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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與儒學7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佛學與儒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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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佛學與儒學8
作者: 小魚 日期: 2014.07.29  天氣:  心情:
第四節 宋元佛教的倫理化傾向
宋元佛教的儒學化,突出地表現與佛教的倫理化。這種倫理化傾向在一定意義上說,乃是隋唐佛教心性化、人性化的進一步延伸,因為,既然佛教也把著眼點放到人身上,自然要進一步去探討作為人與人相互關係的倫理道德。
在古代中國,人倫道德之最大者,莫過於“忠"、“孝"。“忠"是處理君臣關係,“孝"是處理父子關係。二者之中,“孝"尤是整個封建倫理綱常的基石,因為,“事父為孝子者,事君必為忠臣",基於這一點,宋元佛教的倫理化,緊緊黨地扣住“孝"字。
趙宋一代,站在佛教立場上大講“孝道"的思想家首推契嵩。契嵩講“孝"之最有影響的著作,是《原教》、《孝論))。以下我們就從《孝論》、《原教》及契嵩有關著述入手,看看契嵩是如何把佛教儒學化、倫理化的。
首先,契嵩把“孝"抬到百行之端、諸善之首的至高無上地位,進而又把佛教的孝道大大地世俗化。在《孝論》中,契嵩說: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至哉大矣,孝之為道也夫!(("孝論 ﹒原孝章"第三,引自石峻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一冊,第280頁)夫孝,諸教皆尊之,而佛教殊尊也。( <<孝論>)引自石峻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一冊,第280頁)
也就是說,孝之為道,是天經地義的,它在各種道理當中,是至高至大的;世上的各種教派,都提倡並遵從孝道,而佛教更是特別提倡、且遵從它。這種說法自然立刻使人的聯想到儒學和傳統的佛教。
從思想史的角度看,中國古代各種思想潮流(包括儒釋道三教在內),向來最重孝道者,首推儒家。儒家學說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建立在孝道的基礎上的,直至後來作為儒家整個思想體系核心的“三綱五常"也是“孝道"的延伸和發展。與之相比,佛教雖然也偶然語及“孝",但它絕非傳統佛教之核心,更不是佛教諸多義理的基礎。而且,傳統佛教所說的“孝道",通常的都是指所包含廣泛的“大孝",正如南朝僧人劉勰所說的:“佛家之孝,所包蓋遠。理由乎心,無繫乎髮。"(<<滅惑論>);<<弘明集》卷八)亦即佛家所說的孝,與世俗所說的孝是不盡相同的。世俗所言之孝,多指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以及跪拜贍養等,而佛家所說之孝,則是指弘道濟世、救眾利生,因此,“一人全德,則道洽六親,澤流天下"(<<沙門不敬王者論";<<弘明集》卷五)。歷史上許多僧人還用老子的“上德不德"來論證,佛家雖剃髮棄親,並非不孝,而是“大孝",因為佛教向來是“不以色養為孝" 的。傳統佛教的這些思想至宋代就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例如,契嵩所說的“孝"與傳統佛教所說的“孝"便迴異其趣。他不但大談“色養之孝",如“得減其衣缽之資,而養其父母",而且把父母看成是天下三“大本"之一;“夫道也者,神用之本也;師也者,教誥之本也;父母也者,形生之本也。是三本者,天下之大本也。"(<<孝論﹒孝本章"第二。引自石峻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一冊,第280 頁〉本來,形生之人、物,在傳統佛教中是不足為道的,它們都是假象、幻影,何能成為與“道"、“教"相提並論之一“大本" 呢?但是,在中國這塊重視現實人生的國土上,傳統佛教那種以現實人生為苦海、視世俗生活為棄屐的思想和說教,無論如何是難以長期存在的,僧人們從現生活中終於領悟到,單純的 談“大孝"已不足以適應國人之需要,因此也就有了契嵩一類的高僧出來倡導與世俗需要較接近的“孝道"了。
其次,契嵩肯把佛教倫理化的另一個表現,是把佛教的五戒十善與儒家的仁義忠孝統一起來,認為佛教的五戒十善,有益於世俗的仁義忠孝。
契嵩認為,佛教“舉其大者"可分為五乘,一曰人乘,二曰天乘,三曰聲聞乘,四者緣覺乘,五者菩薩乘。後之三乘,乃超然之出世者也,世人不可得而窺之;前之二乘者,則與世情“膠甚",亦即與世俗緊密聯繫在一起。而人乘、天乘中所謂的五戒十善,則與儒教所說的五常仁義,“異學號而一體"。(<<原教》。引自石峻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一冊,第253頁)例如:五戒,始一曰不殺,次二曰不盜,次三曰不邪淫,次四曰不妄語,次五曰不飲酒。夫不殺,仁也;不盜,義也;不邪淫,禮也;不飲酒,智也;不妄語,信也。是五者修,則成其人,呈其親,不亦孝乎?(<<孝論》。
如果說把佛教五戒與儒家五常聯繫起來,契嵩並不是第一個人,那麼,把五戒作為“孝"的一個前提條件則是契嵩所首倡。這也是契嵩把佛教思想倫理化的一個重要特點。他不是一般地談論五戒與五常的關係,而是把五戒與儒家之仁義忠孝緊緊地聯繫在一起,強調五戒十善有益於儒家之仁義忠孝。例如在《原教》中,他說:如果一個人具備了五戒十善,“豈有為人弟者而不悌其兄,為人子者而不孝其親,為人室者而不敬其夫,為人友者而不以善相致,為人臣者而不忠其君,為人君者 而不仁其民,是天下之無有也"(引自石峻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一冊,第255頁)。也就是說,只要做到五戒十善,那麼,世俗之仁義忠孝則一應俱全。
第三,契嵩之所以提倡佛教的儒學化、倫理化,是由於他認為,佛教與儒家一樣,其重要目標之一,是勸人為善。在<<廣原教》中,契嵩說:古人有聖人焉,曰佛,曰懦,曰百家,心則一,其跡則異。夫一焉者,其皆欲人為善者也;異焉者,分家而各為教者也。聖人各為其教,故其教人為善之方,有淺,有奧,有近,有遠,及乎絕惡,而人不相擾,則其德同焉。(引自石峻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三卷,第一­冊,第278頁)
此謂儒佛各教、諸子百家雖然教名有異,所說不同,但有一個共同點,即都是為了勸人為善。由於為教各異,所以,教人為善的方法各不相同,或深,或淺,或近,或遠。但不管是哪一種方法,都是為了使人去惡從善,因此說“心則一"。
從契嵩的“孝論"不難看出,宋代的佛教在倫理化方面已走得相當遠。這裡人們又碰到一個問題,即隋唐之後的佛教為什麼會被逐漸地倫理化?對此,以往學界多從佛教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得不向傳統文化靠隴,對傳統文化作出讓步的角度去解釋,實際上,造成這種現象還有其更深層的原因,亦即佛教自隋唐之後的逐步被中國化、儒學化,已經使得這時期的佛教在思想內容方面程度不同地、自覺不自覺地轉向以現實的“人"為對象、為中心,而不像傳統佛教那樣始終環繞著作為抽象本體的佛性,因此,作為現實的人與人之間相互關係的倫理道德問題,自然成為佛教必須加以探討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隋唐之後中國佛教的倫理化,並不單純是佛教不得己的一種讓步,而是當時佛教自身思想發展的一種內在需要和邏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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