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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見好就收
作者: 沙米咚咚 日期: 2019.08.13  天氣:  心情:

這兩天一打開新聞就看到好幾個頭條講到8/11香港的抗議遊行活動中,有一名女士疑似被港警使用布袋彈射傷眼睛,送醫後仍造成永久性傷害,導致失明。其實看到這樣的報導,真的讓人覺得很難受,為什麼一定要製造對立,拼個你死我活才滿意呢?這場鬧劇到底要搞到什麼時候才會落幕?

本來呢,民眾或勞工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提出抗議、或是罷工等行為一般都是給予正面支持的。這給了兩造雙方一個不得不溝通的機會,民眾也可藉此引起外界關注,讓老闆(政府)知道問題所在,然後一起正視面對跟解決這個問題。畢竟在雙方達成滿意的共識之前,一般民眾要嘛只能離職,要嘛就移民另擇他處,不然對於現況的諸多不滿,也只能咬牙苦苦忍著。所以成功的抗議活動嚴格來說應該算是一種良性的溝通與互動,但此理想的前提必須是建構在雙方行為都是理智和合法的情況下。因為不管是哪一方,若做出超出這個範疇的行為,即便本來有理的也會失去他原本的正當性。

而作為一名普通小市民,政府若要推行你覺得不合理的法條,開放某些你覺得很蠢的政策,打算亂花你的納稅錢,或是強行通過對你或你同黨不利的立法,你當然有權出來抗議,奮戰到底!而香港這次反送中條例也是如此,只是後面所引發的一連串事件似乎越來越荒腔走板,一直最後完全走了調...

先不討論這場在香港的抗爭背後是否有受外力支援挑唆,這各有各的說法跟立場,眾說紛紜。但若你要問我,我相信是有的,畢竟如果大陸都可以在背後出錢出力買通台灣媒體舔共,企圖染紅台灣政治,那美國等其他港獨外界勢力又怎麼會在這方面輸給中共?(同理推測)

但是!我也相信有些港人的初衷僅僅是單純的看不慣送中條例差點被香港政府強行通過,所以對此提出嚴重譴責與抗議。因為港府在推行送中條例的溝通工作也確實沒有做到位,所以一開始港人會反彈站出來發聲也絕對站的住腳。但是...一旦有了暴力和破壞縱火等暴動行為...就是另外一件事情了。

或許說到這裡,就有人會跳出來說沒有政府的暴政就沒有暴民,然後企圖合理化這一連串脫序的行為。但我想可能大家對暴政的定義不太一樣,小妹很幸運的一直活在和平年代裡,對早期台灣戒嚴時期也沒有甚麼了解。但想像中的暴政應有的畫面,應該是政府在民眾抗議的那一天起,就派出解放軍武力鎮壓,遇到擋路者一律直接用坦克車輾過,或是乾脆扔幾顆導彈夷平示威場所。更甚者可能再動用暗勢力讓示威者一個個人間蒸發屍骨無存,然後在這一連串暴行後,依舊我行我素、管你去死的強行通過送中法條...

可兩方發展至今,港府截止比較大的動作只有林鄭月娥宣布了反送中條例已經壽終正寢,接著基本上就沒有再有進一步積極作為。她只是一昧的用消極的態度面對不滿的民眾,被動的驅離越來越頻繁的抗議民眾,然後讓警察瘋狂的消耗庫存在港警署放到快要過期的催淚彈。雖說掩耳盜鈴的處理方式嚴重不及格,但好像也都跟所謂的暴政扯不太上關係?

而警方是否有執法過當的情形,其實之前的某一篇日記就曾提到過其爭議性。對於警方一開始就使用布袋彈這種級別的武器驅離抗議民眾,可以看出在外界一面倒的討伐壓力下,港警似乎已經有所改善,至少在六月首次的驅離行動後,就幾乎沒有再看到有新聞做出相關報導。然而一直到這兩天不知何緣故,8/11這天再度發生港警以布袋彈驅離示威者,造成悲劇的發生...
當然除了主流媒體的指控之外,央視也傳出為港警辯護的版本,報導指出有前港警分析後認為該名女士應該是被豬隊友的鋼珠槍誤傷,並非為傳言的布袋彈所攻擊。至於真相到底是什麼,我覺得在被釐清之前,這都有待定論。

但我確實相信那位女士只是暴亂背後的一個無辜受害者,同樣的我也相信她是真的倒楣被流彈擊中要害。只是必須很遺憾的說,這是一個沒有人真的想要卻必然會發生的結果。

而那位”勇敢”的女士,用自己的一隻眼睛去爭取港人所提出的五大訴求,這麼做她有沒有後悔我不知道,但若是我,我是絕對不會贊成涉險去換取撤回一個早已經胎死腹中的法條、讓一個最多再做三年的特首提早下台、或是逼政府究責當時開槍的警方;更別說要我為了美化抗議暴力行為使之正名,或是為那些被補的示威鬧事者背書脫罪,而犧牲我的眼睛。

