心問題便被他巧妙地轉移了。









經過3天激烈辯論,托利黨的反戰決議案只以5票之差被否決(此據《劍橋中國史》。《中國近代史鑒》提供的表決結果是271票對262票,亦即9票之差)。這大概是英國議會史上主戰派與反戰派人數最接近的一次。僅此一端就足可看出,即使是在瘋狂擴張的維多利亞時代,這場戰爭都是何等不得人心。









戰爭風雲馬上就要降臨中國了,天朝君臣尚自醉夢昏昏。最荒謬的是林則徐竟然將美國人送來的情報當成了挑釁。









美國人並未怎麼涉入鴉片走私,禁菸對他們沒有造成什麼損失,因此他們很痛快地就同意林則徐的具結要求,趁機佔領英商留下來的市場而大發橫財。當義律絶望地呼籲美國堂兄弟們和他採取同一立場,反對具結,和英商一道撤出廣州時,美商領袖福布斯以美國人特有的直率答覆道:









“我來中國不是為了療養或尋歡作樂,只要能賣出一碼貨或者購進一磅茶葉,我就要堅守崗位……咱們美國佬可沒有女王來擔保賠償我們的損失。”









原文有着譯文無法傳達的譏諷意味,照抄如下,給看懂鬼話的讀者一笑:









“I had not come to China for health or pleasure, and that I should remain at my post as long as I could sell a yard of goods, or buy a pound of tea… We Yankees have no Queen to guarantee our losses. ”









正因為老美從英商的撤退獲益,所以對中國持友善態度。1840年4月26日,美國副領事多刺那向林則徐發文,報告英國準備在五月前後封鎖廣州港,不許各國前來貿易。人家提供了如此重大的軍事情報,林則徐倒非常生氣,斥曰: “稟內妄稱五月前後,英吉利慾行封港,不許各國之船來粵貿易等語,實屬膽大妄言,悖謬已極” ,“若竟不知好歹,轉代英夷張大其詞,恐亦自貽後悔而已”,最後竟將美國的稟貼退了回去。









雷霆就這樣打到了麻木虛驕的井蛙頭上。1840年6月21日,由全權代表懿律和副全權代表義律(註:兩人是堂兄弟,都姓Elliott,中文為了區分便使用同音字)率領的16艘軍艦、4艘武裝汽船、28艘運輸船、裝載了4千陸軍的遠征軍抵達香港,以小部分兵力輕而易舉地封鎖了廣州港,大部分兵力則按原定計劃北上。









這決定對中英雙方都是不幸。英國人發動兩次鴉片戰爭,乃至八國聯軍發動侵華戰爭,所有這些戰爭的目的,其實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覺得中國不知好歹,不知道自己虛弱到不堪一擊,還要來太歲頭上動土,所以要“教訓教訓”中國,讓他們知道厲害。這和中國後來“教訓”印度和越南的戰爭意圖也差不多,其實也是日本人發動全面侵華戰爭的主要動機。









封鎖廣州港、北上攻克舟山的戰略計劃乃是義律早在1839年4月3日就向巴麥尊提出來的建議。同年10月18日,巴麥尊回信指示:









“陛下政府意欲使遠征軍在3月到達中國海,其具體行動,尚待充分考慮,不過將給印度總督、海軍司令和你自己留下高度的決定權力。陛下政府現在的想法是:立刻封鎖廣州與白河或北京諸河,封鎖廣州與白河之間認為適當的若干處所;佔領舟山群島中的一個島,或廈門鎮,或任何其他島嶼,凡是能夠用作遠征軍的供應中心與行動基地,並且將來也可以作為不列顛商務之安全根據地的就行;陛下政府是有意於要永久佔有這樣地方的。陛下政府還打算立刻開始捕捉,並扣押海軍所能夠弄得到手的一切中國船隻。採取了這些步驟之後,海軍司令應該進到白河河口,向北京政府送一封信,告訴他們不列顛政府何以採取這樣的行動,要求如何;並說明,這樣行動將繼續下去,一直等到他們派遣適當的官吏,有權並攜有訓令,到司令的船上答應大不列顛的一切要求的時候為止。”









英國遠征軍於次年6月間到達香港時,執行的就是這個早就商定的計劃。林大帥打的主意本來就是誘敵深入,在內河煎“釜底游魚”、在岸上肆意砍殺腿不會打彎的英夷,自然不會出戰,而英國人也就按原計劃北上進攻舟山(定海)。可這卻成全了愛國清流們的神話,亦即鬼子不敢進攻廣州乃是因為怕了林大帥,在福建不敢進攻廈門乃是怕了閩浙總督鄧廷楨(或甚至聲稱被鄧在廈門打敗),卻忘記了定海也是他的轄區。為了塑造民族英雄,歷史學家真是什麼臉皮都不要了。









這神話流傳至今,而且越演越烈。據說英軍後來之所以能攻下廣州,乃是林大帥被黜,奸臣賣國的結果。如果林大帥還在鎮守廣州,那就決不會發生這種事了,所以,不是咱們不行,而是奸臣賣國。就這樣,英國人第一次“教訓”中國的戰略意圖徹底落空了。









如果他們二話不說就直攻廣州,打得林大帥投降,清流們徹底失去吹噓本錢,這愛國神話就再無可能產生了。這無論從哪個方面來看都有利於中國。首先,它縮短了戰禍,不至於將戰爭拖到3年之久,減少了生命財產損失。其次,因為縮短了戰禍,它必然減少戰爭賠款。最重要的還是,它剝奪了清流自欺欺人的本錢,促進中國人早日從井蛙夢中驚醒,看見東海的浩瀚,也就不至於要一直等到八國聯軍入侵,大多數中國人才終於意識到西方文明的優越,全面改革也就不至於給耽誤了足足60年的時間。









即使對英國來說,這也是有利的決策:一次教訓便能使得中國知道自己在地球上的位置,在日本之前變法維新,實行全盤西化,與國際接軌,那麼後來也就不會有這麼多外交摩擦,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教訓中國了。









若鬼子上手就進攻廣州,唯一不利的只是林大帥個人。戰爭結果不問可知,必然是喪師失地,兵敗如山,與後來奕山守廣州時絶不會有兩樣,只怕還要更糟糕——光是林能動用的兵力,就遠遠不如道光給他侄子奕山從各省調來的兵力多。他必然因此身敗名裂,再也無法在後世扮演“民族英雄”(=全民的麻醉藥)。這對他來說當然是天大的不幸,但恰好符合他“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平生抱負,可謂得其所哉。









可惜林文忠公運氣太好,義律似乎有意成全他,放過廣州不攻,卻北上攻陷定海。他有個想法非常可笑:他深知中國是人民任官府壓榨屠宰的爛污國家,以為只要他率領的“解放軍”給人民做個文明生活方式的榜樣,人民就會揭竿而起,推翻滿清政府,建立一個英國人可以打交道的文明政府。可當他攻下定海來後才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於是又北上直搗天津大沽口,但又給琦善的三寸不爛之舌騙回了廣州。整個北上計劃都成了蠢動,只達到巴麥尊要他們給北京政府送信的目的。最後還是不得不進攻廣州,卻又在即將破城之際,因笑納了奕山乖乖交出的600萬元“贖城費”而忍手不攻,讓奕山就此“反敗為勝”,向朝廷報捷,說是擊敗了英軍。









於是英軍便始終達不到“教訓”的目的。戰爭就這樣拖延下去。每次英軍都以攻克名城為“教訓”手段,但即使在簽訂了南京條約停戰後,這戰略目的仍然未達到。於是又有第二次鴉片戰爭,這次英法聯軍乾脆進攻北京,以焚燒圓明園為極端的教訓手段,卻仍然不見效。直至八國聯手痛加教訓,在北京城內舉行聯軍盛大閲兵,這才使得清朝政府最終醒悟過來了。可惜滿清朝廷已因一再喪權辱國大失威信,導致革命亂黨蜂起,演出辛亥革命,使得中國墮入更深的深淵,失去了如日本一般順利西化的機會,至今尚不能自拔。









這些後事當然賴不到林文忠公身上。不過他個人的運氣似乎和國運相反。每逢他走運之日,便是國家倒霉之時,鴉片戰爭是這樣,剿滅發匪也是這樣。全靠非凡的運氣,他先逃過了失廣州的厄運,後又及時地死在趕往廣西平叛的路上,於是他的光榮歷史便在所有的朝代裡都是無懈可擊的。在清代他是忠臣和清流,在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期間他是“民族英雄”。運氣如此之好的同志,在中國歷史上還真難得見到!



















