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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你,我選擇放手
作者: ≡花★唲≡ 日期: 2013.07.07  天氣:  心情: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那種感覺
你/妳很愛這個人,再一開始就將感情放得很深
我要告訴大家這則故事
是我經歷過的,感情或許深至濃厚,淺至淡薄
我的感情從來不會超過一年,別說一年了連半年都不到

在我還沒讀大學前我認識了他
你/妳們會相信電腦選的嗎????
呵呵呵XDDDDDD
要去學校報到前我選擇提前去找他
我很相信他,這也是我們第一次見面
那幾天我過得很開心
(但我不知道是啥還是太愛他)
跟朋友出去吃飯,我付錢
他要去網咖玩遊戲,我付錢
去打撞球,還是我付錢

他姊姊曾經跟他說
要他好好的對待我
那個時候我也看過他爸媽跟弟弟

導致我剛到學校一個多月沒有錢吃飯
幾乎都吃泡麵或喝水止餓
我以為我可以跟他很幸福的過下去
沒想到卻遇到一個人的出現

就是他"前女友"

在某天,我在上課,那天上電腦課
我心血來潮就上去看了一下無名(無名小站)
那個時候大家都用無名再寫日記
很多事情都寫在無名上
好,這不是重點
我就點誰家好友 [:o#]

"親密的暱稱"
這不是應該有的吧!!!!!
那天我心情瞬間盪到谷底

我下課後我想了好久
我傳了封簡訊給他
跟他說:很多事情我都知道,
如果你找到比我漂亮,
能好好照顧你的人,我願意放手

過沒多久他傳簡訊給我
叫我打給他
我就打給他跟他說
不要以為有些事情我不知道

本來這件事我要當作不知道
繼續跟他再一起
但過不了幾天
那個女生卻再無名寫下讓我更難過的事
連我的名字都知道

就是因為愛他
所以我就選擇放手了
讓他可以過得比我更好
可以找到比我更愛他更能就近照顧的人

或許這些都不代表什麼
但我想告訴大家
能再一起就是緣份
愛他就不要選擇放手
一起走下去才是最後的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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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8-04 23:21
他, 41歲,澎湖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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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15 21:00
他, 45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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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13 21:12
他, 45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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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7-10 14:32
他, 45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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