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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信心的應許(卅六)從上帝而生
作者: 媛媛 日期: 2017.05.24  天氣:  心情:
信心的應許(卅六)從上帝而生
經文:約壹五1~5
鑰節: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凡愛生他之上帝的,也必愛從上帝生的。(約壹五1)
參考經文:約一1,14;廿31;加五6
提要
今日的經文是極其寶貴、滿了應許的一段經文,其中愛心、信心和順服之間交織著美妙的關係。首先,約翰強調:「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凡愛生他之上帝的,也必愛從上帝生的」(約壹五1)。「從上帝而生(born of God)」就是上帝的兒女與上帝有著屬靈親密的關係。人的信心只有建立在確信「耶穌是基督」這項真理之上,也就是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道成肉身的(約一1,14廿31),才能承受這個應許:說他是從上帝而生的,是屬上帝的兒女。
真實的信心,使人很自然地表現出,對上帝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無限的感激,和敬愛之心。信和愛是不可分割的,因為信徒從上帝而生的時候,聖靈在重生的工作中已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了(羅五5)。因此,保羅提到:「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纔有功效」(加五6)。約翰在這段經文中,反覆說明愛上帝與愛弟兄兩者之間的關係,並且強調只有在信心中,這兩者才能完成。
接著,約翰又提到:「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五4)。特別注意,約翰並非說:「凡是從上帝生的『人』」而是說:「凡從上帝生的」。這話說得雖然有些抽象,是為了強調從上帝而來的能力,而非出於在信的人。但這能力藉著聖靈,能有效地在信徒身上發生作用。因此他說:「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然而我們仍然要留意,並不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而是我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這件事,使我們勝過世界的(約壹一5)。換言之,是耶穌基督使我們勝過世界的。
這種能勝了世界的信心,是從基督而來的,使信徒能預見永恆、經歷上帝的權能,並且深愛基督。以致世界各種罪惡享樂、世俗的價值觀、不義的生活方式和自私自利的物質主義思想,都不再吸引我們。因為我們已經從上帝而生,是屬上帝的兒女。聖靈賜給我們能力,內住的基督活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能得勝有餘了。
默想
1.「信心」是「重生」的必要條件。人唯有確信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並且接受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救贖。才能經歷從上帝而生的奇妙改變,得著上帝所賜的新生命,成為上帝的兒女。
2.「信心」能使我們勝了世界,但這「信心」是在基督裡的信心,是聖靈所賜的信心。
信心的金言
1.無論是生是死,無論是痛苦憂傷,上帝會安置你在磐石穴中,不怕外面風狂雨暴、雷電交加。──司布真
2.上帝的道路美善、平坦,單純的人若緊跟隨主,必不致走迷。──司布真
信心的應許
1.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纔有功效。(加五6)
2.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凡愛生他之上帝的,也必愛從上帝生的。我們若愛上帝,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上帝的兒女。(約壹一1~2)
3.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上帝兒子的麼。(約壹一4~5)
信心的禱告
親愛的主阿!是您賜下的「信心」使我們得以「重生」。我們因您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了救贖大工,使我們得著您所賜的新生命,成為上帝的兒女。這是何等大的恩典,我們要一生向您歡呼,活著的時候向您歌唱。奉主耶穌基督聖名,阿們!