五、 一方幾乎為零傷亡的單向屠殺









兩次鴉片戰爭的特點,都是因小事引發局部軍事衝突。衝突發生後,朝廷頑固拒絶承認對方的平等地位,拒絶通過外交談判解決糾紛,拒絶對方派代表入京,甚至拒絶接受對方發來的外交照會,促使英國(第二次還有法國)派兵來教訓中國,而這教訓始終不起作用,於是就反覆教訓,時戰時和,拖延很長時間,直到最後打得朝廷受不了,終於接受了對方的要求,戰爭才結束。若從1839年的九龍之戰算起,第一次鴉片戰爭竟然拖延了3年之久。其中事件繁多,難以詳述,只能作個簡介。









如前所述,禁菸雖然是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線,但英國人發動戰爭的主要目的,還是爭取平等承認,打開中國市場。外相巴麥尊原來看中的乃是舟山群島,想效法葡萄牙人租借其中一個島嶼,供英商居住和儲貨。









因此,英國遠征軍到達香港並封鎖了廣州港之後,大部分兵力即按原計劃北上,先到廈門,想把巴麥尊的照會交給當地官員代轉,卻被拒絶。英軍隨即進攻舟山,不費吹灰之力就攻陷定海。接着又到寧波和鎮海,再度試圖投遞該照會,再度被拒。英軍於是北上白河口,準備攻取大沽砲臺,這才引起了朝廷震動,同意由直隷總督琦善接見英夷。至此,那封如此難以投遞的國書才好不容易遞到了道光手上,可惜又因誤譯引出了麻煩。









巴麥尊的照會當然要搶佔道德制高點,列舉對方的不是,而這當然只可能是數落林則徐,接着就是提出要求:賠償煙價;割讓一島或數島;賠償廣州行商的積欠;以後中、英官吏平等相待;賠償戰費及使費。巴麥尊私下指示懿律和義律,如果中國不同意割地,可代之以以下要求:(一)加開通商口岸;(二)在口岸,外人應有居留自由,生命財產得到保護;(三)公佈固定的海關稅則;(四)英國可派領事來華;(五)治外法權。









這些要求中,平等待遇、賠償行商積欠、公佈海關稅則都是應該的。開放通商口岸,並在這些地區保障外人居留自由和生命財產安全也符合國際慣例,只會對中國有好處。戰爭賠款乃是一直實行到一次世界大戰的國際慣例,是戰敗國必須付出的代價,當然不平等,不過沒辦法。唯一可爭的只有賠償煙價和治外法權兩條。但治外法權已經說過了,鬼子實在無法接受中國的野蠻司法制度。









如果當時國人不是那麼愚昧,就該知道落後的野蠻國家絶對打不過強大的文明國家。唯一的自救之道乃是趕快實行西化,全面改革政治經濟軍事教育制度,引入先進文化,迅速變成強大的文明國家。在這個任務實現之前,只能儘量避免與強國發生武裝衝突。實在無法避免時,就靠談判解決糾紛,在避免破裂的前提下儘量少作讓步。這就是日本人走過的路。









以此度之,當時中國能爭到的最佳結果,就是接受巴麥尊的底線,以同意開放通商口岸以及暫時同意給與英人治外法權來避免割地,並儘量壓低賠款數額。可以拒絶煙價賠償,但在戰費賠償上可以適當鬆口。如此即能在道義上剝奪英國發動戰爭的理由,防止了後來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戰敗後被迫同意將鴉片貿易合法化。









從英國一方來說,要求賠償煙價,此後又在通商口岸大肆進行鴉片貿易,並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後迫使中國解禁,乃是該國有史以來幹的最蠢最喪天良的勾當之一,把英國釘上了歷史恥辱樁,使得該國成了武裝販毒的先驅。英國女王曾就歷史上發動的侵略戰爭向若干受害國道歉,但英國政府至今拒絶就發動兩次鴉片戰爭向中國道歉,這完全是擇惡固執。









可惜當時的中國乃是不折不扣的白痴國家,哪怕在今日,也不會有多少國人能同意以上所說,當然只能按既有的思維定勢來理解那照會。英國人列舉的中方罪名被看成是針對林則徐個人的,再加上“To demand from the Emperor satisfaction and redress”被誤譯為“求討皇帝昭雪伸冤”,於是道光和琦善便把它看成是受了虧待的野蠻人來請求大皇帝主持公道。









不偏不倚對待臣民乃是君上的道德責任,在這點上,道光和林則徐受的是同一教育。因此,道光的處置原則,恰與林則徐後來在雲貴總督任上處理回漢衝突時一模一樣:“只分良莠,不問漢回。”大皇帝為受了委屈的英夷伸冤作主,同意懲辦林則徐,以為這就能息事寧人。









琦善本來是堅定的“剿夷派”,但他腦筋靈活,在參觀英艦後,立刻發現中國絶非對手。他告訴道光:“該夷所恃者為大砲,其所畏者亦惟大砲”,而中國正缺大砲,如“山海關一帶本無存炮,現飭委員等在於報部廢棄炮位內檢得數尊,尚系前明之物,業已蒸洗備用”。華北如此,華南亦難操勝算。“即如江、浙等省所恃為外衛者,原止長江大海。今海道已被該夷游奕,長江又所在可通,是險要已為該夷所據,水師轉不能入海窮追”。即使中國能於一處得勝,英國必轉攻別處;即使中國能於今年得勝,英國必於明年再來。“欲求處處得勝,時時常勝,臣實不免隱存意外之虞”。“邊釁一開,兵結莫釋。我皇上日理萬機,更不值加以此等小丑跳樑時殷宸廑。而頻年防守,亦不免費餉勞師”(引自蔣延黻《琦善與鴉片戰爭》)。









琦善不懂軍事更不懂科技,所以他只看見英國人的大砲安裝了旋轉炮塔,射程遠,命中率高,不知道人家用的砲彈是爆破彈(裝藥量達三分之一)、“鏈彈”(以鐵鏈連接的兩枚彈丸,專用於擊毀桅杆)、“葡萄彈”(彈殼內裝了大批鋼珠,用於殺傷地面有生力量)等諸多名堂,而清軍的砲彈乃是不會爆炸的實心鐵球。他更不知道“該夷所恃者”絶不光是大砲:陸軍使用的是可裝上刺刀的燧發槍(擊發原理類似打火機),海軍陸戰隊(marine)使用的乃是“雷擊槍”(以撞針撞擊雷汞裝填的“雷帽”而引起槍膛內爆炸的現代步槍前驅)。後者全天候使用,前者雖然在火藥潮濕時失效,但連射速度和射程都是清軍使用的少量鳥槍(火繩槍)的三四倍。









