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友安全中心各種詐騙手法(案例) › 據報載大陸貴州破獲跨國詐欺案,刑事局回應說明
各種詐騙手法(案例)
2016-05-13據報載大陸貴州破獲跨國詐欺案,刑事局回應說明
本案緣於104年12月底,在大陸貴州省都勻市發生建設局會計遭詐欺1.17億人民幣案件,大陸公安單位發現主要詐騙話務機房位於非洲烏干達,而部分詐騙被害款項於臺灣轉帳及提款,陸方爰依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於105年1月5日派遣5人工作小組來臺與本局進行案件研商並提供案情資料,本局立即派員追查轉帳機房及在臺取款車手,歷經約2個月時間,陸續在桃園、新竹及臺中等地查獲55名嫌犯(含17名取款車手及2處轉帳機房38名嫌犯),查扣大陸銀聯卡1,983張、贓款新臺幣668萬6,000元,分別移送桃園及各地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本局呼籲陸方爾後應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精神,共同宣傳打擊犯罪成果,以維護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陸方於105年4月23日發布本案於1月13日大陸緝獲62名嫌犯(未包含本局在臺查獲之55名嫌犯),其中10名為臺籍嫌疑人,經瞭解詐騙本案之機房曾設於烏干達,並於詐騙得手後解散。另查陸方曾於1月20日至2月4日間,由公安部分5次向本局針對10名遭貴州省都勻市公安單位逮捕詐欺嫌犯進行限制人身自由通報。本局均依例通知家屬並轉報法務部及海基會,以維護民眾權益。 本案陸方已於大陸地區查獲提供銀行帳戶涉及洗錢者計62名,本局在國內各地亦查獲轉帳機房及取款車手共55名。有關主嫌及電信詐騙機房等嫌犯,本局已循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機制,持續與陸方交換案件資料向上溯源,擴大偵辦。 有關「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國內係由法務部擔任聯繫主體,本局及相關司法警察機關負責執行工作,本局與大陸公安單位依據協議進行情資交換、案件協查、合作偵辦、人犯遣返及業務交流等事項,自98年6月25日協議生效迄105年3月31日共同打擊犯罪具體成果如下:本局與大陸警方交換犯罪情資共同偵辦案件,計查獲131件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查獲嫌犯8,428人,另本局洽請大陸公安單位緝獲遣返刑事(通緝)犯408人。執行迄今各相關單位均依分工事項辦理,並無橫向聯繫不足等情。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網站
警網相連 more
網友見面五要
  • 要先告知親友今天和誰約會
  • 要記得填寫「見網友通報」
  • 要能自己掌握約會的時間地點
  • 要察言觀色,發現不對勁立即離開
  • 要保持電話暢通
AP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