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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探尋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佛法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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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佛法學習
作者: 恭野 日期: 2014.05.25  天氣:  心情:

七覺支(七菩提支)




所謂的“正覺”,就是指可以清晰地覺察到四聖諦。所謂的“覺支”,就是指出世間道的智慧,智慧之道的構成因素(七種覺悟的成分)。 鳥兒首先是以蛋的形式從母鳥的子宮中分娩出來,其次是啄破蛋殼而出。當雛鳥的羽毛長齊了,它們就會離開巢窩,想飛往哪裡就飛往哪裡。同樣的,在瑜伽行者的例子中,當他們成功地安立在“身念住”上,或者貫徹完成“禪定”功課的時候,可以先從累世輪迴所帶來的心靈混亂中解脫出來。其次是,當他們證得了“直觀”,可以覺察到“名”“色”“蘊”等等,就可以從無知的粗劣狀態中解脫出來。最後,當“七覺支”開發了,成熟了,瑜伽行者在出世間的智慧之道上,完全圓滿了,羽翼豐滿,證得了所謂“正覺”的智慧之道,因而可以從世間的庸俗狀態解脫出來。他們從凡夫的境界中解脫出來,進而證得聖人出世間或涅槃的境界。 “七覺支”,分別是: 一、念等覺支。 二、擇法等覺支。 三、精進等覺支。 四、喜等覺支。五、輕安等覺支。 六、定等覺支。 七、舍等覺支。 一、“念的內在因素”(Sati-cetasika,譯或為“念心所”),計有“念住”“念根”“念力”“正念道支”,這就是所謂的念等覺支。 二、“慧的內在因素”(Panna-cetasika,或譯為“慧心所”),“觀神足”“慧根”“慧力”“正見道支”,這就是所謂的“擇法等覺支”。另外,慧的種清淨道開始是“見清淨”,其次是“三隨觀智”、“十觀智”,這些都稱為“擇法等覺支”。正如棉花的種子必須經過推磨整理之後、才能製造出棉花一樣,修行人反覆以“直觀智”觀照五蘊的過程,就稱為“擇法”。 三、“精進的內在因素”(Vlriya-cetasika,或譯為“精進心所”),計有“正勤”“勤神足”“精進根”“精進力”以及“正精進道支”,這都是所謂的“精進等覺支”。 四、安立在“念住”之後,例如“身念住”,一旦觀照、覺察的歷程持續增加中,喜悅與快樂就會出現,這就是所謂的“喜等覺支”。 五、當內心的混亂、念頭與思緒中止了,在修行的身心上就會經歷平穩、寧靜的過程,這就是所謂的“輕安等覺支”,它是“身輕安”與“心輕安”的內在因素。 六、所謂的“定根”“定力”與“定道”的“禪定諸法”,就是所謂的“定等覺支”。另外,與“禪定”的功夫、“心清淨道”有關的“遍作定”“近行定”“根本定”或“八正定”以及與“慧清淨道”有關的“空定”“無相定”“無願定”,也都稱為“定等覺支”。而伴隨“直觀智”或“道智”與“果智”而生起的“定”,就以“空定”“無相定”與“無願定”這些名詞來稱呼。 七、當修行人在“業處”的工夫還是缺少方法或系統,就必須多在身心上加以鍛練;不過,一旦具備了方法與系統,修行人就可以自在了,不必限制在這種身心的鍛練努力上。這種自在,就是所謂的“中舍性心所”(平靜的內在因素)。這就是“舍等覺支”。 當一位瑜伽行者可以充分擁有“七覺支”,就會在佛法內享受到一位沙門的喜悅與快樂,而這種喜悅與快樂是任何世間上的喜樂所不能比擬的,他就像轉輪聖王一樣,統領著四大洲、坐擁七寶珠,享有無可比擬的輕鬆與自在。 因此,誠如《法句經》所說的:“比庫入屏虛,彼之心寂靜,審觀於正法,得受超人樂。”(《法句經》第373偈頌) “若人常正念,諸蘊之生滅,獲得喜與樂,知彼得不死。”(《法句經》第374偈頌) 如果在“直觀樂”(vipassana sukha)當所經驗到的快樂與喜悅(這種樂是在“七覺支”中完成的),再分為二百五十六個部份、這每一個部份的快樂與喜悅都超過世間的國王、天人、梵天的快樂與喜悅,足見在“正 ​​覺”中的喜悅與快樂是如此的巨大。因此,佛陀也如是說:“諸味法味勝!”(《法句經》第354偈頌 有許多故事(見《相應部》•覺支相應)提 ​​到,只要聽聞到“七覺支”的偈頌就可以治療大部 ​​份的疾病與慢性病。不過,只有當這些聽聞者完整覺察到“七覺支”的意義,並且生起強大、清晰的信心的時候,這些疾病與慢性病才會痊癒。 以平衡的方式獲得“七覺支”,這位瑜伽行者就可以肯定在“身念住”中不會出現缺陷,也可以保證他在“無常”“無我”的覺察以及身心的能量當中不會出現缺陷。因為他的心靈可以在“三法印”中安立自在,他現在可以經驗到覺察涅槃光明所帶來的喜悅,這是他在以往無盡的輪迴中,甚至是在夢中,從未出現過的。由於心靈喜悅與自在的緣故,他對於“業處”對象的觀照可以非常沉靜、穩定,而這種”平靜”的境界是以正念的努力,從騷亂中解脫出來,並覺察到“無常”與“無我”、激起能量,才會生起的。 以上所述與“七覺支”的境界是相互協調的,而且他們個別的功能也是特別清晰。就算是在普通的修行境界,從安立“身念住”的剎那開始,例如“正念”的“諸法”,就被視為“覺支”。當佛陀開示必須修習“七覺支”,就被視為“覺支”。 當佛陀開示必須修習“七覺支”,是如此說的:“修習念等覺支,遠離依止,遠離貪念依止,滅盡依止,最後般入涅槃;修習舍等覺支,遠離依止,遠離貪念依止,滅盡依止,最後般入涅槃。”(見《論藏》•《分別論》第十品分別覺支)其意義是,在一般的方向上,安立“身念住”的歷程(例如:呼出與吸入),就等於是安立“七覺支”。 上述巴利文句的意義是:一位修行人應該修習“念等覺支”,他依靠著一切活動、焦慮、渴望、貪婪的止息,或者輪迴之苦的止息,以及放棄四種所依的基礎(四種所依是指,執著感官的快樂、執著心的污染的激情、執著行為的功德、執著身體的五蘊)。” “遠離依止”(viveka nissita)、“離貪依止”(viraga nissita)、“滅盡依止”(nirodha nissita)是指,不會嚮往“有的成就”與“財的成就”,而是會摧毀今生當中潛在“身見”的大部份領域,因而從輪迴中解脫出來。 “成就依止”(vivatta-nissita)是指,念念無間地從感官的執著中解脫出來,“覺”、 “覺支”與“菩提支”的意義都是一致的。 覺悟之路網:http://dhamma.sutta.org 上座部論壇:http://bbs.sutta.org 微信公眾號:nyanadi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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