更重要的是英軍的組織、指揮和戰略戰術都絶非原始的天朝可比。英軍從事的是專業化的現代戰爭,以先進的軍事科學理論指導,有司令部、參謀部、後勤部等分工,有不同的兵種諸如海軍、陸軍、海軍陸戰隊、工兵等執行專門任務;而中國軍隊根本不懂這一套。李鴻章在幾十年後指揮甲午戰爭時連個參謀部都還沒有,靠的還是遠古的幕僚制度。直到袁世凱從日本引來點二手貨,以西法組織訓練軍隊,中國才開始有了專業化的武裝力量。西化軍隊從此成了武人們爭天下的本錢,誰的部隊更西化,誰的軍隊就更強大。袁大頭如此,蔣光頭也如此,就連地方軍閥都如此,其發家全靠辦西式軍校。儘管蔣的中央軍的訓練以西方軍事標準來看只能算是初步水平(據《劍橋中國史》),然而在當時就足以無敵於全中國了,可見中外軍事差距之大。









最糟糕的還是,英軍絶對服從命令,統帥指揮部隊如臂使手,屈伸如意。部隊也沒有虛報戰功、殺良冒功,甚至“反敗為勝”的中國特色。而中國軍隊從來是烏合之眾。據英國人回憶,當他們兵臨廣州城下時,道光從各地調去的軍隊彼此之間卻大打出手,打的比外戰勇猛多了。直到抗戰,中國都沒有真正的國防軍,只有軍閥聯軍。軍隊從來只聽某個將領調動,最高統帥只能指揮自己的嫡系。若一部緊急,餘部都只會作壁上觀,好讓敵人從容各個擊破。雖然抗戰後實行了軍令統一,但這優良傳統在一定程度上一直保持到1949年。









因為這些中國特色,即使當時中英毫無軍事技術差距,中國也絶無可能戰勝。









說到底,中國人打仗不行,乃是爛污腐敗的制度造成的,並不是什麼道義、士氣甚至武器的問題。這一點英國人早用社會實驗證明過了。









英國人的絶招,是慣用異族特別是印度人替他們打仗,例如鴉片戰爭初期派到中國的遠征軍只有三團作戰部隊,其中一團是愛爾蘭團,一是孟加拉團,一是喀麥隆團,只有三分之一是白人。根據同樣原則,後來他們在威海衛也訓練了一個由英國軍官指揮的中國團隊。該團戰士雖然都是中國人,但和自己同胞作戰時卻神威凜凜,勇不可當,不但蕩平了威海衛周圍的拳匪,而且參與了攻克天津和北京,還獨立承擔過別的戰鬥任務,面對的是使用同樣裝備的優勢兵力,卻能攻無不克,戰無不勝。這就是絶佳的對照實驗,它證明了只要由洋人用西式制度組建、訓練、指揮,中國軍隊同樣可以成為勁旅。這也是蔣介石參謀長史迪威將軍的結論。









琦善當然看不到這些,哪怕是今天,也沒多少中國人能看到或願意承認這些事實。不過,他畢竟是“近代開眼看世界的第一人”(如果“看世界”指的是看到“船堅炮利”的“夷之長技”的話)。如蔣延黻先生說,他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位外交部長,最先明白弱國只能靠談判解決問題。









作為落後野蠻國家,當時中國其實沒有可以稱得上“教育”的東西。數理化不用說,就連世界地理、國際政治、國際關係、外交等等學科都一概闕如。官吏們只能“在戰爭中學習戰爭”,在與夷人們打交道中,一點點摸索出夷人的行事作風和意圖來,再憑直覺行事。從琦善而耆英而奕訢(恭親王)乃至李鴻章,無一不是這麼學會辦外交的。外交家們以這種原始幼稚方式自學成才,實在令人無法相信,然而比起徹底否認外交的必要的林則徐來,已經是天淵之別了。









如今漢族自吹怎麼怎麼了不起,把清朝的落後一股腦兒賴到滿人頭上去,卻不知道晚清誤國禍國的多是“清流”漢臣,能接受現實的最初幾個“開眼看世界”的重臣基本是滿臣,琦善和奕訢就是代表人物。琦善草簽的“穿鼻條約”乃是當時中國可以爭到的最小讓步,而“鬼子六”恭親王與英法簽訂的《北京條約》也是當時能爭到的最小讓步——除了租借九龍外,沒用一寸土地來換取聯軍從北京撤出。









滿人武將也同樣勝過漢將。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英軍遇到的最頑強的抵抗都是旗人軍隊,殉國文官武將多是滿人,諸如兩江總督裕謙,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等。在乍浦保衛戰中,守衛在天尊廟的276名滿族官兵僅有43人突圍,其餘全部戰死。在鎮江保衛戰中,副都統海齡率領1500名八旗兵堅守陣地 ,在英軍入城後堅持頑強巷戰,直至大部分旗兵犧牲,海齡才舉火自焚,壯烈殉國。倖存的士兵“殺死自己的子女和妻子,以免他們遭受蹂躪,而他們自己寧可在營房自縊也不願投降。郭富將軍在放出惡臭的死屍堆中寫道:‘我從內心深處厭惡戰爭’”(《劍橋中國史》)。這種壯烈場面我還從未在怯懦的漢人軍隊中見到過。









琦善雖然知道尊重現實,當然也只可能用既有的中國思維方式去想問題,那就是改“剿”為“撫”,實行“覊縻政策”,亦即使出中國人的小聰明來,甜言蜜語,又吹又拍,指望對方如同中國官員一般,因為私情而放棄國家利益。但這和林則徐頑固堅持用上級態度去對待外國使節比起來,仍然不能不說是極大進步。









琦善當時的緊急任務,就是哄騙英軍南下,解除北京面臨的威脅。為此他奏準道光查辦林則徐,恢復通商,賠償煙價,但後兩條並沒說死:









“如能照常恭順,俟欽差大臣到彼查辦,或貴國乞恩通商,據情具奏,仰邀恩准,亦未可定。”“如貴統帥欽遵諭旨,返棹南還,聽欽差大臣馳往辦理,雖明知煙價所值無多,要必能使貴統帥(懿律)有以登復貴國王,而貴領事(義律)亦可伸雪前抑。果如所言,將有利於商賈,有益於兵民,使彼此相安如初,則貴統帥回國時必顏面增光,可稱為貴國王能事之臣矣。”









英國代表居然也就同意了,於是“遵循皇帝的意旨”(in compliance with the pleasure of the Emperor),艦隊南下廣東,並約定兩國停止軍事行動。









林則徐這下當然只能罷官了,不過道光畢竟對他手下留情,雖然撤了他的職,但還讓他“協辦夷務”,後來才決定將他遣送新疆。









因為退敵有功,琦善便被派到廣州去作欽差,負責“辦理夷務”(仍然不是外交)。他發現英國人其實沒有中國人想像的那麼傻,用甜言蜜語即能糊弄過去。但道光的原則歷來是“上不可以失國體,下不可以開邊釁”,不許他為天朝丟臉,於是武裝衝突再度爆發。等到英國人毫不費事地攻佔了虎門要塞,廣州門戶洞開之後,他別無選擇,只好和義律草簽了《穿鼻條約》,條款是:(1)中國割讓香港與英國,但中國得在香港設關收稅,如在黃埔一樣。(2)賠款六百萬元,五年交清。(3)中、英官吏平等。(4)廣州於道光二十一年正月初旬復市。英國方面則在簽約後即時退還定海。









