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階段 |
活動日期 |
活動辦法 |
第一階段初選 |
200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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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5 |
- 男女兩人均為公寓會員,限未婚者參加。
- 活動網頁進行報名,請自行選擇撘擋參賽,男女兩人均須報名。
- 報名的男女住戶,個人檔案均須上傳個人照片。
- 決賽參賽資格將依照各位住戶的報名資料,由活動主辦單位--愛情公寓與Nokia進行審核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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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8 公佈 5 對參加第二階段決賽的參賽者名單,另有 10 對備取名單。 |
2006/02/10 邀請 5 對參賽者至愛情公寓台北公司,
領取參加比賽專用的 Nokia N70 手機,並簡介決賽注意事項。 |
第二階段決賽 |
200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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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
- 連續30天使用Nokia N70手機,拍下每天活動指定的畫面並附上文字,上傳到愛情公寓網站上。
- 每天均有一個不同的照相主題,當天的主題,愛情公寓會在當天早上9點以公寓住戶留言版以及簡訊的方式,告知參賽住戶。
- 未能達成每天的活動要求,當天隨即遭到淘汰:
- 未能在每天晚上11點以前上傳當天指定的主題照片,上傳時間以公寓系統判定為準。
- 上傳的當日照相主題,經主辦單位認定,不符合當日主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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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0~2006/03/20 公寓網友票選拍的最好最有創意的約會照片:
3/20 投票截止,完成30天挑戰且得票最高的男女搭檔將可獲得價值 $18,400 的 Nokia N70 手機各一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