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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殿工人──尼提寧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要住在主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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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挪亞(四)─彩虹之約
作者: 媛媛 日期: 2017.06.06  天氣:  心情:
挪亞(四)─彩虹之約
經文:創世記九1~19
鑰節: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種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創九16)
參考經文:賽五十四9
提要
聖經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上帝與人立約,它是全部聖經的核心。上帝與挪亞一共立過二個約。第一個約是創世記六章18~22節。第二個約是在洪水之後,上帝與挪亞一家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創九11)並且用天上的虹作為立約的憑據。這一個約又稱為永約。
挪亞在當時是一個義人,他在一個黑暗世代中,以他的信心烘托出那世代的不信,以他的義行顯出那世代的不義,最可貴的是他所獻的馨香之祭,使得上帝決意不再毀滅人和地。上帝以彩虹為記,與地上各種活物立了一個永約。雖然人類常常違約,可是上帝從來沒有違過約。即使如此,上帝仍以立約的愛,使毀約之人重新悔改,再返回約的裡面,這就是福音了。
默想
1.聖經為何稱為新舊約聖經?
2.彩虹之約是向著挪亞所獻馨香之祭而來。義人的祈禱,常能帶來上帝特別的憐憫。
3.洪水之後,重新開始,上帝祝福挪亞,並與他立約,人類重新有一次機會,可是結果如何?
祈禱
主啊!當您對我您示時,我便向您立了生命的永約一生一世必住在耶和華的殿中。
【創九1】「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
﹝文意註解﹞
這裏表明神對人的心意並沒有改變(參創一28)。
「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意即神仍願意人在地上彰顯祂的榮耀。
「遍滿了地」注意不是聚居某些地方,而是遍佈全地;神的意思是要人分散到世界各地(參閱創十一章,那裏人故意違抗神這個心願。)
﹝話中之光﹞
(一)惟有神是賜福者;祂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
(二)神在創世之前所定的旨意,就是要藉著教會來彰顯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弗一23)。
【創九2】「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裏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
﹝文意註解﹞
「都必驚恐,懼怕你們」洪水之後,動物不再像樂園時那樣的與人和諧共存了,要等到彌賽亞再來的日子,才能恢復彼此無害的景象(賽十一6~9)。
「都交付你們的手」神仍委託人以管理全地的重任,要人在地上做神的代表權柄。
﹝話中之光﹞
(一)人在無罪時,是用「愛」來進行統治;墮落的人則用威嚇的手段,使之「懼怕」而施行統治。
(二)神為託付人以管轄全地的重任,就使動物都「驚恐、懼怕」人類;家畜因驚懼而受役於人,野獸因驚懼而盡量避開人跡之處。
【創九3】「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文意註解﹞
從此神才准許人以動物為食物(創一29;申十二15;提前四3~4)。
﹝靈意註解﹞
以動物作食物,必須先將其殺死流血,這是豫表人必須藉著流血贖罪,才得以在神面前存活(來九22)。
﹝話中之光﹞
(一)禁戒人吃葷,乃是鬼魔的道理;凡神所造的物,沒有一樣是可棄絕的(提前四1~4)。
(二)吃肉不但是人的一種權利,也是人的一種享受(民十一18);但信徒不可因為耽於享受,以致過著一種滿足於無神的生活方式。
(三)信徒應當作到吃肉也可以,不吃肉也可以的地步;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羅十四20~21)。
【創九4】「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原文直譯﹞「惟獨帶牠血,牠生命的肉,你們不可吃。」
﹝文意註解﹞活物的生命在血中(利十七11)。
「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神不准人吃血,意思是要人珍惜、尊重生命。
﹝靈意註解﹞流血意即捨命。神不許可人吃帶血的肉,含有兩個意思:
(一)藉此表明贖罪的道理──人只可單單接受主耶穌的寶血(約六55~56),此外其他如牛羊的血,斷不能除人的罪(來十4)。