那港警到底是不是黑警?有沒有毆打無辜民眾和記者?我覺得這是有點爭議的。在混亂的情況下,人的情緒失控,下手不知輕重這我相信有,驅逐示威者的過程中有沒有傷及無辜?這也毫無疑問的一定有,而且可能還不在少數。但是警察不是機器人,可以每次精準的拿下目標亂事者;既然擦槍都會走火,更何況拿捏壓制行為的輕重?然而如果只是為了強制驅離民眾,是否有必要使用到布袋彈這種一不小心就可能造成高殺傷力的武器?我認為這方面警方是絕對有檢討的空間,並且若經查後有執法過當的情形,也確實應該追溯源頭進行究責。
只是在大夥一股腦討伐警方的時候,是否也該檢視一下示威者的行為,難道抗議示威民眾就完全沒有一點責任了嗎?
我天真的以為,如果今天遊行沒有出現奇怪的人群突破警戒線,沒有任何人失控扔東西,而是真的和平的行走靜坐,然後時間到了就配合的乖乖散場,那我真的有點難去相信有哪些警察會願意吃飽撐著,天天跟民眾對幹,還要冒著落單後被圍毆的風險,難道早點收工回家睡覺不好嗎?

而元朗黑社會無差別追打民眾,這事跟警察有沒有關係?我覺得一定有,甚至可以說警方極可能有意放水、默許暴力行為,但事實真的跟主流媒體所報道的那樣,那些拿著武器打人的白衣人全都是黑社會組織嗎?

Well...除了主流媒體的黑社會說法之外,還有另有一派當地人的說法是,那些白衣人是由元朗叔伯鄉親組成,因為已經看這幫到處搞破壞的示威小屁孩不爽很久,親中愛國的他們於是相約了那天了一起出街,想要給這幫不知天高地厚的屁孩一點教訓,所以出動的是藤條木棍鐵條等武器(這好似有點像小時候頑皮被老爸揍的fu?)

在看過兩邊報導後,我個人是比較傾向後者說法,不然這會有點顛覆我對香港黑社會的刻板印象啊!古惑仔出手,即使沒有手槍直接上膛,好歹也要帶上開山刀吧?再不濟斧頭也好吧?莫不是現在香港黑社會已經改吃素的?

那麼警察在這元朗暴動事件又扮演著什麼角色呢?我想警察應該是事先知情的,只是故意不作為而已。換句話說就是默許了白衣人去大幹一場,去做他們警察很想做,但礙於身為執法人員,不能知法犯法的行為。所以若說兩方有所勾結,我覺得是有的,不然“黑社會”結眾出街打人,警方再怎樣都會收到情報吧?若真的硬要說不知情那就是失職了!
而也因為之前很可能已經打過招呼,所以才會有黑衣人跟民眾被打後報警,警察姍姍來遲,然後最後連一個白衣人也沒逮捕的情況。

這樣的行為當然應該受到譴責,因為老話一句,不管有多不爽,暴力行為就是不對,任何的施暴都會讓你原本想守護的行為,失去其應有的正當性。更別說不管是港警或是暴民,一旦動起手來,都難免會殃及無辜旁人,而港警知情卻不作為也確實有違執法者的公正。
然而這件事情最後在警方有意的保庇下不了了之,但不管是對哪一方來說都已經造成傷害,更加劇了彼此的對立情況。

可以說事發至今,我們非常失望的看到港府的應對,既被動又消極,處理手法確實很糟糕。
而反觀抗議者,經過兩個月雙方對峙後,示威方彷彿撿到槍一樣,從原本反送中條例開始,在政府宣布條例壽終正寢後,持續發酵為光復XX行動,XX罷工行動等。幾乎每週都有各式新的名目產生,組織發起不同的遊行與抗議活動,從佔領立法會,在警署與中聯辦外塗鴉搞破壞,到組織罷工癱瘓交通等行為,以及最新的癱瘓機場行動,已經逐漸晉升到擾民的程度。
最後演變成為了反抗而反抗,不但綁架了所有其他持有不同立場的人,也同時在消耗香港,擾亂社會秩序;搞得對外的旅遊形象大跌,人心惶惶,難道這就是打著民主招牌所要的結果嗎?

要知道香港雖然不大,但七百萬人口中只要有人反對送中條例,就一定有人認為條例有存在的必要;同樣的有反對厭惡中國的港人,就一定也有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愛國者”,正如港獨者指責親中者舔共的時候,也有人會看不慣反中者抱著美、英的大腿。就如同宗教信仰一樣,每個人立場不同,各自互相尊重即可,實在不需要造成民族撕裂與對立,在自家土地上引發戰火搞內裡鬥,這是親者痛仇者快!

做為一個旁觀的吃瓜群眾,我想如果不是事件背後有組織性的利益驅使下,我實在很難理解任何鬧事者的動機與邏輯,也真心認為這兩個月下來,許多人的行為已經做過頭了;抗議應該是讓外界正視問題,而不是去製造更多對立的問題。

我相信抗議活動完全可以進行的很和平、很有正能量,例如之前的香港媽媽集氣大會,香港挺阿sir遊行以及上週的的萬人接機行動等。在不破壞社會秩序的情況下,看到大家透過和平的靜坐和遊行,堅定的為自己的信仰發聲,既能讓外界看到了決心亦表達了訴求,這樣的場面不是很溫馨嗎?難道這不才是抗議行動的初衷嗎?

