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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回歸原點,原點模糊
作者: ★~Evan~★ 日期: 2006.05.03  天氣:  心情:
分手之後還可以和前男友或女友做普通朋友嗎?
兜了好幾遍,決定以此做為開端及結束,
而我,思考、咀嚼了這句並不聳動的標題,
唯有最簡單陳述的文字,
才能清楚地交待,曾經存在的無奈心聲,
我的看法也許很over,
卻也無從查起不合邏輯的地方,
是這樣的,我覺得..每談一場戀愛,
就替自己多埋一次分手的機會因子,
除非,我斬釘截鐵地認定對方,
然而,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那麼,誰還能夠全盤接受,
保證每一位歷屆愛人,至今依舊是朋友,
我想,愛情確實是沒有絕對的,
在我身邊,會以朋友相稱的..真的不多,
自己的體悟加上周遭的例子,
更加倍驗證我心裡頭的想法與結論,
當然,並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畢竟,分開後繼續當朋友的大有人在,
但我深信,整理情緒及調適感覺的過程,
必然是辛苦含著淚水的,
試想,要將心中的痛源連根拔起,
那還不痛嗎?
是否還當朋友?關鍵在於彼此的共識吧,
無庸置疑的只有一點,
和平鐵定勝過撕破臉分手,
分手之後,需要時間修補傷痕,
雖然有疤,不堪回首也好、轟轟烈烈也罷,
都是屬於自己的東西,沒理由消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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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6-05-05 13:52
她, 35歲,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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