蔣延黼對此的評論是:









“此約是琦善外交的結晶。最重要的就是割讓香港。在定約的時候,琦善已經接到了不許割地不許賠款的諭旨。照法律他當然有違旨的罪,但從政治看來,琦善的草約是當時時勢所許可的最優的條件,最少的損失。我們倘與《南京條約》相較,就能斷定《穿鼻草約》是琦善外交的大勝利。《南京條約》完全割香港,《穿鼻草約》尚保留中國在香港收稅的權利。《南京條約》開五口通商,《穿鼻草約》仍是廣東一口通商。《南京條約》賠款二千一百萬元,《穿鼻草約》賠款只六百萬元,我們倘又記得義律因訂《穿鼻草約》大受了巴麥尊的斥責,我們更能佩服琦善外交了。”









的確如此。巴麥尊本來要的是舟山群島中的一個或數個小島,而英軍已經佔領了定海,義律卻放棄了富饒而且擁有戰略價值的定海,割取本來就一直被英軍佔領的當時相當貧瘠荒涼的香港島。賠款也只是賠了煙價,而且按每箱300元算,低於最低價格500元。後來光是廣州的贖城費就是此數(未計入南京條約規定的賠款中),更不必提延長戰禍給中國造成的巨大損失了。怪不得巴麥尊要暴跳如雷,派璞鼎查接替了義律的職務。









蔣先生沒有看到的是,琦善打交道的是英國人而非俄國人或後來的日本人,所以才會取得這種成就。如果是俄國人或日本人佔領了定海,那無論你再怎麼燒錢紙,人家也絶不會撤。同樣是帝國主義國家,民族性還是有區別的,英法算是相對不那麼貪婪而且講究信義的邪惡性相對較小的帝國主義國家。









可惜如蔣先生指出,“這個第一任外交總長的名譽,在當時,在後代,就是個‘奸臣’和‘賣國賊’的名譽。”琦善被指為賣國,鎖拿入京,8月9日定斬監候(關在牢裡等到秋天砍頭),家產查抄充公,10月24日被發往軍台充苦役,雖然後來被再度啟用,可遭受的折磨遠遠超過林文忠公。









拿辦琦善後,最堅定的愛國領袖道光下定決心要和鬼子大幹一場。他派侄子奕山作“靖逆將軍”,老將楊芳為參贊大臣,到廣州主持軍務,並從各省抽調軍隊增援廣東。奕山使出古兵法來,諸如使“火筏”去燒英艦,半夜去偷營等等,但無一次得手。火筏沒有燒到鬼子的一根毛,反倒延燒到岸上引起大火,燒燬了許多民房;夜襲也大敗虧輸。英軍很快就攻到廣州城下,佔領了城邊四方砲臺等制高點。正要破城之際,義律卻因接受了奕山獻出的600萬元贖城費,同意停火撤軍,引起了英軍將領極大不滿,。









據義律自己辯解說,他考慮到攻入城內必然導致大量市民死傷,傷害中國人民感情,不利於英國長遠利益,因而作了這決定。我看這完全錯了。如果英軍攻入廣州,雖然要給廣州人民帶來苦難,但必然打破“三元裡人民抗英鬥爭”培育出來的“洋人怕百姓,百姓怕官,官怕洋人”的神話,那麼後來也就不會有廣州人民拒絶英國人入城、火燒十三行等鬧劇演出,也就不至於引起第二次鴉片戰爭,導致英法聯軍攻陷廣州,使得廣州人民再度蒙受戰爭苦難,並在巡撫柏貴當傀儡的偽政權統治下乖乖當了三年半亡國奴。









停戰後英軍撤回香港,在那兒忙着害回歸熱、瘧疾、痢疾等各種亞熱帶疾病,因此導致的死亡人數遠遠超出戰死人數。義律和陸軍將領伯麥都奉召回國,由璞鼎查接任。他下車伊始就照會廣州當局,要求接受頭年提出的各項條款,否則將再度北上討伐。沒有得到回應後他就率艦隊北上,先後攻陷廈門、定海、鎮海、寧波、慈溪、奉化、餘姚、乍浦、上海、鎮江等地,到達南京城下。愛國領袖道光還決心抗戰到底,幸虧耆英說服了他英夷只想做生意,並無征服中國野心,他才終於同意講和,這結果就是大眾熟知的《南京條約》的簽訂。









這場斷斷續續打了三年之久的戰爭,是一方幾乎為零傷亡的單向屠殺。我在網上查到的英軍傷亡人數為:









1、舟山定海之戰(1840年7月5日:英軍攻克定海,戰死19人,清軍民死亡2000人左右。









2、澳門之戰(1840年8月):英軍僅傷4人將清軍擊潰,清軍傷亡未表。









3、大角砲臺之戰(1841年1月):英軍攻佔砲臺, 30人輕傷,清軍600人戰死,100餘人投降。









4、三門海灣之戰(時間同上):繼大角之戰後英軍進逼穿鼻以東三門海灣,攻擊清軍水師,清軍戰船1艘沉沒,14艘逃跑。英軍無傷亡。









5、虎門之戰:英軍死亡人員為0,清軍水師提督關天培戰死,傷亡被俘數百人,其中被俘人員遭到殘酷殺戮。









6、廣州之戰(1841年5月末):英軍艦船70余艘,士兵2000餘人進攻廣州,雙方於月底停戰,英軍傷1人,清軍傷亡未表。









7、三元里民眾抗英(1841年5月30日):廣州鄉民7000餘人趁大雨圍困並攻擊英軍700餘人,英軍僅承認死亡1人,鄉民死傷未表(蘆按,據茅海建先生論文,中方暴民約數千至數萬人,英軍死亡5-7人)。









8、廈門之戰(1841年8月21日):英軍32艘艦船2.7萬士兵攻擊廈門,清軍以萬餘人、270余門大砲抗擊進攻,結果主帥兵敗自殺,戰船26艘被毀,砲臺及大砲全部損失。雙方人員傷亡未表(蘆按:據《劍橋中國史》,英軍死2名,傷15名)。









9、定海之戰(1841年9月25日):英軍受傷1人,清軍總兵葛雲飛等自盡,傷亡人數未表。









10、鎮海之戰(1841年10月10日):英軍1500人在艦隊掩護下進攻清軍4000餘人,清軍在頑強據守後戰敗,欽差裕謙自殺,數百士兵戰死。英軍戰死3人,傷16人。









11、寧波之戰(1842年3月):清朝親王奕經率5000人反擊進占寧波英軍150人,英軍以榴彈砲和排槍抵抗,清軍死傷500人後失敗。英軍傷亡未表。









12、乍浦之戰(1842年5月) 清軍頑強抵抗後失敗,文中稱清軍傷亡慘重,官員、士兵及妻兒城陷後多自殺,雙方具體傷亡未表。









13、吳淞上海之戰(1841年6月):英軍戰死3人,清軍傷亡未表。









14、鎮江之戰(1842年7月):清軍頑強抵抗後失敗,與乍浦之戰類似,清軍傷亡慘重,官員、士兵及妻兒城陷後紛紛自殺,雙方具體傷亡未表。









來源是網文而非正式論文,我沒能查到可靠資料,錄此僅供參考。這些戰役基本是登陸作戰而非海戰。其所以如此,乃是道光被忠臣們誤導了。









如前所述,林則徐認定英兵“一至岸上,則該夷無他技能,且其渾身裹纏,腰腿僵硬,一撲不能復起,不獨一兵可以手刃數夷,即鄉井平民,亦盡足以制其死命”。裕謙也說:“該夷大砲不能登山施放,夷刀不能遠刺,夷人腰硬腿直,一擊即倒,我兵矛矢擊刺,趲捷如飛,用我所長,攻彼所短”。類似奏章比比皆是,道光當然不能不相信,說:“眾口一辭,信然。” 於是他多次諭令沿海督撫,英夷“倘有桀驁情形,斷不准在海洋與之接仗。蓋該夷之所長在船炮,至舍舟登陸,則一無所能,正不妨偃旗息鼓,誘之登岸,督率弁兵,奮力痛剿,使聚而殲□,乃為上策。”(道光二十年八月初四日上諭)。