(二)血中有生命,豫表人只可藉著喝主耶穌的血,來享受神的生命(約六53),其他一切的生命,都不是我們所該追求的。
﹝話中之光﹞
(一)一切活物雖都交付人的手(參2節),但人必須服在神的手下,順服造物主所定的限制,不能隨心所欲、任意妄為。
(二)新約聖經仍舊禁戒人吃血,和勒死的牲畜(徒十五20,29);信徒宜以屬靈的眼光來看待這項禁戒。
【創九5】「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文意註解﹞這裏一方面表明神看重人的生命,另一方面也表明惟獨神握有生命的主權,祂必追討殺人者的罪。
﹝話中之光﹞
(一)神自己是人生命最大的護衛者(參創四9~12)。
(二)每一個人的生命,在神看都是貴重的,因此我們不但不可以殺人(出二十13),連自殺也不容許。
(三)天國的子民不但不可殺人,連恨人也不可以(太五21~22)。
(四)生命的主權既是握在神的手中,故敬畏神的人必然尊重生命。
【創九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文意註解﹞再一次強調人生命的尊貴價值,神不容許人擅自殺人。
「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許多解經家根據此節聖經,認為神允許人對殺人犯施以『死刑』。
「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形像』特別重在指裏面的性情;故這話說出神起初造人的目的並沒有改變,祂仍要藉著人彰顯祂的榮耀。
﹝話中之光﹞
(一)殺人乃是對神極度的不敬;殺害人就是傷害神自己──傷害了神的性情。
(二)神既將祂的榮耀加在人身上,因此我們應當敬重每個人的尊嚴。
(三)人是照神的形像造的,因此人的性情中有善良的成分。
(四)信徒既然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就更當照著它行事為人。
【創九7】「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
﹝文意註解﹞「在地上昌盛繁茂」這裏是『質』與『量』兼顧;第一節的「遍滿了地」則似乎專指『量』而言。
﹝話中之光﹞信徒對肉身或屬靈的兒女,要注意培育其品格和靈性。
【創九9】「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
﹝原文直譯﹞「看哪,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堅立我的約。」
﹝文意註解﹞「約」是雙方互相同意締結的一種關係,有約束力,有一定履行的義務。實際上,人並無守約的能力,故神與人立約,乃是神對人的賞賜;祂甘願降卑自己,置祂自己於受約束的地位。
「你們和你們的後裔」即指全體人類,並且延伸到世世代代。
【創九10】「並與你們這裏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裏出來的活物立約。」
﹝文意註解﹞本節更進一步把一切活物都包括在立約的對象裏面。
﹝話中之光﹞(一)地上的一切活物,都是為著人而存活:牠們遭洪水毀滅,是因著人的緣故;牠們得享受立約的福,也是因著人的緣故。
(二)受造之物現今雖服在虛空之下,但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與我們一同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19~22)。
【創九11】「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
﹝原文直譯﹞「我要與你們維持我的約...」
﹝文意註解﹞
從此以後,所有的水災只在局部地區發生,不再泛濫全地了。
本節只是說,神不再用洪水毀壞地,並沒有說祂不會再毀壞地;神將來要改用烈火來燒盡地和其上的物(彼後三10)。
﹝靈意註解﹞
「洪水」象徵神的審判,神與我們並萬物所立的這個永約,說出了如下的屬靈含意:
(一)神有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而祂這恩慈是要領人悔改(羅二4)。
(二)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5~26)。
(三)神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豫備遭毀滅的器皿,為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豫備得榮耀的器皿之上(羅九22~23)──就是我們這些後代的信徒身上。
(四)雖然人的肉體敗壞,但神對人仍有辦法,祂要作工在人身上,將人作成祂的傑作(弗二10原文),以達成祂在創造人時原有的心意和目的。
(五)人的情況雖然起伏不定,但不必活在恐懼死亡的陰影底下,而滿有活潑的盼望。
(六)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話中之光﹞
(一)洪水只是表明神對於罪惡的追討,並沒有解決人的生命的問題;我們信主受浸以後,雖然蒙神赦罪,但裏面仍有罪性。
(二)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仍然盼望脫離敗壞的轄制(羅八18~22)。
