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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支持死刑~~
作者: 隨緣~歡喜自在 日期: 2010.03.12  天氣:  心情:
這幾天政治話題,一直圍繞著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的話題~~~

雖然沒有很喜歡政治話題~~但是真是讓我火氣大到不行....

今天社會沒有廢除死刑,就已經這麼沒有法綱紀律存在了~

要是廢除那還得了....

話說,有報導指出有無死刑存在其實是跟犯罪率無法相比的...

雖是這樣說沒有錯~但是就真正在華人世界就真的適合那報導嗎!?


大家都講要給死刑犯點人權,可是要是給那些死刑犯人權~~

那我請問~~~誰要給那些被害人人權阿~~

他們的良知都以抹滅了...連人活生生都可以虐待到死....又有些婦女被先姦後殺...

那些人在喘息求救的時候,那些罪犯又有給他們生存的機會嗎!?

雖要原諒犯錯的,但也要分大小吧!

要是這樣~~大家都去作奸犯科~做些大案子,反正又不會死~~~國家還要出錢養牠們那些人渣.....


我個人覺得要是重大刑案,應該在審理後就拖出去把上執行槍決,

既可以為我們納稅人省錢,又可以給那些想做壞事的人些嚇阻的正義力量.....

這才是給這個社會,真正善良的百姓保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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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3-26 00:43
她, 38歲,花蓮縣,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26 22:24]:

是阿~

應該把那些錢,用來給真正需要的弱勢團體

這對社會國家還比較有意義呢!!

那些人應該受受被害人當時被他們傷害的痛苦千百倍~~

這才是真正的!並不是花錢讓他們在鐵牢裡安然渡日ㄅ...

 
時間:2010-03-17 15:37
她, 39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26 22:23]:

是阿~

我們需要嚴厲的峻法來讓那些歹人受到約束!

包容是互相的~~既然他當初不能給被害人機會

大眾又何必給他機會勒!!

最近過得如何呢!?

 
時間:2010-03-16 20:29
她, 29歲,新竹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7 00:15]:

是阿~~
雖然犯錯都要原諒~~
但是做出太大的傷害就該執行死刑

畢竟那些罪犯也沒有給被害人機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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