一個大国制定基本戰略,居然建立在“夷人腰硬腿直,一擊即倒” 、“一撲不能復起”的解剖學發現上,這世上大概也只有中國人會鬧出這種笑話。









更可嘆的是,中國的砲臺上的大砲都指向正面,專等人家從那個特定的角度來送死。可惜鬼子沒有那麼笨,用艦上大砲壓制住清軍炮火,陸軍則從側翼登陸迂迴包抄。廈門之戰最典型:









“當這支遠征艦隊於8月26日停泊在廈門口外時,海軍司令巴爾克確實發現這個城堡的防護牆非常堅固,砲彈不能穿透,但是中國炮手的協同炮擊時間不足以阻止登陸部隊奪取砲臺。該城本身坐落在一個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的隘口的後面,但顏伯燾卻未想到予以設防。相反,英國人悄悄偷越過那裡,並且很快就佔據了城周圍的高地。第二天,他們開進了城內。英軍僅死兩名,傷十五名。”(《劍橋中國史》)









因此,鴉片戰爭確實是國恥,它永遠紀唸著中國人那難以置信的愚蠢、死硬、虛驕與腐敗。









六、“民族英雄”的遺產









迄今為止,在大多數中國人心中,林則徐仍然是中華民族的民族英雄。所謂民族英雄,就是在祖國危難之時身體力行了民族主義的道德楷模。林則徐的言行表現出來的信念,當然也就是中華民族的民族主義觀。因此,通過剖析林則徐的信念與言行,不難將大多數中國人至今信奉的民族主義的內容條理於下。必須指出,雖然這些信念在林文忠公的言行中表露得很突出,但它們普遍存在於從皇帝直到普通士人中,並非為林公所特有,他只是一個傑出的代表人物而已。









(一)中式民族主義的道義原則









1) 中式“民族尊嚴”——天朝心態









如前文所述,清朝人普遍認為朝廷乃是高高在上君臨萬國的天朝,中國以外的所有國家都只能是跪倒在天朝面前顫慄屏營、“畏威懷德”的屬國。在天朝的上下尊卑等級中,屬國國王的級別似乎還沒有封疆大吏的高,因為後者是朝廷命官,是天子的直接代表。袁世凱任意抓捕朝鮮監國大院君,並將其押送回國讓朝廷論罪,就最能說明這一點。









這就是當時的愛國者們從皇帝直到臣工堅持的最主要的原則,乃是生死攸關的“國體”。道光一再對林則徐和他的繼任者們強調“上不可失國體,下不可開邊釁”,勉強譯成現代漢語便是:“上不可喪失國家尊嚴,下不可引起邊境衝突。”









這就是當時人對“國家尊嚴”的理解,它其實是指皇帝以及臣僚們必須高踞於野蠻人之上。這種尊嚴具體而微,滲透了中外關係的一切方面,首先是表現在朝廷公文居高臨下的口氣中,如林則徐《諭英國國王書》表明的那樣:









“洪惟我大皇帝撫綏中外,一視同仁,利則與天下公之,害則為天下去之,蓋以天地之心為心也。貴國王累世相傳,皆稱恭順,觀歷次進貢表文云:‘凡本國人到中國貿易,均蒙大皇帝一體公平恩待’等語。竊喜貴國王深明大義,感激天恩,是以天朝柔遠綏懷,倍加優禮,貿易之利垂二百年,該國所由以富庶稱者,賴有此也。……惟念眾夷尚知悔罪投誠……諒貴國王向化傾心,定能諭令眾夷,兢兢奉法,但必曉以利害,乃知天朝法度斷不可以不懍遵也。”









自稱“大皇帝撫綏中外”,愣要做人家的上司,本身就已經是對人家的侮辱。還要硬代人家“皆稱恭順”、“感激天恩”、“悔罪投誠”、“兢兢奉法”,最後甚至還赤裸裸地以武力威脅:“我天朝君臨萬國,盡有不測神威” 、“力震華夷”。除了給人家下命令 “接到此文之後,即將杜絶鴉片緣由速行移覆,切勿諉延”外,竟然還威脅要毀滅人家的國家:“王其詰奸除慝,以保艾爾有邦,益照恭順之忱,共享太平之福” , 悍然干涉人家的內政,要人家調查懲處本國“奸慝”!









有哪個主權國家能忍受這種駭人聽聞的侮辱?光是這份命令(“諭”就是“命令”、“指示”的意思)就足以惹出外交風波來!









這可不是林則徐一人的錯,天朝官員莫不如此。第一任英國商務監督是律勞卑(Lord Napier),此人於道光十四年(1834年)來華,但從未能履職,那原因現代人根本就無法理解。他到達廣州後,給兩廣總督盧坤發了一封公函,說明自己是英國派來的商務監督。但這種作法傷害了咱們的“國體”,於是堅持民族大義的盧坤斷然拒絶接受之,並命令律勞卑立刻返回澳門。律勞卑賴在廣州商館內不走,盧坤便命令封閉商館,斷絶供應,並中斷貿易。律勞卑忍不下這口氣,便率領兩艘軍艦攻進珠江。盧坤封鎖了珠江,集合大批戰船嚴陣以待。最後律勞卑身心交瘁屈服了,打着擺子黯然回到澳門,死於該地。









讀者至此可以看出,林則徐禁菸那兩下子,其實是從盧坤那兒學去的,只是運氣沒有老盧好。律勞卑在任時,英國尚未決定必要時不惜用武力打開中國市場,所以盧老前輩才大獲全勝。可老林碰了一鼻子灰,反倒因此成了民族英雄,而大獲全勝的盧老前輩反而幾乎沒人知道。此中奧秘何在,我實在是想不出來。









後兩任英國領事都有這個如何才能被中國地方政府承認的問題。義律上任後,為了履職,只好入鄉隨俗,給兩廣總督鄧廷楨呈上了一份畢恭畢敬的“稟貼”。鄧廷楨這才承認他為商務監督,允許他進入廣州。正如鄧在給道光的奏摺中指出的,中英之間不是平等關係,英國領事當然就不能平行發文給兩廣總督,否則英國就會與中國分庭抗禮:“唯若聽平行於疆吏,即居然敵體於天朝。” (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中文版,卷1第166頁。轉引自《劍橋中國史》)









這“國體”最後竟成了全國無一人敢違背的“民族大義”,無論情況何等緊急都如此。戰爭爆發後,英軍北上,沿途試圖把巴麥尊的國書投遞給地方官員,但無人敢收,那原因是,蠻夷屬國膽敢向大皇帝投書,乃是駭人聽聞的僭越之舉!









