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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萬分之一的女孩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女大男小易分手 30項特徵拉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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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打擊犯罪人人有責
作者: 不玩了(留言是系統發送) 日期: 2013.03.17  天氣:  心情:
請大家遇到詐騙集團,不要馬上掛掉電話,最好是能「順著講下去,待對方說出帳戶號碼後,匯款1元,報警凍結之。」

請不要認為這事跟你無關,報警凍結一個帳戶,該帳戶就少騙到一個被害人。也許下一個被害人就是自己家中的爺爺奶奶,將心比心。雖然未必知道救了誰的錢,但基本上一定會救到一個本來是被害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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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愛情公寓非常盛行的援交詐騙,騙法也大同小異
如果被詐騙集團恐嚇,千萬不要怕,因為詐騙集團只會出一張嘴,根本不可能來找你
而且他們都會自稱某某某幫派的(聽他在放屁)
有哪個黑道會為了一個女人殺人的呀? 根本不符合成本效益,所以他們的話聽聽就好,如果能拿到詐騙集團的帳戶當然就更好了

轉載自 http://godwinking.pixnet.net/blog/post/22024984

1.他們會亂去抓美女圖吸引你上鉤,而且一定會留如何跟他通訊的辦法。

2.當你要跟她做朋友得時候他會說他不要,他要錢。然後就複製一堆話。

3.問你住哪裡?不管你住哪裡他都會瞬間移動,移動到那縣市的台新銀行旁(轉帳用不過我試過的都說在台新銀行不知道為啥)。

4.問你電話,打給你的一定是女的就是要你上鉤,而且會跟你說如果不是照片本人你可以馬上掉頭就走,說的一附信誓旦旦。再騙阿。

5.然後談價錢幾乎都是2HR 3000~4000之間。就開始約地點了。

6.他會先要你身份證<如果你想要鬧他們玩他們就都爆假的>怕你是警察釣魚之類的,還有問你穿什麼衣服<這邊根本是無聊想要讓你相信,因為他從頭到尾都不會出現>

7.到了地點他沒出現,之後他就說他不放心怕你是警察所以希望你先轉帳給他之類得,不然就說他出事情需要點錢先叫你轉給他處理後在過去跟你援交還可以算你便宜一點喔。

8.你如果相信,恭喜你被騙了。<以下是我跑整個流程>

前面大致上跟我上述打的差不多,所以我直接接到電話。

X女:請問你是俠客嗎?你是穿球衣背心嗎?

我:對阿我到了你呢,等你好久喔不是說15分鐘。

X女:沒有啦我是擔心....你等等,我再打給你一次。

這時候就來了通無顯示的號碼。

A男說著一口流氓:俠客喔!我有看到你啦,穿球衣背心對吧!

我:對阿!你們小姐勒。

A男:我跟你說啦。你第一次我們也怕你是警察,那麼漂亮的小姐我們的搖錢樹被警察抓走多不好。你先轉帳到戶頭裡面比較實在。

我:我怎知道我轉進去你就跑了怎麼辦。

A男:我們做"良心"事業的不可能會這樣,你一轉我馬上就帶小姐過去我們就在你附近。

我:這樣不對阿,那你先出現在我面前<我從頭到尾都在網咖根本沒去那地方我怎麼可能瞬間移動到台南,而且他說他看到我,看來他是遇見鬼了>

A男:好了你別說了我知道你在玩我們,我有你的手機身份證,要查你家很快,你家人跟你自己小心點,出事情別來找我<耍流氓真是可愛,自以為大哥真是Q到翻車>

我假裝很害怕:對不起對不起我馬上去匯。

A男:很好我們做良心事業的怎麼可能會騙你,你現在拿著電話到旁邊台新銀行我教你。

我:沒問題,請不要對我家人做什麼事情拜託。

A男開始得意的說一堆轉帳的東西又說他們小姐多漂亮。

我:我轉了三千萬進去拜託別傷害我家人。

A男很生氣的說:我一定讓你全家死光光。

我:我現在就可以給你死啦,我根本沒有穿球衣我穿著西裝筆挺手拿AK47在你後面準備爆你頭了,大頭小頭選一個。

A男開始狂罵髒話然後還一直唸我手機跟我身份證。

我:我家住在總統府快點進來,等你喔寶貝!

