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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朋友,你吃什麼油!?
作者: mao-sen 日期: 2015.12.04  天氣:  心情:
前天彰化地院對世紀大案~頂新毒油案做出了輿論譁然的判決!被告魏應充等六人全數無罪釋放!?
會引起社會譁然就是悖離社會期盼太遠了!?
儘管輿論一陣撻伐!但,又奈法官何?!
看來要想懲法毒油案一干人等恐怕沒那麼容易,且看法曹如何說!?據聯合報報導,
彰化地院判決書第296頁:
[如果我們做了不一樣的判決,也許民眾會比較高興,但我們不能媚於輿論,只為了大快人心做出令民眾歡欣鼓舞的討好判節,被告刑事程序上的基本權利不作為安撫民意的祭品。]
判決書又引述輔大教授吳豪人的話說:
[[全世界的冤獄結構都是一樣,殘忍的犯罪,聳動的媒體報導,激憤的輿論,先入為主的警察,跟隨警察起舞的檢察官,面對社會壓力的法官,無罪推定從來就不是刑事訴訟的基本精神,給社會一個交代才是。]]
合議庭三位法官在最後增列[末此一敘]:
[愈擁有別人不懂的專業愈須謙虛,愈掌有令人敬畏的權利,愈須謹慎。]
[法律是門非常專業的學科,法律人的職業也很容易產生權威性格,流於專斷。]
[做為程序守門員的法院,透過判決可以做的是確保這類案件的處理,不會向犯罪打擊的一端過度傾斜,]
[法官工作並非順從輿論,我們的任務是保障各種基本權力使之符合憲法所揭示的核心價值。]
[輿論激情只在一時,追求程序正義卻是永恆,我們不能為了追求實質正當而放棄了程序正義。]
看來合議庭諸法官早料到會引起社會輿論譁然,
他們講的似乎都很有道理,法官的判決是就檢察官調查提出的證據訴求引用的法條來判決,
不知檢察官調查提出的事證及求刑依據如何?
萬一檢察官提出的事證薄弱,恐就不宜對法官判決有所至喙了?
我很納悶,油來源是飼料用油,經過精煉後說沒驗出毒素這樣就沒事嘛!?這樣是要怪商人沒良心還是怪精練科技太神奇?記得當時檢察官搜索"帝寶"魏應充家時,隨行記者發現魏應充家廚房用的是進口橄欖油!不用自家生產的油,很奇怪吧!自己不敢食用自家生產的油?!還是只是想吃更高級的進口油?叫人不產生疑竇也難?!
聯合報以頭版頭刊登此一判決,隨即同時在頭版頭下方說彰檢會在十天內提再上訴,
希望檢察官能提出有力新事證,將不肖商人繩之以法,還社會消費大眾及受波及的攤商一個公道,伸張公理正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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