【創九12】「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裏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
﹝原文直譯﹞
「神說,在我與你們之間,並同你們在一起的各樣活物之間,所賞賜的約是有記號的,它要存到世世代代。」
﹝文意註解﹞
「永約」表明此約的永久性,是不會受任何情況的影響而廢除或更改的。
「記號」是為提醒立約雙方,關於此約的不可改變。
【創九13】「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
﹝原文字義﹞「虹」弓。
﹝文意註解﹞這裏不是說虹在雲中出現是洪水之後才有的現象,而是說此時神才以虹當作立約的記號。雨後天晴,常有彩虹出現雲中。
﹝靈意註解﹞「虹」象徵神的信實(啟四2;詩八十九2);彩虹是日光的反映,故神的信實是以祂的公義(瑪四2)為後盾的。
﹝話中之光﹞
(一)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二)神的信實如虹般的堅立在天,是地上任何人、事、物所不能摸著,所不能改變的。
(三)神的信實是祂所立之約的擔保,保證祂永不背棄祂與人立約時所說的話(詩八十九33~34;申七9)。
(四)彩虹的形狀如弓,且這弓的方向是向著天,而非向著地;神與我們立約的目的是在安慰我們,而非恫嚇我們。
【創九14】「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
﹝文意註解﹞這裏的意思並非說每朵雲彩都「必有虹」,而是說,每逢『虹』出現的時候,神『必』記念祂的約。
﹝靈意註解﹞
「雲彩蓋地的時候」乃是烏雲密佈、遍地黑暗的時候,象徵神的審判臨到地上(太廿七45~46)。
「雲彩」又可代表各樣的痛苦、患難、憂傷;「虹」也可象徵平安、喜樂、祥和;故此處也表示當神許可苦難臨到我們時,祂的用意是要叫我們受苦得益,使我們在苦難中仍有平安與喜樂(約十六20~22,33)。
﹝話中之光﹞
(一)彩虹對我們是一個安慰和保證,說出神不會把我們留在黑暗裏,棄之不顧。
(二)彩虹在另一面也是一個警惕:我們千萬不可任著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二5)。
【創九15】「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
﹝原文直譯﹞「我便記起我的約,就是在我與你們之間、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之間的約...」
﹝話中之光﹞
(一)神所記念的不是我們的罪愆,而是祂所設立的約。
(二)每當神記念時,往往伴隨著施恩(創八1);祂的恩典何其豐厚!
【創九16】「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
﹝原文直譯﹞
「...我要觀看它,便記起那永遠的約,就是神和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之間(的約)。」
﹝文意註解﹞
「我看見」表明虹這記號主要是給神看的;神降卑祂自己,情願受『約』的限制與拘束。實際上,當烏雲密佈的時候,地上暗無天日,人們看不見彩虹;其時,神在天上卻已看見,因此而受約束,不至於毀滅一切的活物了(15節)。
【創九18】「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
﹝原文字義﹞「閃」名字,名聲;「含」熱,黑;「雅弗」擴張,美好;「迦南」低窪地,鄙陋,商人,紫色之地。
﹝文意註解﹞當時在地上的人,除了挪亞一家八口之外,全都被洪水淹滅,所以他們是代表新人類的開始。
【創九19】「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
﹝文意註解﹞「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說出今天世界各地的人乃是挪亞一家人的後裔:亞洲人多是閃的後裔,非洲人多是含的後裔,歐洲人多是雅弗的後裔。
【賽五十四9】「“這事在我好像挪亞的洪水。我怎樣起誓不再使挪亞的洪水漫過遍地,我也照樣起誓不再向你發怒,也不斥責你。」
〔暫編註解〕在我好像挪亞的洪水。在有些遠古的手稿和版本中,經文是,“在我好象諾亞的日子”。在大洪水之後,神允諾祂不會再次用洪水毀滅地球(創9:11,15)。現在,對猶大的眾民有一個相似的應許,只要他們忠實於先前將他們聚集到他們故土的神。
9~10神向世界發出震怒,或向人發出責備,是為除去蔓延於世的罪孽,如挪亞洪水與以色列百姓被擄巴比倫。從審判波及的範圍看,二者略有不同。前者涉及整個人類;後者只局限在以色列百姓。以賽亞並未顧及審判的範圍,只談及神立約不再施行此類審判。我們不能只從字面上理解這句話,認為以色列不再遭受神的審判。A.D.70,以色列又一次被羅馬完全摧毀。應理解為,是神對新約時代教會的保證。如耶穌所說,教會必勝過陰間的權勢(太16:18)。
9-10 昔日洪水過後,神應許不再使水氾濫毀壞全地。同樣,今日神向以色列民保證祂的慈愛必不離開他們。
回應詩:一生一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J3vwSLf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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