他還是狂威脅謾罵。

我:你這豬生狗養貓帶大拉屎還拉給自吃,我要爆你頭了,掰。

我就把電話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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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 http://www.ptt.cc/bbs/Bunco/M.1285774945.A.E84.html

之前常建議別人用一元毀帳戶

若不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也太沒說服力:)


今年5月,一天晚上我接到詐騙電話 覺得怒了

就套出帳號後 轉帳一元過去,然後去派出所報警凍結。


昨天收到了法院判決書。

看完判決書 我非常有成就感!

但不是因為詐欺人頭戶被判刑的關係,

而是因為判決書上說的事發經過。

整理如下:


被告陳OO 販賣人頭帳戶供詐騙集團所用,
該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後 總共匯入:

(1) 5/28 下午4:00 假網拍方式 騙到張XX 匯款8000元
(2) 5/28 晚間6:10 假操作提款機真轉帳方式 騙到陳XX 匯款12000多元
(3) 5/28 晚間8:40 假網拍方式 騙到賴XX 匯款1600元
(4) 5/28 晚間8:34 假操作提款機真轉帳方式 遇到我 匯款1元 報警凍結帳戶

也就是說 那天晚上我雞婆作了一元凍結帳戶的事
而成功終止了這個帳戶的詐騙利用。
否則,可能還會有晚間10:00、0:00...的被害人,
這樣想起來 真的非常有成就感!

但也有點美中不足的是 如果我當初套帳戶號碼及報案動作再快一點
說不定可以避免第(3)案的被害人被騙。

---

大事記
5/28 派出所報案、做筆錄
7/8 收到副本公文:北投分局以管轄權責任區分為由,將此案移轉到土城分局
8/27 收到副本公文:台北地檢署以無管轄權為由,將此案移轉到板橋地檢署
9/28 收到檢察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法院簡易判決書

---

也再來做一下呼籲~

相信絕大部分的人都有接到詐騙電話的經驗
如果接起來就知道是詐騙電話
除了直接掛上之外,
別忘了還有另一個選擇:
「順著講下去,待對方說出帳戶號碼後,報警凍結之。」

打擊犯罪人人有責,
多一點熱心,少一個人被騙。
少一點熱心,也許兩小時候發現那個帳戶騙到的下一個被害人,是自己家中長輩。

來分析一下。

報警的優點:

1.為打擊詐騙亂象盡一份心力:

所謂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無人做。一個人頭帳戶成本至少數千元,若接到詐
騙電話的民眾,達一定比例都報警毀人頭戶,犯罪收益(騙到的錢)即會低於犯罪成本,
亂象自然消失。這比政府怎麼努力偵查跨海抓人引渡、怎麼嚴刑峻罰、怎麼限制全民的
ATM轉帳提款上限,怎麼在提款機和超商前貼標語...都還要更有效。因為,目前詐騙集
團就算詐騙失敗,也只是被掛電話而已,幾乎是無本生意--成本大概只有電話費而已。

2.保護潛在被害人:

報警凍結一個帳戶,該帳戶就少騙到一個被害人。也許下一個被害人就是自己家中的爺
爺奶奶,將心比心。雖然未必知道救了誰的錢,但基本上一定會救到一個本來是被害人
的人。

3.保護詐欺人頭戶:

保護詐欺人頭戶也是優點之一?且待我婉婉道來。

詐欺人頭戶,往往是缺錢的經濟低層民眾或經不住引誘的學生,可責性未必太高。然而
詐騙案件通常只抓得到他們,一旦詐騙正犯成功用他們的帳戶騙到錢,且證明帳戶是他
們故意賣出的,該詐欺人頭戶除了被判刑之外,基於民法對於共同侵權行為人「連帶」
負責的規定,人頭戶在民法上有義務賠償被害人的「全額損失」--亦即,騙到一百萬,
被害人就有權向該幫助犯求償一百萬,而非按情節比例賠償。

如果人頭戶是社會低層,這筆賠償額更令其永遠無法翻身;如果人頭戶是學生,也許他
們在未成年時不完全懂事時,就因自己一時的錯誤,背了一筆接下來幾十年也未必還得
完的債務。

你報警凍結他們的帳戶(例如只匯入一元),使詐騙集團之後無法用該帳戶騙別人,傻傻
的人頭戶就只需要賠你一元。他們經歷刑事偵審程序,可能會被判刑,也已足以受到教
訓了。

退一步言,就算無法證明人頭戶是故意賣帳戶(例如是被騙走或遺失),也至少提醒了他
們自己的帳戶成為詐騙人頭戶了。每報案凍結一個人頭戶,就實際的幫助了一名弱勢者
,免於一生的巨額負債。


4.瞭解訴訟程序

一般人,尤其教育水平較低的民眾,或是經歷過威權時期的長輩,對於警察局、法院、
訴訟等名詞,往往視為畏途。也因此,一聽到有人自稱檢察官表示自己涉及洗錢案,就
很輕易的把自己一生的積蓄雙手奉上。另外,缺乏相關知識的結果,有一天成為被害人
,往往很容易因嫌麻煩而自認倒楣。另外,若有一天因工作上的關係被競爭對手告、或
團體中恰巧捲入他人紛爭而成為被告,往往擔心受怕,不知所措。

趁自己還不是當事人的時候,先經歷一次訴訟程序,體驗已發展兩、三千年的人類社會
解決紛爭機制--法院,可使未來不知道哪一天,自己也有需要用到法院時,不會全然陌
生,成為待宰羔羊,或為了簡單的小案件(甚至是亂告的案件)就花五、六萬元請律師。

訴訟程序,是覺得麻煩,或是覺得趁年輕有空且非當事人時,早點體驗瞭解,純看自己
從哪個角度看。

5.其他

幫助人的成就感、促使正義實現的滿足感...等等,種種快樂,都是平時單純的上學、上
班所難以獲得的。


----

當然,也要講一下成本。
正反面資訊都提供,才有辦法選擇要不要做~

熱心報警毀帳戶 可能有的成本:

1.報案做筆錄花費時間:
要去派出所陳述案發經過。時間長度視員警處理情形而定,我的經驗是約1個多小時。

2.一元毀帳花費金錢:
成本是1元。若是跨行轉帳要多17元手續費。郵局匯款手續費是30元。

(其實就算沒匯那1元,在法律上,人頭帳戶同樣已構成詐欺取財幫助未遂罪,仍可提告
不受影響。只是可能未必能凍結帳戶。不過,這給警方煩心就好,應仍可列為警示帳戶
。若已經有人報案,而該帳戶之後還能騙到其他人,會引起喧然大波,國賠的問題也免
不了。)

(另外,沒匯1元的話,有些法律知識較不足的員警,可能會誤以為「尚不構成犯罪」,
此時可給他「機會教育」:依現行最高法院見解,施用詐術<即打電話進行詐騙>即已構
成詐欺罪的著手--亦即,已構成詐欺未遂罪,不論被害人是否有陷於錯誤、或是否有轉
帳。而既然正犯已達犯罪「著手」程度,幫助犯亦同時構成幫助未遂,「犯罪已經成立
」。)

(若員警聽不進去,可打給他的上級或找檢察官處理。當對方面打110問派出所不給報案
要怎麼辦,也是聽說過的有效辦法,因為派出所的電話馬上就會響XD 若不想跟警察吵
,一開始就直接去地方法院檢察署報案也是可以。)