【約壹五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原文直譯〕「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的;凡愛那生(他)的,也愛那從祂而生的。」
〔原文字義〕
「信」相信,信靠,交託;「生」生出,產生;
「愛」親愛,慈愛,聖愛(動詞agapao)。
〔文意註解〕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
『信』不是單單指理性上相信一個事實,而且也包括全心的接受(參約一10『接待』),以及全人的投入(參約三16原文『信入祂』);
『耶穌是基督』指為人的耶穌乃是從神來的基督,也就是說,相信祂是人又是神,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
『從神而生』指從神得著新生命(參約三3『重生』)以及新身份──神的兒女(參2節)。
「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生他之神』指神自己;
『從神生的』指神的兒女,就是信徒。本句暗示愛和生命的關係,生命中自然會有愛的交流,愛同一生命的對象,包括向著神也向著人。
〔話中之光〕
(一)從神生的條件很簡單,只需相信耶穌是基督;有些教派加上其他的條件,例如:必須公開認罪悔改、或具初步聖經知識、或宣誓加入為會友等,這些都不是聖經所要求的。
(二)「從神而生」表示從神得著了神的生命,也與神的性情有分(參彼後一4),此後一切的追求與發展,都與這個新生命有關。
(三)當我們一相信主耶穌時,就成為神家中的一個成員,其他的信徒也都是神家裏的人;這個身分的決定權單單屬於神,你我都無權決定可否接納誰成為神家的人。
(四)新生命帶來愛的本能和關係,凡是擁有同一生命的,我們都愛;換句話說,我們所愛的對象不在乎我們的選擇,而是全世界所有真實的信徒,我們都愛。
【約壹五2】「我們若愛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
〔原文直譯〕「我們愛神,又遵行祂的命令,藉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
〔原文字義〕
「遵守」行,作,遵行;「誡命」命令,規條;
「知道」認識,明白,曉得(ginosko);「兒女」親生子女。
〔文意註解〕
「我們若愛神,又遵守祂的誡命」
『若愛神』這話並非表示真實活在新生命裏面的信徒有可能不愛神,愛神乃是理所當然的情形;
『遵守祂的誡命』誡命的原文是複數詞,指神的話中一切的真理,都是信徒所該遵行的。
「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
『知道』指從經歷中得到的一種體認或領悟;
『愛神的兒女』指愛神所生的(參1節)。愛神又愛弟兄,這是生命中極其自然的傾向,不須要別人的教導才能明白。
〔話中之光〕
(一)凡是真實從神而生的人,就必愛神並遵行神的話,正如兒女愛他們的親生父母,又孝順他們,聽從他們的話一樣。
(二)真正得救的人有一個特點,就是渴望力行神的心意;愛神的信徒藉遵行神的命令,以此表示對神的愛。
(三)愛神者會順理成章的去愛神的兒女;愛神和愛人並不相背,反倒是自稱愛神卻不愛人,或僅愛那些他所喜歡的人,這種情形不符合生命的常理。
(四)「愛」是可以在實行中體認(「知道」)的;愛的實行越多,對愛的瞭解也越多。
(五)愛神的,應當遵守祂的命令;愛神兒女的,也應當遵守祂的命令。
【約壹五3】「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原文直譯〕「我們遵守祂的命令,這就是愛神了;並且祂的命令不是重擔。」
〔原文字義〕「遵守」看守,保守(原文和第二節的「遵守」不同字);「誡命」命令,規條;「難守的」沉重的,勞累的。
〔文意註解〕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
『遵守祂的誡命』指牢牢的保守住神的話中的真理;
『這就是愛祂了』指我們愛神的證據,就在我們遵守祂的命令。
「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不是難守的』意指出於愛神之心就不會覺得祂的命令是一項沉重的負擔,並且實際上是『神的愛』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有能力去遵守。
〔話中之光〕
(一)感謝神,是神先將祂的愛賞賜給我們,然後才叫我們去遵守祂愛的命令;基督教不同於別的宗教,是先有供應,後才有要求。
(二)凡是出自「愛心」的,對於任何的命令都不會覺得為難,反而會甘心樂意的去作。
【約壹五4】「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原文字義〕「凡」一切,都,每一個;「勝過」征服,得勝;
「世界」世人,世代,系統(kosmos);
「信心」信仰,信德,說服,深信。
〔文意註解〕
「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
『因為』表示下文是說明為甚麼『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參3節);
『凡從神生的』指凡信耶穌是基督的人(參1節),他們的特點是具有永生(參13節),即有神的生命;
『就勝過世界』意指勝過『愛世界』的心(參二15),亦即不愛世界,而愛神、愛弟兄。
「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勝了世界』按原文是過去不定時,指一項確定的事實或行為,在此特指我們藉與主同釘十字架而勝過了世界(參加六14);
