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论意义上的自我超越, 就是人在自我扬弃中, 对于现存 我的既定性之否定和改变。
自我超越是人的生存本性的显现。
它是由人之生存结构、生存方式所规定的。
人一方面是自然的产物, 具有自然物的自在性和给定性。
但在另一方面, 人之为人, 又是与自然性相对立的。
人之外的其它动物, 在它们与生俱来的本能中已经穷尽了一切规定性,
它们的规定性是给定的、是不能改变和超越的。
而人的存在方式 生活实践是自由、有目的和创造的,
人的生命是自为的, 生命中的一切都需要他自己去创造, 人自己创造自己。
卢梭说, 自然铸造了我, 然后就把模型打碎了, 后面的路就要人自己去走了。
德国的哲学人类学家兰德曼说, 人在本质上是不确定的。
就是说,
人的生活并不遵循一个预先建立的进程, 而大自然似乎只做一半就让他上路了。
大自然把另一半留给人自己去完成。
人可以并必须塑造自己。
米兰多拉也曾经说, 上帝创造了人并把他放在世界的中心,
对他嘱咐: 你就按自己的决定来确定自己的面貌吧, 我给你这个权力。
未定性就是人的类特性, 人的任何规定性都
是不确定的, 是需要也是可以突破和改变的, 人在他
的生活实践中不断地赋予自己新的规定性。
人既是自然的产物, 人就不是 神, 为此, 每个
具体的人命定是有限的、不完善的, 这种有限性和不
完善性也是人的存在根基和内在要素。
但是人在他的生活实践中却总是企图去改变他的有限性和不完善性,
指向于他为自己所设定的追逐完满、完善的理想和目标, 尽管, 终极意义上的 完 满、 完善对于
人来说是永远不会实现的, 但是, 人总是在追逐完满、完善中赋予自己新的规定性, 创造新的自我,
不断地开辟出自己新的存在可能。
由是, 人总是处于
是我所是和 非我所是 双重性的生存样态之中。
超越、 自我超越就是人的本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