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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前台大校長們的怒吼
作者: 讀得懂請留言之Jacky 日期: 2018.02.22  天氣:  心情:
剛才臉書直播台大校長新春團拜,孫震、陳維昭、李嗣涔都對於蔡英文和教育部,不假詞色嚴厲指責,真是大快人心;
楊泮池則嚅嚅不敢作聲,畢竟他自己就涉及違反學術倫理規範,把柄可大了。
反觀台大法學院如顏厥安、陳昭如之流,台大歷史系陳翠蓮輩這種小丑打手,就顯得何等無恥可笑。
至於刑總考題編出馬邦伯、同居人刀仔「死亡之握」「來去鄉下住一晚」的李茂生(註1),
則在臉書關愛狗狗(註2),卻不關愛他的台大精神!

下文係蘋果即時新聞些微潤飾版——原文新聞寫作技巧亟需再加強!


孫震指出,蔡英文上任總統後,對她有很大期待,
但一年多任期內,每一件事情都傷害國家很多,推動每一件事都打擊蔡英文政府的威信,
孫震反問「下一步要打擊母校台大嗎?或者台灣學術界嗎?」,真地感覺非常悲哀。

陳維昭則說,因為擔任台大遴委會召集人,他鬱悶好久不能說,今天要好好說。
其擔任台大校長時經歷過7個教育部長,包括國民黨與民進黨,
但當前教育部不好好去努力改善高教,卻發生眼下這種事,
這是國家的悲哀,人民的不幸。
而且這是「教育部帶頭違法」—— 因為教育部也派了三個人參與台大遴委會,這些人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包括教育部次長姚立德,
結果教育部竟然否定自派代表的參與,以後誰願意接受教育部推薦參加遴委會?
他並痛批,過去國立大學有小問題,沒有大問題,
但共同問題都是教育管的,因為教育部無能導致亂象百出。
台大創校90年,從沒遭受這樣糟蹋,「現在校園學術自由最黑暗時刻」,
建議台大同仁把最近這些事情列入台大校史,未來定期展出,作為警惕,
這是研究學術自由的負面教材,他對此事感到痛心。

隨後發言的李嗣涔相當激動,並指這一個月來是痛心、憤怒。
這次事件是「教育部玩法弄權」,凌虐台大超過一個月,為何政府不依法行政?
這真是好笑的事!設若台大教師經過三級三審之後,可以不發聘書嗎?
「這是標準的玩法弄權」!
接著點名蔡英文、賴清德:
「你們認同依法行政是台灣民主的價值嗎?若認同,就不該玩法弄權」。

而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一開始先對花連震災民眾表達關懷,
隨後指出,過去一年台大非常辛苦,歷經風風雨雨及非常多的挑戰,但在風雨中往前走。
深耕計畫不盡人意,但已盡力。代理校長竟超過8個月,希望過渡期儘快縮短,以期快步前進。
台大執行高教深耕等計畫,對社會影響非常大,
希望教育部趕緊一次釐清所有問題,也盼望行政院、教育部依法行政。

台大遴選委員會發言人袁孝維則說,教育部2月9日的來文,今天會回文給教育部,
但遴委會不會再開會,相關內容在1月31日的會議上都已經清楚說明,且已張貼上網,能說的都說了。

附註
1.
課程名稱︰刑法總則(上)
課程性質︰大一必修
課程教師︰李茂生
開課學院:法律
開課系所︰法律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3 5 20
考試時限(分鐘):6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YES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請就以下敘述回答問題。
其中Q1及Q2為選擇題,請分別在ABCD與1234中各選出一正確答案(即每題會有2個答案,分別屬於A-D以及1-4),
兩個選項都答對可得15分;答對一個選項可得7分。若真的不會可寫明「我不知道」,可獲得1分。
其中Q3為簡答題,20分,請以5到7行為度作答。
其中Q4為申論題,50分,請努力以上課所學加以論述。
注意:簡答題與申論題給分重點在於論述內容,而非所結論或所採取之學說見解。
但若要採取非上課所學,請論述該學說為何可採。

馬邦伯為一城市土豪,其最愛模仿日本節目「來去鄉下住一晚」強逼農家招待他一泊一宿。
一天,他來到位於打狗國的鄉下農莊,要農莊主人甲招待他晚餐與冷氣房。
酒足飯飽後,邦伯無視於其眾人皆知的「死亡之握」,硬生生握住甲的雙手試圖表達他濃烈的善意。
果不其然,甲當晚即全身顫抖心肌梗塞發作,倒地抽搐。
慌張的邦伯只好打給同居人刀仔求救,
在電話中,刀仔慫恿邦伯直接離去不
需理會甲的生命安全,反正死了一個甲還會有千千萬萬個農莊讓邦伯住一晚。