3.出庭時間

若派出所筆錄尚有不清楚之處,則日後檢察官的偵查庭,或法院法庭,可能會請你出庭
作證,加交通時間,可能要花幾個小時。

但我自己的經驗是,完全不用出庭,就已經收到被告的有罪判決書了。

另外,以證人身份出庭作證,亦有日費和旅費可以領~


4.被詐騙集團報復之類

這可能也是一般人會擔心的,我不敢說絕對不會,不過自己沒有這樣經驗~

不過,基本上卡通裡的超級英雄,哪一個不會被壞人攻擊,這就視自己的選擇囉。
這是一種賽局狀態,成本由熱心者負擔,利益由所有人共享,這是事實沒錯。

但可以肯定的是,若大家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詐騙集團永遠是無成本、穩
賺不賠的生意。以後我們的小孩長大,仍然會受到此一問題所苦,必須處於對陌生電話
極無信任感的社會風氣之中。

另外,至於人在國外的詐騙主謀會找什麼麻煩,新聞有看過的就是叫大量比薩去你家(其
實就說不是自己訂的就好了)。更誇張一點的,是主謀犧牲自己的「所得」,叫被害人匯
錢到你的帳戶,使你也變成被告(這比較麻煩,會需要經過一段調查程序。但若未領出款
項且存簿提款卡都在自己手上,最後是不難證明清白的。還有,這樣的行為另有準誣告
罪的刑責)

換個角度想,若詐騙集團真的這麼閒要找麻煩,也代表自己做的事的確有戳到他們痛處
,代表自己沒有在做無效果的白工,也是一種安慰囉^^

5.本想套出人頭帳戶,但照電話指示操作過頭,反被騙錢

這也不是不可能。若對提款機操作系統並不熟悉(例如沒有轉帳經驗的人),這個方法可
能不適合你,建議直接掛電話就好。若仍被騙錢,不要怪我沒有提醒XD

---

寫在最後:

我並無意表示每個人接到詐騙電話都一定要報警毀帳戶才是對的,而直接掛電話就是幫
助犯、都應譴責,絕無此意。只是提供有這樣一種作法,並分享自己的經驗,使有志於
打擊犯罪、為社會亂象盡一份心力,或想找具體機會幫助別人的人,有一個管道。

怕出庭麻煩、不喜歡警察、怕被報復、被家人收到法院文件會擔心...全部都是很正當的
理由。下次接到詐騙電話,直接掛電話仍非錯誤的選擇,畢竟保護自己不被騙,才是最
重要的!

@@@@@@@@@@@@@@@@@@@@@@@@@@@@@@@@@@@@@@@@@@@@@@@@@@@@@@@@@

轉載自 http://law.kingnet.com.tw/law_context.html?lawrecno=1129601821

網路新聞信「一元摧毀詐騙集團人頭帳戶」

電話詐騙太囂張,歡迎民眾發揮智力,共同對抗詐騙集團


日前,網路上轉寄一份郵件新聞:
=========

劉姓女大學生聽夠了詐騙(新聞)集團的騷擾電話,最近佯裝上當,套出人頭帳戶,臨櫃花卅元的手續費匯出「一元」,然後報警設定為「警示帳戶」予以凍結,讓詐騙集團無從再使用。她說這些人太可惡,若再接到這種電話還會如法炮製。

劉女向基隆市警局刑警隊六組報案時,請警方凍結詐騙集團的三支電話和一個銀行帳號。組長稱讚她的機智,說若民眾都能這樣做,詐騙案件將愈來愈少。

上月中旬,劉姓女大學生接獲一通電話說要做問卷調查,一聽是大陸人口音,她警覺是詐財(新聞)集團,佯裝上當,捏造假名回答問卷。隔兩天對方來電,給她一個問卷給獎的會員編號;翌日,對方又來電說在台北巿舉辦抽獎活動,要她去參加。