和其他人比起來,林則徐的“原則性”有時還不算最死硬。按“國體”規定,天朝官吏不得與洋人會面,有事只能通過中國人擔任的“行總”中轉“諭”和“稟”。但林為了“知己知彼”,刺探敵情,曾破例接見過兩三次外商,向他們打聽外國情況。此舉在當時驚世駭俗,在後世被歷史學家們吹噓為壯舉。由此可見在中國當偉人是何等容易。









當然話說回來,林大帥敢接見鬼子也真需要點膽量,君不見郭嵩燾只不過是為了出使英法,就被清流們惡毒嘲笑,罵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 ”?那還是幾十年後的事了。









但那不過是林大帥的“用”,並非“體”,也就是為了克敵制勝的需要暫時犧牲道德原則。終其一生,他始終沒有真正“開眼看世界”,從未認識到中國不是君臨萬國的天朝,其實不過是國際社會中比較野蠻落後的一員,能力爭強國平等待我就算不錯了。他給英國國王的信是1840年初發出的,那時他已經在廣州呆了一年了。虎門銷煙前夕,他撰文祭海,抒發了他的“平夷”壯志:









“尤賴明神昭示冥威,永祛妖物,馴彼犬羊之性,俾識撐梨;杜其蜂躉之萌,專輸嫁布。”









這話再清楚不過地表明了他的中外觀:祈求神明大顯神威,永遠祛除搗亂的妖物,馴服野蠻人的犬羊之性,使得他們知道上下尊卑的天理,從此消除其蜂躉之毒,專門恭順地向天朝輸誠納貢(註:“撐梨”乃是古代遊牧民族單于的稱號,而“嫁布”則是古代巴人的朝貢品)。









在他退休回福州後,在所謂“福州人民反入城鬥爭中”,他上竄下跳,又想把在廣州那手使出來,募勇造炮,仍然是當年他在廣州慨然抒發的壯志:









“小隊出郊垌願士卒功成淨洗銀河長不用;









偏師成壁壘看百蠻氣懾煙消珠海有餘清。”









說明此人絲毫沒有 “吃一塹長一智”的長進跡象。









今天的讀者當然不會再認同這種漫畫式的“民族尊嚴”,但這並不是說這個問題就此消失了。









首先必須注意的是,鴉片戰爭並不光是反侵略。“維護國體尊嚴”才是主要動因,是它使得矛盾無法通過協商解決而爆發為武裝衝突、在戰爭爆發後又遲遲無法達成和解。既然如此,我們今天在評估那場戰爭時,就得把由此獲得的那部分“正義性”剔除,才算得上實事求是。從這個角度來看,當時以及後世加給琦善的許多指責和侮辱就是不公平的。他或許有辱了“天朝國體”,但從國家利益的淨損失而言,他的作法要比林則徐正確得多。類此,林則徐為了堅持“天朝國體尊嚴”幹了許多蠢事,雖不能用現代人的眼光去指責,但也不能再以現代人之口繼續吹捧他如何“捍衛民族尊嚴”。









第二個問題是,這種天朝心態並未因其荒唐而在國民心目中徹底消失。相反,它化作了更隱蔽的深厚傳統。熟悉毛主席革命外交路線的理論和實踐的同志都知道,在史達林活着時充當亞洲共運領袖,在史達林死後充當全世界共運領袖,乃是偉大領袖的奮鬥目標。“中國對世界應該有較大貢獻”的理論就來源於此,“全世界仰望着東方,東方有個紅色的井岡”則直接來自於“我大皇帝撫綏中外,一視同仁,利則與天下公之,害則為天下去之,蓋以天地之心為心也”。這就是毛記世界革命真正的理論源泉。為了實現這夢想,中國人民節衣縮食,苦吃苦做,把無數血汗傾倒到外國陽溝裡去了。









即使到了今日,這傳統似乎仍然遠未泯滅。在感情深處,無論政治立場如何,普通中國人都難以接受“中國不過是國際社會的普通一員”的想法,都或明或暗地認同“中國對世界應該有較大貢獻”的最高指示,總覺得中國有什麼“天生我材必有用”的特殊之處,注定應該當世界領袖。









這想法當然也無可厚非,它也是本人的夢想。我只想提醒讀者,不要讓這種良好意願再度把國家民族帶入深重災難。









在這方面,老子的教導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值得我們借鑒。老鄧就是因為知道“不要扛大旗,我們扛不動”,知白守黑,知雄守雌,這才使得中國成了接納外資的溪谷,也成了第三世界國家的榜樣。









2)種族歧視與種族隔離









林則徐的愛國主義流露了相當濃厚的種族主義氣息,他在奏稿、日記、詩文中大量使用了侮辱異族的妖魔和動物名詞。動輒使用“犬羊”作為英國人的代稱,諸如“犬羊之性無常” 、“犬羊之性反覆無時”,甚至在詩文中進行妖魔化謾罵:









“餘生豈惜投豺虎,群策當思制犬羊。人事如棋渾不定,君恩每飯總難忘。”









“蠻煙一掃眾魔降,說法馮公樹法幢。域外貪狼猶帖耳,肯教狂噬縱村龍?!” (《次韻和解筠前輩》)









“尤賴明神昭示冥威,永祛妖物,馴彼犬羊之性,俾識撐梨;杜其蜂躉之萌,專輸嫁布。”









甚至在奏摺中淋漓酣暢地抒發了屠殺“異種”的豪情:









“殺之將如雞狗,行見異種無遺。”









但必須指出,這種情緒在當時非常普遍,“犬羊”一詞似乎成了公文中普遍流行的專用名稱,無論是是“剿派”還是“撫派”,無論是道光,是琦善,是裕謙等人全都用過。這說明種族歧視乃是當時的普遍價值觀,並不是林則徐的個人問題。









與種族歧視相伴生的則是強制實行的種族隔離。此乃天朝一貫的實踐。前文已經指出,天朝對外國野蠻人一貫實行隔離政策。當年英國使節馬戞爾尼入京,請求乾隆爺同意他們派大使來華,就被乾隆爺一口拒絶:“是爾國王所請派人留京一事,於天朝體制既屬不合,而於爾國亦殊覺無益。”至于洋人傳教就更不允許:“即在京當差之西洋人等居住在堂,亦不准與中國人民交結,妄行傳教。華夷之辨甚嚴。”因此,這所謂“華夷之辨”,其實就是種族隔離,不許來華西洋人“與中國人民交結”。就是為此,全國只有當時很不發達的邊遠城市廣州才是唯一的通商口岸,洋人只能住在十三行中,不能隨便進城,更不能隨便與中國人來往。









林則徐到廣州後管理更嚴格,甚至一度嚴禁中國人為洋人送信或捎物。在戰爭爆發後,清廷嚴禁百姓向英軍出售食物,違者作為漢奸處死,為英軍在攻破定海等地後大肆搶劫提供了藉口。這種政策在我看來似乎沒有什麼道理。即使是在交戰狀態,又有什麼必要去把與侵略軍做點小買賣的普通百姓當成資敵漢奸嚴懲?莫非要逼得侵略軍動手搶才是硬道理?