我想如果警察也可以罷工的話,我真的覺得他們應該好好集體也罷工一次,至少別再去管制脫序的示威者行為,遇到了就裝作沒看見,早點收工回家陪老婆小孩。要知道一個巴掌拍不響,你越阻止,他越來勁的跟你槓上,所以如果不理會對方就沒有搞頭,也就不會傷及無辜,讓人大作文章。倘若示威者要鬧就讓他們去鬧,如果他們還是要用罷工、癱瘓交通、癱瘓機場運作,佔領立法會或是破壞公物什麼的綁架所有人,那就放手任由他們去,然後再來看看這個沒有秩序、沒有法制、沒有“黑警”的狀態,是不是真的就是大家所要的民主社會!

至於消極的香港政府,我認為這次他們可能也沒料到一個送中條例會直接捅到馬蜂窩,但事實上要平息眾怒光靠拳頭是沒辦法的(對台灣同理,越打壓越反彈),所以如果有意盡快讓這場鬧劇落幕,還是得跟民眾溝通,該檢討改進的地方也是要虛心受教。但是對於真的有亂事的小屁孩,麻煩一定要秉持原則,該罰該坐牢該留案底的,請讓他們坐好坐滿,一個都不要放過,若元朗叔伯們有拿到足夠證據曾參與打人事件,也請一併辦理,一視同仁。(正如支持長榮罷工的成員一樣,若查明有違規的情況,該罰的罰該停職的停職,一切按照規定走)

還有那遍地開花的連儂塗鴉牆如果是在私人土地上,在獲得屋主支持同意下,或是經過合法申請,那我想滿貼到屋頂都不會有人有意見,但若在沒有申請的公共區域拜託一律清除,這跟民主無關,但跟市容有很大的關係。違者應依照張貼廣告處理,罰錢的罰錢,該取締的取締。

再來給支持港獨的港人們一個建議,縱然有千百個不願,但香港已經回歸,隸屬於中國的一部分這是不爭的事實。這陣子一連串的抗議行為以及港府鎮壓,即使是一向鴨霸的老美大哥,在表面上也不敢說什麼。
對於中央政府而言,面子還是要顧的,外界這麼多眼睛在看,而香港一直都是大陸特殊又柔軟的那一塊,所以在合理範圍該爭取的要爭取,但是也不要過頭了,請奉行見好就收!

若講了這麼多還是堅持要港獨的話,那就要有覺悟搞獨立是要付出代價的,而且很可能就不是犧牲一隻眼睛這麼簡單,港獨者是否已經有拋頭顱灑熱血的準備?又或許港獨的目的就是為了逼迫中共出手,讓解放軍鎮壓,提前實現香港戒嚴?那這樣到底是便宜了誰?難道一片焦土就是號稱愛港的港獨者最終訴求?

而對於那些始終活在過去,認為自己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就是英國公民的港人,真的奉勸他們趕快打包離開香港這個是非之地,早日回歸大英祖國的懷抱,不過前提是英國政府要肯認同他們這些“英籍”港人才行,不然走不了的還是安分守己一點,乖乖當個“香港人”吧。

然後身為一個台灣人,我雖然也不喜歡大陸老是打壓我們,但我真有點看不懂部分同胞對某家飲料店的聲明在high什麼。X茶的申明內容很簡單(如圖示),但我認真的看了兩遍也沒看出問題,實在不明白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在下面留言說要抵制X茶,難道他的聲明講的不是事實?香港不是一國兩制?還是香港是大陸可以分割的一部分?還有...這聲明到底跟我們有什麼關系?
當然如果香港兩字換成台灣,我就完全能夠理解眾怒從何而來,但凡事應該實事求是,在那之前還是不要做過度聯想,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好。

也許每個人表達愛的方式不同,但在指責他人舔共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檢視一下自己除了出一張嘴之外對台灣做了什麼?小妹一介小老百姓能盡微薄愛台灣的行為就是盡量支持MIT本土品牌,然後減少垃圾(例如不(少)買手搖杯不要拿吸管,能堂食就不外帶),盡量做好垃圾分類,隨身攜帶環保餐具,自備購物袋等等來保護好我們居住的環境,至於政治那些烏煙瘴氣的鳥事就讓政客去嘴就好!

最後,誠摯希望因為這陣子的混亂而無辜受害的民眾,以及執勤時受傷的警察們都可以早日康復,祈禱來亂的勢力快點滾開,港府早點表態安撫人民,中央請再多給港人點時間與耐性,大家一起熬過黑暗,明天會更好!

P.S.在這媒體混亂的時代裡,通常對立的兩邊都會挑對自身有利的事情來報導,多少都有誇大灌水甚至捏造假消息的情況,或是做出有所偏頗的內容,因此在這些富有爭議的事件裡,媒體報道有各自立場,香港或大陸政府紅媒如此,反中抗議方的主流媒體亦是,所以真相到底是什麼,只能靠自己去研判。
以上觀點,不喜勿噴...互相尊重,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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