再隔一天,對方來電恭喜她中獎九十九萬元,但要先繳律師費及稅金共六千八百元,並透過自動櫃員機轉帳到指定帳戶;她說沒用提款卡,要到郵局匯款,對方不疑,給了她一個帳戶。

本月七日下午,她到台北巿的郵局匯款,郵局人員質疑她為何只匯一元。她說,為了讓詐財集團的人頭帳戶變成警示戶,臨櫃匯款雖要花手續費卅元,比持提款卡轉帳的十七元要多,但只要用假名,就不易被對方查出。匯款後,劉女到基隆巿警局刑警隊六組報案。

劉女半工半讀,白天在服務業上班,常接到詐騙集團發送的簡訊或打來的電話,接到煩了還會「虧」對方;像有次聽到中獎兩百萬元,她很「慷慨地」就送給對方,詐騙集團成員聽出騙不了她,就掛了電話。

她說,這次會這麼費事,是因先前聽新聞報導,說台中地區有郵局女職員轉匯四次「一元」給詐騙集團,摧毀了四個人頭帳戶,讓詐騙集團沒法再利用騙人。

請問:為什麼匯一元可以摧毀人頭帳戶? 有合理的解釋嗎?
因為去報案時你需要有對方的帳號資料,在你匯款一元之後,你可以帶著匯款單收據到警局報案(報案需要先有事實行為發生)。

另外詐騙集團取得一個人頭帳戶..可能需要本錢3000~8000元..甚至更多.<報紙說的> 所以你匯款一元加上手續費二..三十元...然後在跟警察報案..

警察就會將詐騙集團那個帳號凍結......因為帳戶被凍結之後....
就不能使用了也不能騙其他人了...那詐騙集團就還需要花錢買來更多的帳號...

就會增加成本和風險...
所以....那位劉小姐雖然浪費一點時間和金錢...但她卻是在做功德和善事...

因此..她是對的...也可以防止很人不在受騙了..
希望社會多多出現這種人...那詐騙集團就會更少了...
現在的免付費電話開頭是0800才對,千萬不要以為前面有080就給騙去喔~

請千萬注意:之前有人接到一通自稱是郵局的電話,說有掛號郵件被退!
寄件者為台北市社會局,內有現金支票!需打0809021091轉分機04或05由台北市社會局人員確認。

警察局已確認這是詐騙電話;高額電話費,目前市刑大已在追查。請務必幫忙轉寄。

0800是免付費電話
0809是高額電話費號碼
080*電話要注意
=================

詐騙電話至少有以下特色:
一、開始講電話前有中斷訊號現象:這是詐騙集團利用大陸沿海地區中華電信訊號範圍撥打,跨海通話的跡象。
二、電話顯示:無顯示或是一連串數字(非台灣電話號碼型態)
三、說話者多少具有大陸口音,目前以女音居多。
四、說話內容千方百計,但重點是台灣有關行政單位不會以行動電話通知「重要事項」。

呼籲:
一、請千萬不要加入詐騙集團。
二、詐騙者是利用人性的貪、疑、懼,所以接到任何電話請先冷靜,要跟專業人士求證(但不是打到手機或歹徒留下的電話來求證)。
三、看到可疑事物,請發揮公德心,不要害怕歹徒的恐嚇,全民團結相信警方才能消滅詐騙集團。
四、民眾對自己身份證、電話、手機等相關資料,千萬要謹慎,不要輕易交給別人,連路邊推銷人員都要謹慎。
五、呼籲業務人員千萬不要打手機推銷,請記住手機電話畢竟是作為緊急聯絡之用。
六、.....(想到再說了)

@@@@@@@@@@@@@@@@@@@@@@@@@@@@@@@@@@@@@@@@@@@@@@@@@@@@@@@@@

轉載自 http://eliza0909.pixnet.net/blog/post/47125958-%E7%94%A81%E5%85%83%E6%95%B4%E6%AD%BB%E8%A9%90%E9%A8%99%E9%9B%86%E5%9C%98!