Q1、請選出正確答案

若此時,邦伯聽從了刀仔的建議,則兩人可能會有如何的刑事責任?
(A)邦伯因為有前行行為,因此具有保證人地位,需要積極救助甲
(B)邦伯因為有法律上義務,因此具有保證人地位,需要積極救助甲
(C)邦伯因為有排他性支配領域,因此具有保證人地位,需要積極救助甲
(D)邦伯不具有保證人地位,不需要積極救助甲
(1)因為保證人地位是違法身分,因此刀仔可以因邦伯而連帶取得該身分
(2)因為保證人地位是責任身分,因此刀仔不因邦伯而連帶取得該身分
(3)因為不作為犯是刑法特殊規定,因此刀仔不可能對邦伯教唆或幫助
(4)因為邦伯不成立保證人地位,因此刀仔不可能成立該不作為犯

邦伯秉持著把任何人當人看的堅持,還是開車將甲載往醫院。
但是在甲農莊到醫院的路上需經過一條廢棄產業道路十分難以駕駛,
邦伯本就不擅開車,而甲在稍微復原後又因氣憤在後座不斷怒罵邦伯是Bumbler、是小孬孬等。
邦伯一怒之下,不顧甲還沒完全復原無法正常行走,便把甲丟棄在廢棄產業道路上,便一路飆回天龍國取暖。
沒想到,所有當地民眾均知悉該產業道路一入夜便是拓海與風見越野拉力賽的賽道,
但是邦伯身為外地人根本不可能知此情事,認為只是讓甲在野外睡一晚不會有大礙。
最終,無法行走而躺在路邊的甲便在毫無光源且就算注意也無法發現的情況下被風見的阿斯拉輾過死亡。

Q2、請選出正確答案

(A)邦伯的行為是消極遺棄行為,因此需要檢驗其是否具有法律上義務
(B)邦伯的行為是積極遺棄行為,因為其將甲置放於比原先更為危險的場域
(C)邦伯本就沒有積極救助義務,因此其棄置甲之行為不會構成犯罪
(D)邦伯的接納是救助行為,因此不會成為刑法不作為犯的前行行為
(1)遺棄罪是抽象危險犯,因為立法者推定了遺棄後極有可能造成死亡結果
(2)遺棄罪是具體危險犯,因為行為人製造了被害人生命法益上的危險領域
(3)遺棄罪是未遂危險犯,因為行為人目的是致被害人於死,只是尚未既遂
(4)遺棄罪是個人法益犯罪,因此必須為該犯罪找到一法益侵害態樣的結果

Q3、承上述,請判斷邦伯遺棄甲的行為與甲最終之死亡結果間的相當因果關係,
並簡單加以論述。(作答時邦伯可用B代替)

事後,馬邦伯繼續在天龍國過著看報紙做事、露小腹慢跑的安逸生活,
殊不知甲的兒子乙得知了當天馬邦伯的住宿行程,認定邦伯就是殺父兇手,
秉持著不共戴天之仇要血刃邦伯以祭其父在天之靈。
乙於一天清晨潛入邦伯的家中,因為乙輾轉知悉邦伯對於杏仁過敏,
便偷偷將自備的大量杏仁露加入邦伯每天必喝的活力青草汁中。
不料同居人刀仔先行起床一口將該活力青草汁喝光,便出門去從事以689為單位的詐欺工作。
而乙見計畫失敗,無奈中只好拿出作為替代方案,
但是量只有輕微致死可能的農藥重新調配了一杯活力青草汁準備給邦伯飲用。
果然邦伯在喝完後肚痛如絞倒在地上扭動。
然而乙卻不知道原來乙所收到的是錯誤情報,對於杏仁過敏的不是邦伯而是刀仔,
喝完下料飲料的刀仔在開車時因為過敏嚴重發作,無法正常駕駛而車禍死亡;
另一方面,乙原先設計在邦伯倒地之後現身指責邦伯對其父親之所為,
但是看到邦伯不斷抽搐且口吐白沫的痛苦模樣,
乙慈悲心大發的情況下,便拿菜刀完解了邦伯戲劇性的一生。

Q4、請針對乙的行為,就構成要件判斷脈絡下,詳細論述乙的刑事責任。
   (答題時刀仔可以用A替代;邦伯可用B替代)

2.
李茂生
2月18日 1:17 •
今年是狗年。雖然不能期待一年就可以改善臺灣狗狗們的境遇,但總可以夢想吧。
http://www.epochtimes.com/b5/17/10/26/n97741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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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緣何不快樂,只因未讀蘇東坡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武裝教師
 
住戶回應
 
時間:2018-03-02 01:13
他, 57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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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3-01 13:52
她, 93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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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3-01 13:50
她, 93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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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2-28 23:53
他, 57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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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2-25 00:20
他, 57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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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2-22 17:01
他, 70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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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2-22 15:41
民進黨不倒,台灣一定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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