這種族隔離政策被鴉片戰爭打破,《南京條約》規定:“自今以後,大皇帝恩准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城邑,通商貿易無礙。”因此,在戰後英國人便依約行事,想進入這些口岸。在上海毫無問題,但到了廣州和福州卻遇到了“中國人民的英勇抵抗”。道光二十八年,林則徐在得知廣州紳民反對英人租地成功後,在致友人書中把這種違約行為的“道義依據”說得清清楚楚:









“島夷欲強占粵東河南民地,犬羊之性反覆無時。幸彼間民人義憤同心,意以《公啟》止之,始不致臥榻前任人鼾睡。”(《復江南江寧府徐青照書》)









所以,說到底,還是因為“犬羊”不能和人睡在一室之中的“民族大義”,為此便可以不惜違反已經簽訂的國際協議,為國家招來更多戰禍。









當洋人來到“五口”之一的福州時,林則徐已經退休了約一個月。經侯官縣令允許,福州烏石山神光寺住進了一個傳教士和一名洋大夫,這點事卻成了林則徐大腦中的高頻放電點。他由此進入高度亢奮狀態,認定英人可能武裝侵犯福州海口,又是聯合士紳致函責問縣令(退休總督又怎會把區區縣令放在眼裡?),又是以人民的名義發出《福州士民致英國領事館公啟》,嚴詞責令英人迅速撤出城外,還呼籲“調兵演炮”,招募兵勇,甚至親自沿閩江考察海口地形,鬧的跟真的似的。









福建巡撫徐繼畬生怕矛盾激化到不可收拾,反倒引來外敵入侵,反對林莫名其妙的抽風,主張用“穿小鞋”的中國功夫讓洋房客自動搬走。倆洋人租住的房屋十分破舊,入秋後陰雨綿綿,那房子到處漏雨,房客卻怎麼也雇不到泥瓦匠——巡撫大人早就發了話,誰敢去跟鬼子修房子?最後那倆鬼子只好搬出城外去了。此事終於圓滿解決,並沒有勞動林文忠公的兵與炮。









然而徐繼畬與林則徐的策略爭論卻為他招來了不幸。林雖已退休,能量卻非同小可,他聯絡福建籍京官和地方大員,諸如翰林院侍讀學士孫銘恩、湖廣道御史何冠英、工科給事中林揚祖等人,接連嚴詞參奏彈劾徐繼畬與劉韻珂(閩浙總督),說他們“庇護漢奸”、“不知是何居心”,云云。最後害得徐繼畬不但丟官去職,還被後人痛罵“妥協”、“賣國”百多年。氣得徐繼畲在家信中罵“巨紳林則徐” “意在沽名,急欲驅逐”。(楊國楨:《林則徐傳》增訂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90頁)。









這小子也是不識做:既然知道老林是巨紳,那怎麼還敢去得罪涅?豈不聞孟夫子有云:“為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膽敢得罪,為政就很難了。由此觀之,徐繼畬才是真正的“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為了不給國家引來毫無必要的戰禍,甚至不惜得罪“愛國不仁”的巨室林則徐以及他能動員的一切清流高官,讓自己身敗名裂。









這種族隔離的傳統也被中國繼承下來了,直到改革開放才逐漸打破。凡毛時代過來的人都該記得,北京的外交官們都給安排在特殊的公寓裡,大眾只能在街上炯炯圍觀之,決不能與之來往。我在德國時,去人家做客。席間有位絶美女士,自稱原是澳大利亞駐華使館人員,70年代在北京住過幾年。我說:









Well, you must be watched by the masses then.









她說:









Yes, once we stopped the traffic…









還沒說完,一位美國女士便噗嗤一聲,把口中的酒全噴到了桌上,當下狼狽不堪,連連道歉。嚇得我倆再不敢說下去了,免得隔壁出更大洋相。









如果不是種族隔離,怎麼還會有這種聚眾圍觀的鬧劇?今日中國還有誰去不惜阻斷交通觀看鬼子,又有誰不惜一直跟進廁所去,看人家是不是也跟土人一般方便(這也是一位鬼婆告訴我的)?









這就是我大清給咱們留下的傳統,只是咱們比先輩還先進,連海外歸僑都成了天然特嫌。那陣子“海外關係”似乎就是“內控”的代名詞。幸虧這傳統終於破除了,時代畢竟還是有進步。









)“博一時之名望,而不計黎庶之安危”









這是徐繼畲在前文介紹過的“福州人民反入城鬥爭”中指責林則徐的話,說他 雖“忠忿所激,洵足令人欽重”,但 “博一時之名望,而不計黎庶之安危”(徐繼畲:《退密齋文集》)。









類似地,曾國藩之子曾紀澤在《出使日記》中也力破林則徐神話:“余論林文忠之貽誤事機而獲美譽。……至今士大夫猶有極口讚歎,謂林文忠而在,外患當不至此極者。蓋亦純采虛聲,不核其實,一唱百和,牢不可破爾。……諸臣不識事實,昌言為之訟冤,至有以死諫者。天下是非、毀譽不易明白,此其證也。”(曾紀澤《出使英法俄國日記》“光緒五年”條,岳麓書社1985年版,第256頁。以上轉引自何新華:《幽暗之門:中國的首批外交大臣們》)









徐繼畲與曾紀澤都是近代史上相當了不起的人物,然而一個指責林則徐為了博取個人一時名望,竟然不惜把百姓安危置之度外;一個說他誤了中國的大事,使得國家錯過了重大機遇,卻反而獲得美譽。如此嚴重的指責,到底有無事實依據?









且看蔣延黼先生是怎麼說的:









“真的林則徐是慢慢覺悟了的。他到了廣東以後,他就知道中國軍器不如西洋,所以他竭力買外國炮,買外國船,同時他派人翻譯外國所辦的刊物。他在廣東所蒐集的材料,他給了魏默深。魏後來把這些材料編入《海國圖志》。這部書提倡以夷制夷,並且以夷器制夷。後來日本的文人把這部書譯成日文,促進了日本的維新。林雖有這種覺悟,他怕清議的指摘,不敢公開的提倡。清廷把他謫戍伊犁,他在途中曾致書友人說:









‘彼之大砲遠及十里內外,若我炮不能及彼,彼炮先已及我,是器不良也。彼之放炮如內地之放排槍,連聲不斷。我放一炮後,須輾轉移時,再放一炮,是技不熟也。求其良且熟焉,亦無他深巧耳。不此之務,既遠調百萬貔貅,恐只供臨敵之一哄。況逆船朝南暮北,惟水師始能尾追,岸兵能頃刻移動否?蓋內地將弁兵丁雖不乏久歷戎行之人,而皆睹面接仗。似此之相距十里八里,彼此不見面而接仗者,未之前聞。徐嘗謂剿匪八字要言,器良技熟,膽壯心齊是已。第一要大砲得用,今此一物置之不講,真令岳、韓束手,奈何奈何!’









這是他的私函,道光二十二年九月寫的。他請他的朋友不要給別人看。換句話說,真的林則徐,他不要別人知道。難怪他後來雖又作陝甘總督和雲貴總督,他總不肯公開提倡改革。他讓主持清議的士大夫睡在夢中,他讓國家日趨衰弱,而不肯犧牲自己的名譽去與時人奮鬥。”









鑒於林則徐在不許公佈的私函中作出的坦率證詞特別重要,為照顧現代讀者,轉述一下內容。他說:









鬼子的大砲射程遠達十里內外。咱們的炮還夠不着對方,人家的砲彈就先打到自家頭上來了,這是咱們的兵器不如人;鬼子開炮就跟中國放排槍一樣接連不斷,咱們開了一炮之後得折騰許久才能再放一炮,這是咱們的戰鬥技能不如人。打仗除了兵器精良與戰鬥技能嫻熟之外,別無什麼過深的技巧。不解決這兩個問題,就算調來百萬大軍,也不夠敵人一陣炮轟。更何況鬼子的軍艦機動性很高,朝南暮北,只有水師才能尾追,陸軍只有乾瞪眼。就算是陸戰,雖然中國將士不乏久歷戎行者,但從來是面對面打仗。像現在這樣,彼此相距十里八里,連面都見不着就接仗,自古以來從沒聽說過。我曾講過剿匪的八字真言:“器良技熟,膽壯心齊”,這裡面最重要的是大砲。現在連這問題都解決不了,就算是岳飛、韓世忠轉世也只有束手無策,沒辦法啊沒辦法!