『我們的信心』意指我們藉著信心而與基督聯合,並取用祂得勝的生命。
〔話中之光〕
(一)不是我們自己能勝過世界,而是藉著從神而生的生命之能力,使我們能勝過世界。
(二)既然勝過了世界,當然也就不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了,並且愛神的心也就在我們的裏面了(參二15);而愛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參1節)。
(三)世界在魔鬼的手中乃是一件利器,牠躲在世界的背後,來篡奪信徒對神的愛心(參雅四4),又使我們不愛弟兄,反而恨人(參三15~17)。
(四)「我們的信心」乃是開啟「得勝之生命」的鑰匙;若非我們個人主觀的信心,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客觀勝利,便不能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
【約壹五5】「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原文直譯〕「那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就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原文字義〕「勝過」征服,得勝;「信」相信,信靠,交託。
〔文意註解〕「勝過世界的是誰呢?」這個問題是為了界定『得勝者』的範圍,而把異端假教師排除在外。
「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與『凡信耶穌是基督的』(參1節)同義;換句話說,惟有那些正確信仰的基督徒才有資格勝過世界,因為他們擁有神的生命(參11~13節)。
〔話中之光〕
(一)一般信徒可能認為只有那些具備聖經知識,或者被人認定屬靈的人才能勝過世界,但是本節卻說只要是耶穌基督的真信徒,就足以勝過世界。
(二)「信耶穌是神兒子」就是相信神的兒子降卑為人,且死在十字架上,為要以神人二性的身份成功救贖(參約一14;腓二6~8;提前一15)。
(三)「信」使我們有分於耶穌基督的得勝──祂在十字架上的得勝,也就是我們信的人的得勝。
【約一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原文字義﹞
「太初」起初,開端;「道」話,言語(用於表達思想、觀念、智慧);「同在」陪伴,向著,在...面前,面對面。
﹝文意註解﹞
「太初有道」
『太初』與『起初』(創一1)原文同字,但兩處的意義卻不同;
『起初』是指神創造的開始,亦即時間的起頭;
『太初』是指在未有時間以前,在已過無始的永遠裏就已經存在──自有永有。
『有』字乃過去未完成時式,表示連續、不受時間限制的存在;換言之,『道』之存在將會持續下去,並沒有停止其存在的一天。
『道』(logos)指『話』或『言語』,但與平常應時的『話』(rhema)有別,這裏的『道』指『常時存在的話』。言為心聲;言語乃是一個人心思意念的表達。這裏的『道』即解釋、說明、彰顯並代表神的屬性。
耶穌基督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存在的『道』;祂乃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是祂將神表明出來(參18節)。
「道與神同在」這句話至少有下列四個意思:
(1)表明『道』與『神』一樣,是有位格的;
(2)表明『道』與『神』處於同等的地位,並不分孰優孰劣;
(3)表明『道』與『神』彼此同時存在,並無孰先孰後之別;
(4)表明『道』與『神』彼此面對面,彼此之間心意相交相通,向著對方並無秘密。
耶穌基督與父神同時存在,是與神同等的(腓二6),並且深知熟悉神的心意。
「道就是神」本句表明道與神二者原為一;並非道是道,神是神,彼此分開。這裏暗示神的身位乃是複數卻又是一。
『是』字在原文為過去式,表示這個『是神』並不是後來才逐漸變成的。
注意,本節的『神』字原文無冠詞,表示所強調的是這名詞的屬性;
『道』自己並不構成神整個的本體,而是在本質上與神完全相同。
『道』乃是三一神的一部分。
耶穌基督與父神原為一(參十30),祂就是神。
﹝話中之光﹞
(一)我們若要明白一件事物,必須追溯到最起初的情形。
(二)話語是一個人的顯露與表明。一個人若保持緘默,他就顯得神秘。基督作為神的話,乃是將奧秘的神表明、彰顯出來了。
(三)從前神是神,人是人,彼此無關;但如今基督來了,乃是神的話來了;當話一臨到,神也就臨到人。
【約一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原文直譯﹞「話成了肉身,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原文字義﹞「住」支搭帳棚,居住;「真理」實際,誠實;
「見」觀看,看見,注視;「榮光」榮耀,值得尊敬和頌揚之物。
﹝背景註解﹞當時智慧派學說(Gnostics)認為:肉體是屬邪惡之物質的,聖潔的神根本不可能和邪惡的肉體聯合。多西特派(Docetists)根據智慧派的學說,否認基督是在肉體裏來的(參約壹四2)。
﹝文意註解﹞
「道成了肉身」指神的話成了肉身,就是神穿上了人的生命和性情。
『道』原來是抽象、難以捉摸、看不見、觸不著的,如今在肉身裏成為具體、實在、可見、可摸的。這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的意思。