1元反詐 機智女套出人頭戶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一塊錢能做什麼?除了打公共電話外,還能來個小蝦米吃大鯨魚,讓詐騙集團吃癟!

台中地區一家郵局的吳小姐,日前接獲一通電話,來話人自稱是「警政署犯罪調查科張科長」,指出吳小姐的信用卡遭人盜刷了十多萬元,促請她配合警方辦案。

據瞭解,吳小姐在金融機構服務多年,經常注意詐騙新聞,且早在「刮刮樂詐騙傳單時代」,郵局員工就被要求協助阻止民眾匯款上當,故她對詐騙集團的伎倆,瞭然於心。

吳小姐一聽,就認定是詐騙集團的老招,她故意不動聲色,照著對方的劇本走,假裝驚慌失措,向「張科長」詢問,她該怎麼辦?據悉,「張科長」以為獵物上鉤,要求吳小姐拿著提款卡,前往最近的提款機進行「個人金融帳戶檢測」,以確保個人權益,並提供一組所謂的「檢測密碼」。

但吳小姐心知肚明,這組「檢測密碼」根本就是人頭帳戶號碼,要騙她將存款匯過去。吳小姐心生一計,依歹徒指示,當場匯了「一塊錢」到指定帳戶,再回頭向詐騙集團佯稱無法匯款,歹徒遂再提供另一組「檢測密碼」(即人頭帳號),吳小姐再送出一塊錢。

如此這般,詐騙集團忙著提供帳號,以為逮著肥羊;另一方面,吳小姐則是忙著匯出一塊錢。兩方都忙得不亦樂乎。

總之,吳小姐每匯一筆,需支付銀行十七元手續費,等於花了十八元;歹徒共提供四個帳號,吳小姐總共花七十二元,而詐騙集團實際進帳是「四元」。

然後,吳小姐拿著這四張分別匯款一元的匯款單,逕向當地警察局報案,由於第一筆匯款帳號的銀行,是在台北市松山區,故依單一窗口受理原則,這四筆匯款都由松山分局偵辦。

雖然每個帳號的匯款僅「一元」,但它仍是不折不扣的「詐騙金額」,故松山分局立即通報相關的四家銀行,將這四個帳號都列為警示帳號,只能存、不能提,所以,詐騙集團連區區「四元」也拿不到。

吳小姐花了七十二元,那詐騙集團有沒有損失?

有!這四個人頭帳戶,形同就此摧毀。

根據警方調查,在詐騙最無往不利的時期,詐騙集團收購一個人頭帳戶,最下游約在千元左右,中間人以兩倍價格收購,可能再經數手之後,最後流向詐騙集團手中時,多以六、七千元取得。

但近來政府嚴格控管金融機構開戶資料,加上大力掃蕩人頭帳戶,人頭帳戶來源奇缺,遂身價高漲,據悉近期詐騙集團收購一個人頭帳戶,得花兩萬多元;如今,卻栽在「一塊錢」之手。

吳小姐的機智與義行,令處理的松山分局警方豎起大拇指。

根據吳小姐的成功經驗,松山分局警員指出,反詐騙不難,人人可以DIY,只要花一塊錢,就可對詐騙集團迎頭痛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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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25 00:20
他, 43歲,彰化縣,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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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24 19:58
她, 59歲,高雄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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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20 17:07
他, 55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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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20 08:04
她, 47歲,嘉義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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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19 22:40
他, 51歲,桃園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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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19 22:00
她, 38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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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19 19:30
他, 55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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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19 09:57
謝謝分享...
 
時間:2013-03-18 22:49
她, 38歲,高雄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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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17 21:03
她, 51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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