這段話最能顯示林則徐出類拔萃的智力,雖是文官,對敵強我弱的清醒分析卻針針見血,對用兵之道也能以簡練的八字真言道破實質。而且,這還是他在流放伊犁途中說的話,說明他早在廣東“七戰七捷”時便作出這發現了,大概是親歷戰場考察所得,否則決不會如此鞭闢入裡。最令人印象深刻的還是,他早在李鴻章前幾十年就發現了中國面臨着亙古未見的生存危機,最先指出若不解決“器不良技不熟”的問題,就算是岳飛、韓世忠轉世也對付不了如此深重的民族危機。









然而正因為此,這段話才令人不寒而慄。這還不光是蔣先生指出的:“他總不肯公開提倡改革。他讓主持清議的士大夫睡在夢中,他讓國家日趨衰弱,而不肯犧牲自己的名譽去與時人奮鬥。”那畢竟還是從消極的層面去講,明哲保身只是缺乏道德勇氣,尚不足責。然而他明知如此,卻要堅定主戰,以人民戰爭去代替改革運動,把他不能解決也不敢建言解決的國政難題推到百姓頭上去。甚至只不過因為兩個英國平民(civilians,抱歉,不是我愛放洋屁,而是因為中文此詞含混,不一定是“非軍人”之意)租住了神光寺漏雨的爛房子,就上竄下跳,力主強力驅逐,甚至主張調兵演炮,招募兵勇,擺開架勢,準備與英國人決一死戰。明知“既遠調百萬貔貅,恐只供臨敵之一哄”,還要煽動士民去賈禍尋釁,似乎生怕招不來連岳飛、韓世忠都無法抵擋的武裝入侵!您說這人到底安的是什麼心?除了徐繼畲“無事自擾”,“喜事沽名”的指責外,還能有什麼別的解釋?









最令人嘆息的是,林則徐“貽誤事機而獲美譽”長達一個半世紀並不是偶然的,那是因為他代表了士大夫主流的心願。“博一時之名望,而不計黎庶之安危”乃是咱們的傳統,而它之所以能夠形成傳統,乃是絶大部分士大夫都不肯放棄“華尊夷卑”的麻醉劑。為了這“民族尊嚴”,什麼代價都可以不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哪怕自己“革命硬骨頭”害得舉國無噍類也在所不惜。朱成虎將軍的“西安以東”的豪情勝慨引來一片歡呼,就最能證明這傳統之牢不可破。









誠如蔣先生所言:“林文忠無疑的是中國舊文化最好的產品。他尚以為自己的名譽比國事重要,別人更不必說了。士大夫階級既不服輸,他們當然不主張改革”,說到底,還是個永遠無法突破的全民“不服輸”的心理障礙。









林文忠這段證詞,從反面證明了曾紀澤的見慈禧時說的這番話是何等透徹:









“臣從前讀書到‘事君能致其身’一語,以為人臣忠則盡命,是到了極處。觀近來時勢,見得中外交涉事件,有時須看得性命尚在第二層,竟須拼得將聲名看得不要緊,方能替國家保全大局。即如前天津一案,臣的父親先臣曾國藩,在保定動身,正是臥病之時,即寫了遺囑吩咐家裡人,安排將性命不要了。及至到了天津,又見事務重大,非一死所能了事,於是委曲求全,以保和局。其時京城士大夫罵者頗多,臣父親引咎自責,寄朋友信中常寫‘外慚清議,內疚神明’八字,正是拼卻聲名以顧大局。其實當時事勢,舍曾國藩之所辦,更無辦法。”









在中國,愛國的代價實在沉重,對於真正的愛國者來說,連為國捐軀都算不了什麼,真正考驗道德勇氣的乃是“拼卻聲名以顧大局”,為國身敗名裂,套林文忠公的詩來說就是:“苟利國家名裂以,豈因毀譽避趨之?”而林文忠公那種愛國英雄其實並不難做,需要的不過是:“苟利清名生死以,豈因民命顧惜之?”









世上竟有這種與國脈民命對著幹的強大的“愛國主義輿論”,以致真正的愛國者成了漢奸遺臭萬年,而譁眾取寵誤國害民的戲子卻成了民族英雄流芳百世。你說咱們這民族是不是有些與眾不同?









3)不殺鬼子殺漢奸









此乃中式民族主義戰略策略的又一顯著特點,“以夷制華”可算中國的第五大發明,與西方民族主義迥然不同。在西方,當外侮降臨時,國會立即停止吵鬧,團結對敵。而在中國,每逢民族危機降臨之日,便是愛國志士們獲得酣暢內鬥的絶佳藉口,趁機除去政敵之時。其中最輝煌的表演,乃是我在舊作中反覆舉過的1936年6至9月間兩廣軍閥在日本人讚助下發動的“抗日反蔣”的武裝叛亂,以及毛澤東在國難當頭時留下的千古名言:









“我們的旗幟是討日令,在停止內戰旗幟下實行一致抗日,在討日令的旗幟下實行討蔣,這是最便利於實行國內戰爭與實行討蔣的政治旗幟,中心口號在停止內戰……此種立場,最能爭取落後人民與蔣系軍隊,最能取消蔣介石之政治資本。”(《毛澤東、彭德懷致洛甫電》,1936年4月9日,《文獻和研究》,1985(3),轉引自楊奎松《西安事變新探》,192頁)









與後世豪傑相比,林文忠公“以夷制華”策略應用倒是很不突出。他只在“福州人民反入城鬥爭”中,曾唆使閩籍京官和方面大員們攻擊徐繼畬與劉韻珂 “庇護漢奸”、“不知是何居心”,害得徐不但被罷官,而且從此當了一個半世紀的漢奸或準漢奸。









另一方面,林文忠公卻發明了“以華制夷”的獨特招數。前文講過,林大帥初到廣州時,迫使外商繳煙的一個絶招,是使用中國行商為人質,要他們三日內說服外商交出鴉片存貨,並具甘結答應永遠不再經營洋藥,否則就將處決一、兩個行商,查抄其餘行商的家產。外商們開頭還以為行商是在搗鬼訛詐他們,直到看見某行商鐵鏈纏身,被士兵押着,才相信林大帥meant business,嚇得趕快答應交出1,056箱鴉片(《劍橋中國史》)。









這種以殺死中國人質去威脅鬼子就範的神妙兵法確實匪夷所思,不過並未失傳。共黨後來以釋放中國人質換取美國人的讓步,就深得此法神韻。奇怪的是,至今沒有多少人去想想,為何鬼子比同胞還在乎中國人的生死存亡,於是便永遠無法理解西方妖魔為何總要包藏禍心,假惺惺同情六四死難者以及西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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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1-14 00:10
文好長喔! 要看文真要有點耐心。歷史的角度本就有很多種,看是經濟角度,政治正統角度...不一而足。重點不是去爭辯誰忠誰奸,而是從歷史中學習到生活上的智慧,哲理,並參透許多歷史的輪迴,不斷在重複上演,這都是因為人性,所以記錄下的人類史。
 
時間:2016-01-13 13:09
他, 65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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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1-13 01:11
他, 48歲,苗栗縣,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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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1-12 00:10
他, 44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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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1-11 22:57
他, 43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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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1-11 14:03
他, 52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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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1-11 12:48
他, 49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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