『肉身』的原文與『肉體』同一個字,惟聖經裏的『肉體』含有墮落和罪惡的意思(參羅七18),故此處仍以翻作『肉身』為佳。基督成為肉身,僅有罪身的形狀(參羅八3),而沒有罪的性情(參林後五21)。
「住在我們中間」
『住』字原文作『支搭帳幕』;基督作為神的帳幕,是神在地上人間的居所,祂無論到那裏,神也就到那裏。這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乃是帶著神住在人中間,所以祂的名為『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參太一23)。
「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恩典』指不須付出代價,可以白白得著的一種恩賞;
『真理』指並非虛無飄緲,而是具體又實在的一種認識。
『恩典』特指神在基督裏作我們的享受;
『真理』特指神在基督裏成為我們的實際體驗和經歷。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所以我們得著了基督,就得著了神的一切所是和所有。
人在基督裏所能享受和經歷的神,乃是豐豐滿滿、綽綽有餘的。人若未能豐滿地享受並經歷神,問題乃在於我們這一邊,並不在於基督。
在《約翰福音》書中,
『恩典』是以『愛』的方式出現,特別表現在主耶穌的行動裏;
『真理』則於主耶穌的話語裏特別明顯。
「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這是指基督在山上變化形像(參太十七1~2,5;路九32;彼後一16~18)。
『榮光』是用於描述神的臨在(參出廿四16;四十34~35)。
「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父獨生子』原文尚有para一字未能翻譯出來,該字的意思是『從』和『在旁』。故『父獨生子』有二意:
(1)這位獨生子是從父而來;
(2)祂仍舊與父同在。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來到人間與我們同住,把恩典和真理充充滿滿的帶給我們。我們不需要再另求別的恩典和真理,因為主自己就是恩典和真理,並且是充充滿滿的賜給我們。
(二)基督──父獨生子──的描述:
(1)所是──「道成肉身」;
(2)內容──「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3)彰顯──「榮耀」。
(三)基督並不是藉著道理教訓將神顯明給我們;基督乃是藉著祂自己作我們的享受,作我們的一切,叫我們領略到神的豐滿。
(四)神不是一位教訓、道理、規條、律法或恩賜的神;神乃是一位可以享受的神;神在基督裏成為我們的享受。
(五)恩典不是物質事物的賜給,也不單是屬靈事物的賜給,恩典乃是神自己在基督裏作我們的享受。所以我們越多享受基督,就越多經歷恩典。
(六)恩典不是別的,恩典乃是基督自己;基督乃是至寶,基督之外的萬事,都不過是糞土(腓三8)。
(七)基督就是真理(參十四6),我們得著了祂,也就得著了真理;基督以外的萬事都是虛空(傳一2),惟有基督才是實際(真理)、才是實在。
(八)人若感覺虛空,問題必是他的裏面沒有被基督充滿;充滿基督的人生,乃是最充實、最實在的人生。
【約廿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文意註解﹞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表明約翰寫本書的目的。
「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基督』是主耶穌職分的稱呼;
『神的兒子』是主耶穌身份的稱呼。祂是神的基督,來成全神的旨意,完成神的計劃;祂是神的兒子,來顯出神自己,表明神自己。
「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名』代表了祂的身分和祂的一切。
﹝話中之光﹞
(一)基督是與神的工作有關,神的兒子是與神的生命有關;主耶穌乃是神的兒子來作神的基督,祂是憑神的生命來作神的工作,結果使我們信徒得著神的生命,也能憑著神的生命作神的工作。
(二)「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就是『真理』;「因祂的名得生命,」這就是『恩典』。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參一17)。
【加五6】「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原文直譯﹞「因為在基督...惟獨藉著愛運作的信心...」
﹝原文字義﹞「生發」作工,運行;「有功效」有力量,能夠。
﹝文意註解﹞
「受割禮」或「不受割禮」,並不能使一個基督徒得到所盼望的義,惟有在基督耶穌裏藉著愛心運作的信心才能。
活潑的信心是藉著愛心運行作工的。
﹝靈意註解﹞割禮的屬靈意義就是對付肉體(西二11),也就是『死己』;真正死己的人,才有真實的愛心與信心。
﹝話中之光﹞
(一)只有一件要緊的事,就是在基督裏有信心。而真信心是用愛心來表達的(參雅二14~19)。
(二)有愛心便算遵守了律法(14節)。
(三)僅憑一些外面的規條、習慣來事奉神,是沒有甚麼價值的,惟有存著真實的信心和愛心,才有屬靈的價值。
(四)律法只不過給人生活的規範與知識,但真信心卻給人生命的能力,以遵行神的旨意。
回應詩:Holy High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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